深圳企业集团的发展在全国引人注目,企业集团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均处领先地位,不但企业集团的数量比国内其它城市多,而且名星型企业集团也为数不少。深圳的赛格集团、三九集团、石化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闻名遐迩,不仅称雄国内,还辐射海外。深圳企业集团的发展势头良好,前景广阔。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面,由于我国现代企业集团发展的历史并不长,成熟定型的有关企业集团的理论还不具备,规范指导企业集团运作的法律也来不及出台,再加上十几年来深圳经济过于地域化发展,客观地说,深圳企业集团运行的理性化程度还是较低的。也就是说,深圳企业集团的运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有些问题是很典型的而且带有普遍性。这些问题事实上正在制约着深圳企业集团的发展步伐,同时相应影响到全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抓住这些问题进行各层面的探讨无疑是有意义的。本文拟选出深圳企业集团发展中的几个比较典型的问题作一剖析,这些问题是:1.深圳企业集团的“定位罗盘”在哪里;2.深圳企业集团应该用几条腿走路;3.深圳企业集团到底有几个“主”。 一、深圳企业集团的“定位罗盘”在哪里 据统计在深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集团将近400家, 而在深圳以集团命名的企业远远不止这个数。企业界似乎形成了一股攀比风,许多大型企业都已更换门面摇身变成集团型企业,也有为数不少的中小型企业挖空心思做表面文章,把企业的名称加以变造对外以集团相称。企业集团对深圳经济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对进一步深化深圳企业体制改革,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也完全是必要的,但那种名不副实的企业集团化运动对企业本身对社会并不都是有利的,相反它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阻碍经济的发展。深圳企业集团发展升温和企业集团的务虚化发展趋势实质上蕴含了这样一些重要问题:深圳企业集团发展需不需要一种总量上的控制,企业集团的发展模式采用自发式还是羁束式,企业集团的全盘运作是否要经过达标测试,国家以怎样的行为干预企业集团才更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显然,事物并非流行就都是好的,盲动总是与追赶时尚相伴随。20年前的美国企业都热衷于追求规模、追求大、追求多元化,但结果证明这种当初大家都以为正确的做法现在却出了问题,并引起了国内热烈讨论。今天美国大企业集团的做法是这样的,他们的第一战略就是收缩战线,回归集中化发展。这是实践中买来的经验很值得参考。深圳企业集团发展中最引人担忧的问题就是盲动和过热化。由于企业集团是新生事物,而且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人们对其缺陷不足和负面影响总是估计不够甚至会麻痹大意,因而深圳的企业集团乃至全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才会有如此快的步伐。 深圳应该有多少企业集团,全国又应该有多少企业集团,这是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这个问题企业本身有点盲目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国家宏观管理层和各级主管机构绝不能含糊。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企业集团的品级、规格和水准问题,深圳企业集团的发展如不进行总量控制而任其自然发展的话,那就很难谈得上企业集团的组建质量,也无从谈起企业集团的品级、规格和水准。这两个问题归结起来则是一个企业集团的定位问题。 深圳企业集团的发展应当重视定位问题了。在确定了深圳企业集团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大方向以后,紧接而来的重要问题则是企业集团的建构标准和规格。当然,深圳企业集团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大方向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最终解决,虽然政府对此也有过一些行文指令,但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同时也不具备超前功能,有关工作仍须继续开拓进行,而且需要加大力度。至于深圳企业集团的建构标准和规格问题,有关部门和理论界的研究显得更为不够。这是一项需要长期的调查(深入企业的调查而非表面考察)深入的研究全面的分析和充分的论证以后才有可能完成的工作,既要尊重企业现实又要具备较高理性修养,还要求有先进的科学的方法,决非一蹴而就的事情。事实上,企业集团发展的品级、规格、标准问题不仅仅是深圳区域内的问题,这也是全国企业集团发展所共同面临的问题,不过深圳显得更为突出而已。解决这个问题关系到深圳企业集团朝哪里发展,怎样发展等根本性问题,它具有战略意义。 深圳企业集团的“定位罗盘”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它应该是“深圳市企业集团法”。深圳应把18年的特区建设经验尤其是近几年深圳企业集团发展的经验和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同时参借经历过企业集团经济发展之路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经验,并对特区内的企业集团作经常的深入细致的考察(不排除对区域外的企业集团包括内陆和国外的企业集团的考察,在一定的时候这个工作也是非常必要的),然后作理性化编排和整理上升到法律议案,最终提炼成一部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应远远超出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经济政策和即时性阶段性政府指令的水平,它已浓缩了有关重要政策的内容,但已不再处于政策层次,它把深圳企业集团发展的战略方针、原则、具体运作主要模式、企业集团的建立条件、组构标准,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企业集团运行效果检测和宏观监控,企业集团的经济效益目标以及企业集团的法律责任全部包容于一体。这部法规将改变深圳的企业集团发展主要靠政策靠行政指令的局面,走上依靠法律遵从法律的规范化稳定化道路。这部法规也将较好解决上文中所述及的难题,促进深圳企业集团发展走上新台阶,也为全国企业集团发展提供一个可取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