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特区持续发展战略 厦门已初步建设成一座现代化开放型、以工业为主、兼有旅游、商业、房地产综合性的城市。实践证明,中央建设厦门等经济特区的伟大战略是完全正确的。建设经济特区,史无前例,难免产生一些缺点和问题,只要我们认真对待,努力克服,厦门等特区一定能在新的历史阶段再展雄风。 世界银行曾做过一个测算,把生产效率算成一个综合指数来对比,情况如下:美国100,日本95,新加坡60,台湾35,香港33,韩国30,深圳28,上海26,厦门23,珠海20。统计数字反映出厦门在加强国际国内竞争能力方面还要下大功夫,否则,外商是很不愿意到效益低下的地区或企业投资的。因此,我们认为,厦门新的历史时期的战略任务是:抓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搞好对外开放,从政治角度,从长远战略眼光来考虑厦门的发展前途,让厦门真正“特”起来,或多“特”一点,应给厦门以更多的自主权或最大的自主权,创造一个最有利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要扎扎实实抓好工业和经济的发展,在突出骨干企业的同时,抓好一批中小企业。要抓好人才培训和人才引进,从内地、港澳台或国外吸收各方面的专业人才来厦门工作。 战略任务和战略思想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建议,首先要把厦门市经济发展放到战略全局考虑,使投资者更有钱可赚,有利可盈,投资回报率高;要实行政企分开,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但又要政企合作,对国有企业以支持、引导、保护、服务和监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充分利用港澳台的有利条件,密切与之关系,真正做到互利互补,互促共荣:要发扬求实精神,在改革与开放、创汇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给全国做出榜样;建议充分利用厦门现有旅游设施,多举办一些国际、国内的学术、技术、经济、贸易等专题讨论会,或经济贸易活动,做到万商云集,百业兴旺。 二、厦门特区发展新模式 研究厦门特区发展新阶段问题,在理论上要有突破,在观念上要有更新。我们认为,要从“两制”到“一制两体”来考虑问题。这里说的“一制”,是指“一国两制”中的主体——社会主义制度;这里说的“两体”是指在一种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外开放的体制要有两种体制模式。因此,对外开放理论要发展,要从单一层次的开放理论,发展为多层次的开放理论,即梯度开放理论。从这个理论出发,在对外经济关系上要实行两种体制模式,即开放的体制模式和完全开放的体制模式。目前,厦门特区已具备从开放的体制模式过渡为完全开放的体制模式,即要实施关税减免和货物、人员、船舶,资金进出相对自由等基本政策。我国的五个经济特区,也是各具特色。厦门经济特区的特殊条件,决定厦门特区是经济国际化的特区模式,即市场体系国际化,企业经营国际化,商品标准国际化,城市功能国际化。这种特区模式,既能增加特区的竞争能力和吸引能力,也能为将来我国实现“一国两制”,探索经济管理和协调工作的新经验创造条件。 围绕“一制两体”的构想,就厦门经济特区发展新历史阶段问题,试提出如下几点看法: 1、厦门经济特区的开拓奠基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已经进入开拓发展的新阶段。 2、厦门经济特区发展新阶段的主要目标应是:增加经济总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实力、竞争力和吸引力,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包括自借外资兴办企业,同时积极发展内联企业,提高经济外向度。 3、厦门经济特区在目标上要体现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符合国际惯例,反映世界经济特区的一般模式相主要特征,进一步显示厦门政策优势,提高在国际社会的知名度。二是要切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特征,突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三是要立足区位优势,抓住对台工作优势,成为亚太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联结点。 4、在目标形态上,要确实把厦门建成以转口贸易为主,出口加工业发达,第三产业繁荣,经济运行机制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精神文明水平较高的多功能、综合型的经济特区。所谓“多功能”,就是要达到类似于香港、新加坡的三大功能:一是自由口岸功能,允许船只自由进出,以此带动中转贸易,海上补给、保税仓储,船舶修理等相关产业发展;二是出口加工功能,吸引外资发展加工装配产业,带动临港工业发展;三是特别关税区功能,免征进口关税,形成港区商品价格低廉优势,带动国际购物、国际贸易和国际旅游业发展。这些功能有机结合整体运行,推动商业、金融业、科技、信息业的国际化、现代化发展。所谓“综合型”,就是要把厦门建成集自由贸易区、自由工业区、自由金融区、自由旅游区为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方位、高开放度的经济特区。 5、实现厦门特区发展新阶段战略目标的关键措施,是完善软件投资环境、提高特区对外资的吸引力。所谓软件投资环境,包括降低人力成本,提高职工素质,尤其是提高企业领导的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支高效、廉洁的特区干部队伍、使厦门特区成为“廉政的窗口”和“法制的窗口”。 6、厦门特区能不能进一步搞好开放,关键在于理顺厦门特区同国内市场、境外市场、国际市场的关系。办法是调整“一线”和“二线”的管理功能,实行完全开放的体制模式。出于稳妥的考虑,可以分步实施。 7、厦门特区能不能进一步“特”起来,或多“特”一点,关键在调整国家宏观调节“大笼子”与厦门特区宏观调节“小笼子”的关系,划分两个“笼子”的宏观管理范围。国家宏观调节“大笼子’,在经济上管厦门特区四条:①信贷资金实行切块给厦门特区,实行存贷挂钩,自负信贷资金平衡的管理体制;②出口港澳的鲜活商品,有许可证的,切块给厦门特区,将来改为招标办法,换汇成本低的优先出口。③出口商品有配额的,切块给厦门特区;④进口替代商品引进投资项目和内销比例,要报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财政和外汇,实行厦门特区自负平衡的管理体制,内债、外债由厦门特区自己负责,自借自还。过几年待厦门特区经济实力增强了,再核定向国家上交财政和外汇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