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4;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22)05-0058-10 DOI:10.14110/j.cnki.cn-37-1059/d.2022.05.005 农民收入问题属于分配政策范畴,贯穿于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整个改革历程。受革命任务和革命对象变化影响,共产党领导革命进程中,针对不同社会阶层进行阶段性利益关系平衡,以达到最大化凝聚革命统一战线的目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与农民财产权利相关的政策设计具有权宜性,整体上经历了从“左”倾错误和后续再调整的发展历程。从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合作经营,再到改革开放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共产党农民收入分配政策的改革和实践经历了从兼顾多维关系平衡到新时代改革主体的政策变迁。新发展格局下,共同富裕政策实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夯实国内需求侧改革的重要动力基础,农业农村是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新政策实施载体,将成为中国40年高速增长后的新经济空间。 一、新中国成立前突出农民收入分配主体和兼顾多维关系平衡 近现代中国长期处于农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因土地私有和土地权属历史传承导致的财富分配失衡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矛盾的核心问题,土地权属相关的改革实践成了共产党早期领导农民革命运动的政策主线。 (一)革命主要矛盾变化与共产党早期政策实践中的农民问题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革命实践以城市为据点,根据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况,将共产主义经济政策理解为,把包括机器、工厂、原料、土地、交通机关等生产工具收归社会公有,通过社会公有消灭私有财产和赁银制度①。通过领导工人运动的方法,实现反帝反封建的政治目标。仅1922年1月到1923年2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次数多达100多次。这段时期,农民在革命中主要扮演辅助角色,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一些农业组织,但规模和影响力相对有限。比如,一大结束后不久,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在浙江萧山等地开展,各类农民组织纷纷建立。萧山衙前村建立的农民大会成为第一个新型农民组织。截至1921年末,绍兴、曹娥等县共建立80多个农民协会,为维护农民利益进行多方面斗争②。 随着革命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工人运动的失败强化了农民在革命中的地位。自中共三大起,农民被视为国民运动的最大动力、国民经济之基础和中国革命的主力军③,农民作为共产党革命联盟的重要性因此更加突出。农民逐步成为革命的主要合作伙伴,农村成为革命的主要阵地。中共四大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在革命中地位和角色的认知,会议通过《对于农民运动的议决案》,阐明了农民是无产阶级同盟军的原理,认为如果不发动农民起来斗争,难以获得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农民在革命中的角色变化使得革命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根本变革。由于当时我国工业经济发展滞后,农业长期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构成,对于农民问题的关注更符合中国发展实际。 长期以来,受限于农业部门的生产效率,土地占有数量直接决定农民收入多寡。早期与土地相关的农民农村政策改革主要以打破土地权属的历史遗留为导向,通过土地权利初始化方式推动农民财富和收入分配公平。实践表明,中国数千年来朝代更迭和历史发展变迁都与农民、土地问题及相应制度变迁息息相关④。因此,共产党在政策上争取农民的最有力工具是为农民争得土地权利,获得农业生产性收入。与土地改革相关的农村收入分配问题成为共产党早期经济政策的重心,成为凝聚革命统一战线的重要抓手。早在中国共产党创建前夕,《共产党》月刊第3号曾发表《告中国的农民》一文,号召农民“集合起来”,“抢回你们被抢的东西”,并说“你们一起来,自然有共产主义来帮你们的忙的”⑤。 (二)土地革命时期构筑革命统一战线和探索合作经营的农民收入分配政策创新 土地革命早期,共产党土地政策实践主要以国有化方式消除财富权利历史不平衡导致的各种剥削和社会不公平问题。“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和大革命失败后,国内阶级对立问题被置于首要位置,中共五大和随后召开的“八七”会议对于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在“八七”会议精神指导下,以海陆丰根据地建立为标志,共产党在早期革命实践中推行土地国有政策。然而,由于将阶级对立问题绝对化,这一时期土地革命政策过于偏左,“左”倾土地政策非但未能起到凝聚革命群众的作用,部分被剥夺土地的自耕农和中农的革命积极性也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受外部军事压迫影响,致力于土地权利国有化的政策尝试最终遭遇失败⑥。鉴于革命初期采取的极左政策伤及无辜,后续政策作出相应调整,逐步顾及中农和富农利益。 中共六大以后,共产党致力于工农阶级财富权利公平的政策努力,旨在最大限度争取革命群众,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并建立工农兵代表(苏维埃)政府⑦。1930年9月,周恩来在六届三中全会上批评了“在经济方面没收富农的土地,在政治上杀尽富农”的“左”的错误。在政策实践上,最终实行保持中农土地权益不变,只征收富农“所余出佃的土地”,总体上统筹兼顾贫农、中农和富农间的利益平衡,最大限度地巩固革命群众基础⑧。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改变了追求土地国有或公有的做法,赋予权利主体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1931年2月8日,苏区中央局发出的第九号通告明确提出,土地革命的目的不只是要让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主要是让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毛泽东写信给江西苏维埃政府,要求各地发布告:“过去分好了的田即算分定,……租借买卖,由他做主”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