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包含了“富裕”与“共享”。其中,共享发展是走向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共同富裕则是共享发展的最高境界。社会保障是国家为社会成员基本风险提供基本保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支撑,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无论是共享发展还是促进共同富裕,社会保障都需要担当重要职责、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1]。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实现共同富裕极为重要,必须坚定深化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基础性支撑。 在理论研究层面,探讨共同富裕与社会保障体系之间逻辑关系的研究主要从2021年后逐步呈现和增多。从当前学者们的研究聚焦点来看,有关共同富裕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主要是基于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视角[3-5],以及基于具体社会保障项目的视角,探讨社会保障体系或具体项目推动共同富裕的作用等[6-9]。前一视角下的研究发现,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在价值理念、构建内容、参与主体与覆盖对象方面与共同富裕存在多维一致性[10],而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通过优化社会保障体系结构、改进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与创新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等路径来实现[11]。后一视角下的研究则主要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等方面考察社会保障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例如,有研究发现,社会保险作为提升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风险化解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实现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推进器[12];再如,作为重要的收入再分配手段,社会救助是迈向共同富裕目标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和兜底性的制度安排[13]。 国内研究虽然从多个视角探讨了社会保障体系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但仍存在较多不足:一是现有研究较少探讨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补充社会保障等核心项目对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内在影响机理;二是现有研究对共同富裕下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方向与空间分析不足,且较少涉及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路径的探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是由不同的具体保障项目或子系统构成,因而探讨共同富裕下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不仅需要分析社会保障体系的合力效应,还应明晰不同社会保障项目的作用,进而从理论层面揭示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与实现共同富裕的逻辑关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探讨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与共同富裕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文章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导向,尝试剖析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与共同富裕的内在联系,揭示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进而探讨共同富裕下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路径等,以期发挥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的作用。 二、内在机理: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提升共同富裕的张力 社会保障是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承担着再分配的重要角色,对实现共同富裕发挥着基础性支撑作用。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对推动共同富裕有着重要意义,健全的、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共同富裕发展在价值理念、参与主体及覆盖对象等方面具有多维一致性[14]。从社会保障制度功能来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通过整体制度设计与实践(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有效链接)发挥对共同富裕的合力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则通过具体社会保障项目,发挥独立保障领域助推共同富裕发展的作用,从而使共同富裕的张力得到提升。 (一)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整体合力推动共同富裕 在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主体模式先后经历了由“国家—单位”保障到“国家—社会”保障的转变,并逐步形成中国特色。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既强调各个制度项目的协调性(如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发展),也强调同一制度项目下不同子项目的协调发展(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之间的协调性发展),还强调子项目内部的多层次协调发展(如针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其既要有基本养老保险提供基础经济支撑,也需要养老机构等提供的基础养老服务支撑,还需要由家庭、社会等提供的补充性服务支撑等)。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正是建立在保障项目设置的完备性基础上,突出保障项目的多层次性及协同性特征,由此形成制度间、项目间的整体合力,实现收入转移,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推动共同富裕的发展。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合力作用虽未完全形成,但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虽然中国社会保险体系还存在碎片化问题,但仍基本实现了对全体国民养老、医疗与生育等基本保障的制度全覆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基础性支撑。如在由“国家—单位”保障模式向“国家—社会”保障模式转变过程中,中国先后建立了覆盖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以及覆盖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制度等。其次,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缓解贫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兜底性保障的基础。再次,在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方面,中国建立了覆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基础性福利项目,以及面向全体国民的基本公共福利项目等,为提升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的福利支撑。最后,在补充保障方面,与社会保险体系改革同步,中国补充保障制度(如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业养老保险等)的发展也取得了较大进步,为共同富裕实现提供了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