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2)05-0030-08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篇第一句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揭开了我国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序幕。本研究将从普职教育关系的视角出发,针对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理念基础是普职“异质化”还是普职“多样化”、发展方向是普职“区别化”还是普职“特色化”、体系建构是普职“割裂化”还是普职“融通化”等关键性问题,反思当前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一些认识误区,以期为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推进提供一些启示。 一、普职教育关系: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思考基点 当我们在谈论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时,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换言之,我们在思考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时,需要以什么问题为思考基点?当前已有的多数研究主要从职业教育的逻辑起点来分析此问题,致力于通过探讨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与逻辑起点,来论证职业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类型,进而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化改革提供理论基础。有学者认为,探讨某一教育能否作为一种类型,分析其知识论基础是关键。“一种教育要作为类型而存在,首先必须获得知识论基础,即它所要教授的知识本身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知识类型,而且这种类型的知识在数量上达到一定容量,从而需要建立专门类型的教育来传递”[1]。基于此,职业教育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教育类型,在于技术知识的独立性、技术知识形成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知识来源的多样性,其中,技术知识的独立性在微观上决定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类型化,技术知识形成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类型化,技术知识来源的多样性决定了职业教育管理模式的类型化。也有学者从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衔接的视角指出,职业教育纵向进阶的逻辑起点在于作为职业教育内容和载体的行业/职业劳动复杂程度的加深[2]。这种复杂劳动主要表现为复杂的岗位操作、复合的工作过程、创新的劳动过程、精准的技术操作等。例如,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性”就在于其所对接的行业/职业劳动在复杂、复合、创新以及精准程度上的“高等”。为此,类型化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以上述多种行业/职业中的复杂劳动为基点,类型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建构也需以行业/职业发展中的劳动复杂程度的递增为起点。 上述通过为职业教育寻找逻辑起点进而为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提供理据的观点各有其合理性与科学性,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职业教育何以能够成为一种教育类型。但我们通过理性审视可以发现,就职业教育论职业教育的类型化改革只涉及了“类型化”内涵的一个方面,并不能完整展现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全貌。实际上,“类型”以及“类型化”是一种关系性概念,探讨某一事物是否属于某一类型以及如何实现类型化发展,需将其放在一组关系中考察其与同组关系中其他事物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即是说,“类型”一词的使用语境中永远暗含着一组关系,单就某一事物论某一事物,此事物就无法被视作一种类型。正因为此,《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也提出,强化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需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因此,谈论职业教育的类型化改革离不开普职教育关系这一思考基点。换言之,当我们在谈论职业教育的类型化改革时,不仅是在谈论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以及逻辑起点,还需要将对其本质属性以及逻辑起点的谈论置于普职教育关系这一语境下。从普职教育关系的视角出发,分析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理念到底是奉行普职“异质化”还是普职“多样化”,探寻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方向究竟是走普职“区别化”之路还是普职“特色化”之路,思考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体系究竟是普职“割裂化”还是普职“融通化”等关键性问题,一方面可以避免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陷入误区与陷阱,另一方面可以为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与推进思路。 二、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理念基础:普职“异质化”还是“多样化” 所有教育改革的背后都存在或隐或显的理念基础,教育改革理念全方位影响着改革的推进与展开。对于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而言,是通过强调普职教育之间的异质与不同来凸显其类型特色,还是通过强调普职教育之间的共性与个性来彰显其类型特色,是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急需澄清的重要问题。 (一)类型化改革以普职“异质化”为理念的问题 当前,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把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不同作为改革的逻辑起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普职“异质化”的倾向,着重强调普职教育的不同成为大部分学者论证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与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例如:在培养目标上,有学者认为,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都是就业导向的教育,就业导向在职业教育中是一种显性存在的人才培养目标,而普通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虽然也需要为学生未来的就业作准备,但这种就业导向始终是隐性存在的[3];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由于技术知识的独立性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的就业导向,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与普通教育相比有明显的不同,如职业本科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相比,其人才培养模式“必须遵循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传承与创新的内在逻辑,按照职业和岗位的知识能力要求建设课程体系,根据产业结构与就业市场的需求变化适时调整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4]。 毋庸置疑,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但倘若始终以普职教育之间的异质和不同作为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逻辑起点,可能会导致对普通教育的固化认识、对职业教育的窄化认识,以及对普职教育之间联系的忽视甚至漠视,进而导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对立化”。这不仅影响职业教育自身的发展,同时对整个教育的健康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普职“多样化”与“异质化”的本质区别 普职“多样化”与普职“异质化”虽然都是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不同,但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从内涵上来讲,“异质化”是强调两种或多种事物之间本质的不同,而“多样化”则通常是指两种或多种具有相同本质的事物所体现出的不同样式和特点。例如:文化多样化是指在共同的人类文明的基础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基于自身特色发展出的不同的文化样式;生物多样性是指生物与其周围环境所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综合,虽然含有各种生物不同之意,但此处的“多样性”更强调的是不同生物之间基于其共同本质进行的相互沟通和联系。简言之,“异质化”直接指向事物之间的本质不同,而“多样化”则强调事物在共同基础和本质中衍生出的不同。对于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而言,普职“异质化”理念过分强调普职之间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共同基础和本质,导致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失去了生长出其类型特色的教育根基。因此,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理念基础需从普职“异质化”转变为普职“多样化”,重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教育所具有的共同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