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拥有新理念,新时代开展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1]11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吹响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号角,包括制度设计在内的制度建设已成为文化建设落地生根、开花和结果的根本性实践活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新时代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等一系列文化制度建设成果进行了总结。这些都表明,对文化制度建设的研究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时代课题。 文化即以“文”化“人”,“用一定的以统治阶级思想为核心的观念形态(即‘文’)去塑造和改变人们的思想意识(即‘化’),是为‘文化’”[2]。人通过合作来满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需要。合作包含着秩序和制度的建立,并提供各种组织社会和维持活动的办法。文化制度是指以文化建设为目标指向所制定的各种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是立足于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根本遵循、以协调社会文化关系为目的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其中,制度的顶层设计在文化制度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规划管理作用。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研究新情况、作出新规划。”[3]“规划”即设计,即以“长远与大势”为前提,以“问策与集思”为手段,直面新问题,确立新设计。就文化制度顶层设计而言,其设计乃文化制度确立的逻辑起点,其设计指向即为文化建设的精神内涵,设计原则即为文化建设的灵魂所在,并通过实践核心的坚守、实践主体的培育以及实践创新的引领,助推文化制度建设走向成熟与定型,最终不断增强文化治理效能。 一、顶层设计:文化制度确立的逻辑起点 文化制度作为服务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其设计具有前置性与方向性、工具性与价值性的特点。因而,顶层设计成为文化制度确立的逻辑起点。 一方面,文化制度设计具有前置性与方向性的特点。制度的前置性,即为制度的前提性或基础性。制度设计属于制度建设的前置性率先工作,它以设计为引领,塑造制度及机制。它要求围绕战略目标,建立文化组织结构,确立工作职责、权限及协作沟通关系,提高组织系统效率,增强创新设计。文化制度顶层设计的目标就是实现文化战略所寻求的最佳资源的内部配置格局,以控制文化建设可能生成的多种风险,关照制度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为增强文化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而制度的方向性,即为制度的指向性。制度设计具有制度指向性功能,这是源于文化制度的顶层设计。它犹如乐队指挥家,决定音乐的指向与起伏。同样,制度设计的方向感尤为突出,它在接好“地气”的基础上,代表社会进步,体现时代气息,对于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具有方向性的指导价值。关于建设文化强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4]这为加快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强文化产业,铺就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当然,有些制约文化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有待破解,必须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确立新目标、规划路线图,以精准科学的制度设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文化制度设计具有工具性与价值性的特点。制度的工具性,即为制度的手段或工具性质。制度设计在制度建设中起到工具性的执行作用。只有执行好制度设计,才能更好地完善和丰富制度体系。工具性是文化制度设计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的前提,也意味着文化制度设计需要遵守相应原则。如系统原则,即文化制度具有相对的完整体系,设计者和参与者在起草或讨论制度时,需要通盘考虑,了解具体制度在该制度体系中的位置,防止出现制度交叉、内容重叠,甚至出现前后矛盾现象。再如风险可控原则,即为了防止执行者滥用权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度设计需实现平衡授权及明确权力幅度的作用。还有可操作原则,既体现制度语句表述的唯一性,又体现制度的可执行性。制度一经出台就须被操作,否则,制度存在的意义就无从谈起。再如守法性原则,文化制度体现文化权力,但任何文化制度都无权制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文。制度的价值性,体现在增强制度效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对文化的“过滤”和加工,包括植入理念、规则或某种价值体系等均为文化价值的追求。当前,全面推进制度建设,要把工作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画好制度设计的工笔画,最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制度设计进程中还要讲究方式方法,处理好政策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把关,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进而完善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增强文化制度效能。 二、精神内涵:文化制度设计的价值指向 文化是人的实践产物,是社会历史产物。每个历史时代的文化均有特定的精神内涵和基本要求,包括道德示范、价值要求和社会规范等,对于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的形成具有深刻影响。如,源于制度设计的文化产业体现出来的理性精神及对人的精神满足,等等。西方社会批判理论家霍克海默曾说:“从根本上来看,虽然消费者认为,文化工业可以满足他的一切需求,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消费者认为,他被满足的这些需求,都是社会预先设定的,他永远只是被规定了需求的消费者,只是文化工业的对象。”[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包括思想理论层面的文化制度、《宪法》和法律层面的文化制度、党对文化事业的领导制度和国家对文化建设的管理制度,以及方针政策层面的文化制度等,均是围绕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核心价值观等精神指向而展开的顶层设计。 作为文化的人文元素,思想道德建设理应成为文化软实力的“硬核”,决定着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根据主体在不同领域的行为,它可分为家庭美德建设、社会公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文化的科学元素,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同样成为文化软实力的“硬核”,因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已是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夯基工程。发展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以及发展科学技术、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已成为我国文化建设重要内涵。正如我国宪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先进文化建设,它是维系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精神“内核”,是文化制度建设的核心精神,也是当代中国文化的灵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一切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都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的重点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巩固党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把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基础工程,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切实抓紧抓好。”[7]因此,我们要通过顶层设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制度,使其成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的主旨,形成凝聚文化强国建设的巨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