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象”和“象喻” “象”是中国文化艺术史上的重要范畴。“象”这个字最初就是指大象。根据考古论证,殷商时期的黄河流域就有大象。河南简称“豫”,这个字就是大象的意思。先秦时期的黄河流域为热带或亚热带气候,除了西周早期有一个很短的寒冷期以外都很温暖湿润,适合大象生活。象在早期文献中多有记载,被视为吉祥的动物。商代祭祀时用象作为牺牲。很多古代典籍都提到舜帝与野生大象的故事,比如“舜德足以服象”(《楚辞·天问》洪兴祖补注)、“舜葬苍梧,象为之耕”(《论衡·偶会》)等。这个典故历代均有演绎。《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乃以师逐之,至于江南。”这说明商代人有“服象”即驯服大象的传统。周代时的商遗民在东夷发动暴乱时还曾用大象参与战争。人们对象的喜爱和崇拜使它逐渐带有神圣色彩,于是就有了“象通礼乐”。商代礼乐祭祀的重器是“象尊”。在《荀子》《礼记》《周颂》等典籍中都记录了古代乐舞中极为重要的“象舞”。在《韩非子·解老》中简单介绍了象从动物含义引申到思想范畴的过程,因为大象越来越少,人们很难看到活的象,于是在取得死象的骨头时“案其图以想其生也”,象也就有了“意想”的含义。古人认为象骨和其他兽骨、龟骨经钻孔火烤制后产生的自然裂纹可以占卜吉凶,称其为“卦象”。五经之首的《周易》就是一本关于“卦象”的典籍。孔子在对《周易》的阐发中,将“象”的含义注入了更多道德伦理色彩,“以象比德”遂成为儒家思想史上重要的致思方法。 “象”的思维根深蒂固、无处不在。我们可以发现,“象”频繁出现在汉语中。比如我们将客体称为“对象”,把有意味的外在形式称为“形象”,把从具体物中提取观念叫“抽象”,把直觉形成的观念称为“印象”,把对未发生事情的思考称为“想象”,把可见的表面形态称为“表象”,把从表面到观念的过程称为“象征”等等。中国的各类文化艺术普遍具有“唯象致思”“取象比类”“立象见意”“借象传意”的传统,发展为中华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艺术表达方式——“象喻”,即以象征、联想、类比、暗示、引申、隐喻、比拟、类推等手段,用主体的感受对客体实现整体、情感、精神的把握。 胡兰成认为:“有象才可以是文明的造型。”①“象”将情志和物象进行类比与置换,构成了中国文化的诗性特质。“象喻”是礼乐文化中重要的诗教传统。“象喻”的主体即“喻象”,也可简称为“象”。诗中充满了“象”。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305篇,有141篇492次提到了动物,144篇505次提到了植物,89篇235次提到了自然现象。②《红楼梦》里写到了237种植物。③通过“象”,人们能了解隐藏在“物”和“文”后面的意义。这些表达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感情。诗的整体意象可以不按照理性逻辑表达,对于诗人以及读诗者来说,都需要“象”这种浑然一体的整体思维方式实现彼此的心领神会。④ 在“象喻”思维中,“象”处于具象和抽象、主体与客体之间。一般的比喻是以外在特征形似为基础,比如“孩子的脸像苹果”“平静的湖水像一面镜子”等等,但是诸如“品德”“精神”“意志”“观念”等抽象的属性可以像什么呢?《荀子》记录了孔子将人的品德比为玉和水的故事。玉和水的外在形态上不可能像人,但是玉的颜色质地让人联想到品德的高洁;水遍布天下,给予万物无偏私,有如君子的道德;这就是著名的“以玉比德”典故(见表1)。论语《雍也》当中记录孔子曾言:“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⑤这句话将“仁”“智”与山水对应,并指出它们具有共通的特性。“象喻”即通过可见的外在现象特征,转化为对精神、观念、情感或品格的表达;可以抽取熟悉的、具体的、自然事物的意义,去表现另一个陌生的、抽象的、无形的事物。“象喻”不重形似,而在于将认识事物的态度从表象瞬间带入到精神层面,所以它是教化的利器,特别适合阐释和演绎德性的内涵。
“象喻”思维基于“天人合一”的基本观念,中国古人观察世界时,总是不自觉地将宇宙看成一个富有生命的有机整体,并且习惯于以人自身来加以拟附。⑥“象喻”用整体、综合和情感的方式来理解和表述已知或未知的世界,兼具原始具象、认知中介及本体意义等多重内蕴。古人的思维之网,正是以“象喻”的方式纽结而成的一个既有自然物象,又有超自然、超实体观念之象的意义世界。⑦中国电影善于把大自然里各种美的形式要素加以重新组合和再造,使之成为主观情志的投射或象征。⑧1931年的电影《一剪梅》中有大量梅花的镜头和梅花的图案。女主人公施洛华自小钟爱梅花,家中所有物品,包括门窗、服饰都由梅花造型构成(见图1)。她的个性也如梅花一般高洁、顽强、爱恨分明。她中意的男子胡伦廷遭人陷害,落草为寇,自命“一剪梅”,成为劫富济贫、锄强扶弱的侠客,其山寨也用梅花装饰(见图2)。梅花作为植物的属性和作为“象喻”主体,在男女主人公的塑造上都可以说由表及里,既是视觉元素,也是性格和道德元素。
图1.《一剪梅》女主人公家中陈设装饰都是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