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实现农牧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商务部和各级地方政府等相继出台了通过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相关政策,促进了诸如订单农业、股权合作、产销一体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畜产品产销难以对接的问题[1]。但鉴于农畜产品易损耗、价值稳定性差、流通成本高等特点,迫切需要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3PL服务商)参与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运营[2],这将使得多主体参与下的农畜产品供应链协调运营管理存在较大困难,而在这其中,利益协调机制是农畜产品供应链协调运营管理的核心[3]。据统计,农畜产品从上游种养殖环节到消费市场存在较大的价格差,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农畜产品供应链存在利益分配不均衡、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 除此之外,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4],消费者对影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绿色度和生鲜度日益重视。如何在同时保证农畜产品绿色度和生鲜度的前提下实现整个农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协调是值得学术界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农畜产品供应链各参与主体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是降低农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农畜产品供应链持续协调发展的关键[5],因此,如何围绕农畜产品供应链的生产经营模式,同时结合农畜产品本身的特点,建立3PL参与下考虑产品绿色度和生鲜度的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机制,从而实现农畜产品供应链各参与主体利益的合理分配,使农畜产品供应链联盟关系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并最大限度保障上游农牧户的利益,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围绕农畜产品的特点,研究了不同情形下利益协调契约的设计问题,如Yan et al.(2020)研究了制造商公平偏好情形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制造商和零售商的产品生鲜度决策,并设计了收益共享利益协调契约[6];Ilkyeong et al.(2020)设计了收益共享和投资成本共担的混合契约来实现由制造商和零售商构成的两级生鲜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7];熊峰等(2019)构建了“合作社+核心企业”的两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研究供应链盟员保鲜投入决策,并探讨了供应链盟员偏好对收益共享契约利益协调效果的影响程度[8];在此基础上,周艳菊等(2020)进一步构建了由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商和电商平台构成的三级农产品供应链,分析了消费者扶贫偏好对供应链总利润的影响,并设计了两部制契约实现供应链利益协调[9]。也有部分学者设计了需求不确定情形下的利益协调机制,如Zhou et al.(2019)设计了选择契约来实现需求不确定情形下两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和信息共享[10];部分学者设计了信息不完全情形下的利益协调机制,如杨亚等(2016)设计了回购契约来实现生产商隐瞒新鲜度信息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协调[11];同时,也有学者建立了数学线性规划模型来研究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如Mason et al.(2015)构建了由生产商和服务商组成的两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其采取线性规划模型研究拍卖机制对供应链利益协调有效性的影响等[12]。除此之外,部分学者分析了双渠道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协调,如冯春等(2018)分析了零售商主导下的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利益分配问题[13];Yan et al.(2021)构建了由供应商和零售商组成的双渠道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设计了收益共享契约来实现产品需求随生鲜度变化情形下的供应链利益协调[14]。 在此基础上,部分学者将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引入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研究协调问题,如冯颖等(2017)构建了由供应商、零售商和3PL服务商组成的三级农产品供应链,基于随机产出与随机需求情形下设计产品批发价格及物流服务价格契约实现供应链利益协调[15];Ma et al.(2019)基于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结合生鲜农产品易腐性的特点,研究了物流服务商参与的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协调[2];Qiu et al.(2020)研究了农产品生鲜度和物流过程中数量损失情形下的三级农产品供应链协调问题[16]。 国内外学者针对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础,但现有研究对3PL服务商参与下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而3PL服务商是农畜产品供应链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基于3PL服务商参与下的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研究具有重要价值[15]。同时,海峰和高悦凯(2015)研究发现,农业产业链构建的关键就是解决其物流问题[17]。因此,要重视物流服务对于构建和协调农畜产品供应链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国内外学者在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方面,重点考虑了产品的生鲜度问题,而缺乏对农畜产品品质具有重要影响的绿色发展因素的考量。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3PL参与下,同时考虑产品绿色度和生鲜度的农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这对于供应链上的各参与企业形成相对稳定的协调发展关系,进而逐步完善农畜产品供应链等具有重要价值。 三、研究问题及研究假设 (一)研究问题 本文构建的三级农畜产品供应链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其中农畜产品供应商负责农畜产品的种养和初级农畜产品的提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农畜产品的初级加工、深加工以及产品的销售等,而3PL服务商则负责农畜产品的冷链物流服务,从而更好保证农畜产品的生鲜度和质量,满足下游消费者对农畜产品的高品质需求。 假设在销售季到来之前,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末端消费者需求量和绿色度的普遍要求向上游的农畜产品供应商下达数量为q的订单,农畜产品供应商根据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订单量进行供应,之后按单位批发价格w售卖给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消费者绿色度g的要求进行加工后,以零售价格p来满足末端消费者需求;同时,委托3PL服务商提供相关冷链物流服务,单位物流服务价格为
,3PL服务商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冷链物流服务来确保产品的生鲜度水平θ。消费者可根据农畜产品零售价格P、产品绿色度g、生鲜度θ等来综合衡量自身的购买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