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贫困一直是横亘在人类面前的重大挑战之一。“贫困之冰,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①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长期致力于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福利改善,不断推进贫困治理②。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下,农业支持工业发展战略让低效率农业生产更加困难。为解决国计民生问题,毛泽东同志强调“要将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联系起来思考,使农民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的农民都要富裕”③,初识贫困治理的重要性。伴随改革开放号角吹响,农村率先实行“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的经济体制改革,对1978-1984年中国农业增长贡献达到46.89%。此外,改革解放了束缚农村发展的动力,推动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强劲发展④。1980年中央财政设立“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982年国家对“三西”地区进行扶贫开发建设、1984年实施“以工代赈”、1984年中央发布《关于尽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的通知》,开展重点贫困区域扶贫行动⑤。由此,中国在1984年底解决了农村人口基本温饱的难题⑥。1986年,经济发展出现降速及不同区域贫困问题呈现出一定特殊性,国务院相继成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⑦,标志着中国贫困治理根本任务转变为带动贫困地区全方位发展,贫困治理主要任务由民政部门负责转向扶贫专有部门负责,愈发重视贫困地区和人民生存发展问题的解决。1994年国务院出台《“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此后,国务院相继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中国扶贫开发事业从区域治理到整村推进再到精准个人的层层下沉,贫困治理成效越发显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基本矛盾转变,突出脱贫攻坚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为艰巨的任务。2020年11月,全国832个贫困县、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现行贫困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摆脱绝对贫困的窘境⑧,至此中国特色贫困治理取得阶段性成功。有鉴于此,在中国共产党完成第一个一百年目标之时,总结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经验具有十分重要意义⑨。 二、中国特色贫困治理成效 (一)总体成效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⑩而把时间前移至改革开放的1978年且作为基年的话,中国累计减贫人数更是达到7.7亿,绝对贫困发生率从97.5%降至0(11)。同时,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 进一步,能够体现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渐增加及家庭消费支出能力不断增强。按照1978年可比价格计算,2020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到2482.8元与1981.7元,较1978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为133.6元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仅为116.1元,分别增长近17.6倍与近16倍(12)。且收入突破依靠农业生产的单一方式,来源更加多元化,结构也不断优化。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1954年的68.6%(13)下降至2020年的32.7%(14),降幅高达35.9个百分点,依据联合国制定适用于全球的通行标准,中国农村已经处于相对富裕阶段(15)。由此可见,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摆脱了绝对贫困状况,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分阶段成效 目前,学术界对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的起点仍存在着一定异议:一种是以新中国成立为起始点,强调社会历史进程对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性(16);另一种则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开端,突出体制性改革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让农村贫困人口得以减贫(17)。当然,贫困治理既需要考虑社会历史进程对减贫的重要性,而体制性改革也必不可少。因此,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为时间起点来论述中国贫困治理进程,其中各个时期有着不同时代主题、目标及特征(见表1)。
1.平均分配与社会发展减贫(1949-1977) 1949年的中国是世界上最为贫困的国家之一,在成功向社会主义过渡及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后,中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此后,建立并完善了农村交通、灌溉等大规模基础设施;探索出农村金融体系即农村信用合作社,健全农村教育、卫生等基层公共事业;农村特困人口救助及“五保”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19)。多举措发力贫困治理,不过,这一时期贫困治理逻辑在于收入分配的绝对平均化,以社会的综合发展和制度性改革来调整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然而,贫困治理之中夹杂着“阶级斗争”因素,使得后来贫困治理过多强调生产关系,脱离发展生产力的轨道,加上优先发展工业,牺牲农业,贫困治理严重缺乏相关物质基础,没有在根本上改变农村和农民的贫困状况(20)。相关数据表明,至1977年底,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仍有2.5亿(21),贫困发生率高达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