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22)01-0035-07 一、问题的提出 尽管各国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方面有很大差异,但均将劳动力技能开发与就业视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比如,日本以企业内培训著称,企业承担了特殊技能培训,但政府仍以公共职业训练的形式推出针对通用技能、岗前培训、弱势群体的公益性人力资本投资,同时对企业内训练给予经济资助、制定制度规范;新加坡建构了面向存量劳动力技能开发的劳动力技能资格鉴定制度(WSQ),为院校毕业生、失业者、转职者、技能深化需求者等多个群体提供适切的职业培训项目,旨在通过技能提升促进劳动力平抑就业波动;韩国政府推动建立劳资民政相生的劳动力开发机制,旨在通过多主体参与、工作岗位创造帮助劳动力应对技术进步下的就业变迁。 中国作为人口大国,低端劳动力推动了劳动密集型产业几十年的迅猛发展,但遭遇了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导致的青年劳动力短缺,在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中,存量劳动力和传统劳动力开发均面临着转型压力。基于此,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劳动力技能开发的政策:2017年出台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出“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2019年出台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全面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2021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于2035年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在中国,劳动力技能开发不仅仅是关乎就业的民生问题,更是关乎国家经济转型的发展战略问题。 中国的劳动力技能开发被提升到国家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战略高度,这无疑彰显了劳动力技能开发的重要性。那么,技能型社会的内涵是什么?技能型社会有哪些功能?技能型社会建设有哪些经验可循?怎样建构技能型社会?这些将是本研究思考的主题。 二、建构技能型社会的理论基础 (一)人力资本理论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提出,现代农业增长的重要原因已发生变化,不再是土地、劳动力或资本存量的增加,而是人的技能提升与知识增加[1],由此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并与加里·贝克尔(Gary S Becker)和雅各布·明塞尔(Jacob Mincer)并称为人力资本投资的三大代表人物。人力资本是寓寄在人身上的知识、技能、经验和健康等,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存量增加可以促进收入提升和经济增长,人力资本投资的形式有正规教育、在职培训、迁移和健康投资等。不过,人力资本存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贬损,因此,从劳动力的经济生命周期看,为应对人力资本存量贬损,动态的人力资本投资是非常必要的[2]。雅各布·明塞尔(JacobMincer)建构了人力资本贬值—补偿模型,他指出在人的经济生命周期内,人力资本存量贬损是年龄的增函数,而人力资本投资效率是年龄的减函数[3]。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人力资本理论为建构技能型社会提供了指引。其一,人力资本理论将劳动力从单一的数量概念拓展至包含数量和质量两个规定性,促进世界各国重视教育投资,发展知识型经济、信息经济,促进了经济增长,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了技术进步。因此,在工业4.0的技术进步与经济转型中,在中国从粗放型经济增长向集约型经济增长的转型过程中,投资劳动力的素质提升,建构技能型社会才能匹配技术进步下全产业链发展的需求。其二,在劳动力的经济生命周期内,考虑到人力资本投资效率是年龄的减函数,建构技能型社会要从全生命周期为劳动力供给适切的技能提升项目,尤其是在科技进步速度加快的当今时代,劳动力面临着更为频繁的就业变迁,技能知识积累和技能提升的主动需求比以往更为迫切。同时,还要特别帮助处在经济生命周期后期的弱势群体提升技能以防范或应对失业,技能型社会的技能形成制度是充分体现包容性发展理念的制度集合。 (二)吉登斯的社会投资型国家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认为,传统福利制度是为应对外部风险而采取的被动的事后补偿,是消极的福利制度,他提出“事先防范”的理念,实施积极福利制度以切断风险根源[4]。吉登斯倡导从福利国家模式转向社会投资型国家模式[5],对失业的治理从以往发放失业救济金维持失业者生存的简单保障方式,转向由国家将资金用于教育和培训以提升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倡导“机会均等”,通过提升弱势群体的抗排斥能力以实现公平。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吉登斯提出的社会投资型国家为技能型社会的建构提供了指引。其一,技能型社会旨在通过提升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改变其生存状态,确切地说,是促进其建构可持续的生计,以防范失业风险。其二,深入地看,在多个技术进步周期中,满足劳动力动态技能提升需求的技能形成制度,能够确保劳动力在经济生命周期中不断提升生计的稳定性以从容应对多次就业变迁。其三,建构技能型社会是基于“机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具有充分的包容性,因此技能形成制度既要从国家竞争力提升的视角拓宽、深化中高端劳动力技能水平,更要将弱势群体纳入其中,通过技能提升帮助其迭代到更好的就业领域、走进未来技能,在社会的发展中不会掉队。 三、技能型社会画像 (一)技能型社会的涵义 学界目前对技能型社会的定义尚无统一的认识。石伟平从社会学的技能形成理论、劳动经济学、职业教育学三个视角指出了技能型社会的内涵,认为技能型社会可使技能形成路径多元化、提高技能形成的效率,可推动劳动者实现劳动就业市场迭代,可创造人人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氛围与机会[6]。张元宝提出技能型社会是一种以技能促进发展的新型社会发展理念,学习与掌握一定的技能是一种常态化的社会生活方式[7]。王星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阐释了技能形成与技能形成制度两个概念,认为技能形成是一个包括技能知识学习和技能经验积累两个环节的过程,而技能形成制度是链接这两个环节的制度安排,包括财政制度、职业培训认证制度、劳动过程制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