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331/j.cnki.issn1002-736x.2021.09.007 长期以来,中共中央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调整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但是,“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比如,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1]。对此,本文将从理论进行阐释: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的,这一改革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条件下能够实现多方共赢。 一、文献综述 中共中央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目的在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2]。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后,企业成本大幅下降,销售收入、盈利额和生产率大幅提高[3]。混合所有制下的股权结构提高了企业绩效[4]和自然垄断企业的创新效率[5]。当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处于30%~40%时,非国有性质股权提高绩效的作用最为显著;在国有控股企业中,外资股东的制衡效应优于民营股东。[6]在员工持股模式下,技术和劳动要素对企业绩效产生的正效应最大;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模式下,资本要素对企业绩效产生的正效应最大。[7]相对于自然垄断环节,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竞争性环节企业的生产效率得到显著提高[8]。 混合所有制改革之所以能够提高国有企业效率,是因为拥有剩余索取权的所有者是企业风险的承担者,更具有强化监督、提高企业效率的内在动机[9];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通过减轻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显著地提高企业绩效[10];非国有股东委派高管能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发挥积极治理作用[11];混合所有制改革能促进非国有参股股东对国有控股股东的适度控制权的争夺,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管参与经营决策以达到制衡和监督的目的[12]。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大多按照“产权改革→效率提高→经济增长”的理论逻辑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实证检验和原因分析。这一框架暗含着一个前提条件:产权安排是影响国有企业绩效的首要因素。虽然产权改革在实际中契合了国有企业改革路径,但决定企业绩效的因素众多,既包括产权结构和企业治理机制等内部因素,又包括宏观经济和技术进步等外部因素。此外,对效率的衡量完全停留在利润增长层面,忽视了如下事实:在垄断条件下,利润增长与产出减少可以并存。此时,利润增长体现的是改革成功,还是不成功?可见,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是分解企业绩效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比较不同解决方式的成本和效率的变化情况。这些问题事关国有企业改革方式、方向和发展,必须首先厘清。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效率源泉 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13]48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从事使用价值生产的主要微观经济主体和组织形态,在企业的“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13]205。在这一劳动过程中,企业关心两个问题:“第一,他要生产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要生产用来出售的物品,商品。第二,他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各种商品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为了购买它们,他已在商品市场上预付了真正的货币——的价值总和。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13]211简言之,企业是生产使用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经济组织。 由此推论,企业效率需要从使用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或利润增长两个维度来考察。如果撇开使用价值生产,只关注利润增长,就会忽视垄断带来的利润增长与产品数量短缺并存现象;如果撇开利润增长,一味关注使用价值生产,则会引起激励问题,最终反噬使用价值生产。实践中,国有企业的低效率正好体现在这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使用价值不足的问题,如产品数量少、种类有限、质量次等;另一方面是利润低增长的问题,即高成本和低收入并存。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综合考虑这两个维度,不能只停留在利润或产出某一个维度。 (一)冗员裁减与成本压缩 在国有企业的产权形式下,“怠工”行为容易盛行[14]。第一,稳定的工作让员工觉得,自己不可能被解雇,即使不努力,仍然能够获得工资;第二,人员的低流动性使国有企业成为一个“熟人圈子”,管理者自认为是员工的一分子及其代表,应该与员工站在一起,因此在惩罚“怠工”行为上面临心理压力和道德压力;第三,管理者职位的升降与员工的评价高度挂钩,使管理者在惩罚偷懒员工之时总是瞻前顾后;第四,员工故意偷懒是为了从管理者那里争取更高的工资和其他优厚的工作条件;第五,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要求国有企业完成一定的就业指标,弱化了企业管理者的权力。 “怠工”行为降低了企业效率,并且造成了一种错觉:员工看似努力劳动,而不是“磨洋工”。这促使国有企业雇佣更多员工,以致人员超过资本有机构成的最优水平,出现冗员现象。由此给企业带来两个方面的负担:一方面是显性的工资支出增加,企业成本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在边际产出递减规律的约束下,冗员现象引起单位产出或劳动生产率下降,而且冗员现象进一步削弱了监督的有效性,强化了“怠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