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并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目标,在“经济基础现代化”的基础上致力于补强“政治上层建筑”,将“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第五个现代化”来不断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迈出了重要一步[1]。随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如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展开了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则立足于“十四五”时期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阶性要求,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3],并就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系统谋划。在此背景下,学界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了深入研究:一是致力于阐发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战略意涵,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视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遵循[4]、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理性选择[5]和应对“新时代”“大变局”的战略之举[6]。二是聚焦于厘清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逻辑机理,重点阐释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理论逻辑[7]、内在机理[8]及组合效应[9]。三是着力于缕析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现路径,提出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制度建设论[10]、实践方法论[11]、政策过程论[12]、政党推动论[13],并从多个维度阐述了制度优势转化与治理效能提升的路径。此外,部分研究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及一些具体制度的优势转化与治理效能提升切入,也取得了不少成果。然而,从“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这一重大理论命题来研究的成果还相对较少,对于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内在逻辑、战略意蕴和实践进路的深刻认知还有待加强,这构成了本文的逻辑起点。 一、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内在逻辑 国家治理是“国家按照某种既定的秩序和目标,对全社会的运行与发展进行自觉的、有计划的控制、协调和引导的活动”[14]。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主体通过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优化国家治理方式以有效回应治理需求、取得治理效果、达成预设目标进而展现治理效能的过程[15]。国家治理体系优化、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国家治理方式优化、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规定。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与重要目标,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既是坚持、巩固和完善“中国之制”的理性选择,也是创造“中国之治”新奇迹的必由之路。深入理解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内在逻辑需要阐明国家治理“效能命题”提出的理论渊源与现实背景,科学认知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目标预设及现实基础。 (一)国家治理效能的理论渊源与现实背景 深入理解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内在逻辑首先需要理解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出背景。实际上,国家治理效能的理论渊源与现实背景构成了国家治理“效能命题”的生发依据与生成土壤。 国家治理效能的理论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效能”一词从物理学领域到管理学、经济学等领域的扩散为国家治理效能提供了概念来源,治理理论在全球的普遍兴起及其传播扩散则为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出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词源上看,“效能”一词由“效”和“能”组合而成,在动词意上可作效力、效劳、出力解,即一定的行为主体为组织、他人或特定目标“贡献才能”;在名词意上可作功效、功用、效用解,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所起或所蕴含的有利作用。由于“效能”一词较早用于物理学中,故而又常指“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功用”[16]。之后,“效能”一词从物理学领域逐步扩散到西方管理学(尤其是管理科学)、经济学等学科领域,既指行为目的、手段方式的正确性,也指结果的有利性。效能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含义基本沿袭了这一用法,并与效率相区别,认为应该以效能取代效率。早在2003年,国内已有学者撰文呼吁用“行政效能”取代“行政效率”,强调和突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17]。随着世纪之交治理理论在中国的引介与广泛传播,在随后的政府绩效评估或公共治理研究中,学界逐渐开始使用“治理效能”,但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前,治理效能尚未成为国家治理研究中的普遍用语。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治理效能的使用频率在学界发生了明显的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党中央立足于中国场域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从而为国家治理效能生成提供了巨大推力与深厚土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官方文件中治理与效能组合使用更加频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逐渐生成了“治理效能”“社会治理效能”“国家治理效能”等术语。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球治理变革下的安全治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重要会议讲话中多次提及和强调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性,并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要求,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效能命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则标志着国家治理效能的理论地位发生了实质性跃迁。国家治理效能命题的提出是党中央对治国理政规律深刻认知的理论成果,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共治理理论更加成熟,对于完善“中国之制”和实现“中国之治”具有重要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