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的建议中明确要“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延迟退休再次成为社会民生领域的热点话题。退休年龄改革事关国家社会保障和公民劳动就业以及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十分重大和非常敏感的制度安排和公共政策,其推进和实施需要经过科学研究和慎重决策。 我国目前的退休年龄制度安排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其后虽经部分修改仍一直沿用至今,反映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健康和寿命状况。时至今日,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动、全龄人群的健康状况改善、劳动力素质的提升和就业意愿的改变,国内经济结构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科技革命引发的就业结构与模式转变等现实情境均已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改革的现实土壤已趋成熟。加之,世界主要经济体都相继以延迟退休年龄作为主要改革方向,而中国快速的老龄化进程也已引发了各界对现行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会保障系统中长期平衡的担忧,对退休年龄改革的深入讨论恰逢其时。由此,本文试图跳出传统工具理性的讨论框架,从重新认识和定义老年人的认知层面、保障老年群体经济参与权利和拓展老年人自我发展需求等更宽阔的宏观视角对这一议题开展讨论,在超越传统思维观念和逻辑框架的基础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积极回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诉求。 一、我国退休年龄的历史变革 19世纪80年代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退休和养老金制度,此后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在工业革命以后,为适应现代社会化生产模式和社会风险集中管理而建立的现代管理制度,并历经一百多年不断发展完善。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中也有“告老还乡”“致仕”等退休安排。①退休制度是我国古代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百姓通常是没有现行意义上的退休制度的。 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始于1951年政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条例》规定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195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中增加规定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②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仍然沿用此前的规定,但对特殊工种和岗位的提前退休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性为年满55周岁,女性为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③此后,我国再也没有就退休年龄政策进行过重大修改。 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2015年3月10日,时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④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2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⑤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要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⑥至此,延迟退休已进入实质性推行阶段,改革方案呼之欲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此,一个不容忽视的时代背景是:“十四五”期间,有一个非常重要而且严峻的“窗口期”,就是1963年出生的婴儿潮这一代人即将进入60岁。这对本已脆弱的养老金体系将形成一个巨大的短时冲击,改革的机会窗口期即将关闭。尽管官方对于延迟退休的态度积极,但其民意基础一直较为薄弱。相对陈旧的社会观念和认知混沌成为了实质性推进退休年龄改革的思想桎梏。一场全社会对于老年人价值与劳动权利再认识的思想革命迫在眉睫。当然,这必然会与当前的观念和利益格局发生冲突,也会与智能化、数字化的“不确定性”所交织。这就需要在具体运行时兼顾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个地区的群体特征,在各利益群体相互交换与博弈中尽可能达成更多的政策共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国内学界对于延迟退休相关研究的不同观点 国内学界早期对于延迟退休议题的讨论焦点之一是该政策实施的必要性。持支持态度的主要观点是从减少中国未来养老金隐性债务、⑦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⑧改善养老基金收支平衡、⑨降低我国高储蓄率、促进经济发展、⑩总体降低青年失业率(11)等角度论证了延迟退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持相反态度的主要观点,有认为延迟退休政策并非中国养老保险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12)当前人口老龄化并没有显著增加政府的负担,因而暂没有必要提高退休年龄;(13)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或者延迟退休虽然可对基金状况有所改善,但无法根本性解决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压力等等。(1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学界在讨论中对延迟退休政策愈来愈趋向于支持和开放的态度,延迟退休的改革呼声日益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