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产业基础是产业发展的基石、制造强国的根基和实现产业链现代化的前提,决定着产业发展的自主可控水平、长远竞争能力和整体发展高度。长期以来,受产业发展模式、路径、支持政策、要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我国产业发展主要采取加工组装和终端品制造模式切入全球产业链,促进了产业规模和制造水平的快速提升,成为举世瞩目的“世界工厂”。2020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接近30%,连续11年位居全球首位,接近了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总和,生产了全球超过50%的钢铁、水泥、电解铝、甲醇、烧碱和平板玻璃,60%的家电,70%的化纤、手机和计算机,85%的稀土冶炼产品,有200多种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然而,相较于我国体量庞大的终端产品制造能力,我国产业基础研发制造能力相对薄弱,总体自给率只有30%~40%左右,在高端基础元器件、核心零部件、先进生产设备、关键基础材料等方面的对外依存度甚至高达90%~100%,几乎完全依赖从美欧日进口,“卡脖子”问题日益突出。 毫无疑问,这种模式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造成两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难以满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一是产业升级滞缓。产业发展如同一条河流,上游的基础能力决定着下游产业发展高度和产业升级的能力。无数产业发展实践表明,产业升级的过程是一个从加工组装、中低端产品制造到高端研发、关键零部件制造跃迁的过程,也是从产业链中下游向上游跃升的过程。我国制造业在产业链上中下游布局的不均衡、基础能力薄弱的现状,导致了在全球产业链中分工地位低下的困境和产业链升级的滞缓。唯有不断强化产业基础领域攻关突破,树立产业基础领域竞争优势,才能打破这种“分工锁定”,实现产业升级。二是关键环节受制于人。在全球化分工逻辑下,各国依据比较优势进行分工,产业基础薄弱的问题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得到缓解,正常的供应能够得到基本保证。但在贸易摩擦和大国博弈的背景下,一些国家在基础领域和核心技术上的优势成为经济制裁的工具和“武器”,频频采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断供”等非经济手段,使得我国高技术领域产业安全矛盾凸显。 为此,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工程重点,分类组织实施,增强自主能力。2020年5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明确,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这可以说抓住了推动产业升级和科技自立自强的牛鼻子,对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强国、破解产业链安全瓶颈、构建新发展格局、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等都具有非常重要而又深远的现实意义,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举措。那么,到底如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明确具体路径和实施方案,科学设定阶段性的战略目标,谋划具体举措,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重大议题。本文拟从概念分析入手,从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相结合的视角,提出未来一个时期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的总体思路、主要路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建议。 二、产业基础的基本概念与主要特征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首先要明确“工程”的对象,即什么是产业基础,摸清楚产业基础的特征和发展规律,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 (一)概念内涵 关于产业基础的内涵,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工业四基拓展说”,认为产业基础的概念来源于“工业四基”,由于经济发展阶段和条件变化,其内涵和外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补充,既包括传统“工业四基”,也包括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基础软件(许召元,2019),还包括信息化条件下的自动控制和感知硬件、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等“一硬、一软、一网、一台”以及芯片、工业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人工智能、算法等产品或技术,甚至可以拓展至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基础设施、质量标准、能源动力(罗仲伟、孟艳华,2020)等基础支撑。 第二种观点是“产业支撑能力说”,认为产业基础是保障和推动产业发展的能力,这一观点不再强调产业基础与“工业四基”的直接对应关系,而是从更为宏观和抽象的视角将产业基础理解为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支撑,这些基本支撑可以有不同的方面,可以具体到产业的基础性要素,也可以是提供基本生产资料的基础产业部门(罗仲伟,2020),甚至包括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支撑保障基础能力、产业竞争基础能力、可持续发展基础能力、产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干勇,2020),以及基础产品、基础技术、创新体系、基础文化、基础教育和人才、基本政策等较为宽泛的范畴(中国工程院,2019)。 我们认为,以上两类观点从不同角度对产业基础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分析,是研究不断深入和深化的具体表现。“工业四基拓展说”侧重于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深化和拓展产业基础的范围和边界,“产业支撑能力说”侧重于从产业功能角度论述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所需要的诸多要素和条件。从实际经验看,聚集某一领域某一环节推动基础领域攻坚突破,往往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必须从系统、联动、协同的角度,统筹谋划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为此,必须结合新时代、新形势对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的要求,重新提炼和概括“产业基础”的概念和内涵,增强制造业底层整合能力。 对此,我们界定,“产业基础”是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支撑,是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技术、材料和零部件支撑,能够决定生产制造方式的基础单元,以及为其形成提供支撑的基础要素、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制度环境的集合。产业基础包括核心层和支撑层两个层面,核心层是指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环节和底层技术,包括基础装备、基础零部件、基础工业软件、关键基础材料等四个方面,可以称之为“产业四基”;支撑层是指支撑核心层技术突破的条件和保障,主要包括重大科学装置和创新平台、底层基础要素、质量基础设施和制度环境等(见表1)。其中,核心层是从产业链角度定义的,主要是指能够划分到具体产业门类的基础产业,是显性的、被较多关注的产业基础领域;支撑层是从支撑条件角度定义的,主要是指支撑核心层发展的各种要素、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环境,是处于产业发展底层、较少被政策和公众关注的基础领域。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产业基础的全部内容。由此可见,产业基础是一个内涵、外延十分丰富的概念,既包括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产业和底层技术,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基础要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配套政策和制度环境,是基础产业、基础要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环境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