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20)12-0104-06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扩容提质培优的新阶段。一方面,2019年开始,高职院校每年扩招10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及其占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由降转升[1],职业教育整体规模的增长趋势明显。另一方面,随着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明确,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和“三教改革”,积极推进“课证融通”“育训结合”,并立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及优势特色专业,加速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进程。 新时代职业教育发生的深刻变化,提出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的迫切需求。但是,目前职业院校专职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毕业生,其他来源有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上的能工巧匠以及少量在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职业院校学生。这些人当中,前者大多缺乏行业企业实践工作经验,“54.2%的中职教师和48.4%的高职教师不具有任何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历”[2];而后者则很少受过专门化的师范教育。仅此而言,现有的这支师资队伍距离“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的要求尚远。 在我国以学校教育为本位的职业教育体系内,数量庞大的专职教师队伍始终是职业教育事业赖以发展的根本力量。要实现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的目标,必然要从现有的师资队伍出发,通过专业培训、深入企业实践等多种途径,促进其专业发展,从而达到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要求。因此,针对职教师资构成的多元性及其专业发展的不同基础,研究如何通过优化教师培训,完善专业知识与技能结构,淬炼职业精神,促进其专业发展,无论是支撑职业教育的改革,还是促进教师职业生涯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职教师资培训的历史境遇 职教师资培训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职教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我国在职教师资培训方面付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改革开放职业教育兴起之初,对文化课教师进行转岗培训、把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留校后再送出去培训,这对早期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发挥过重要作用。不过,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制度的健全、体系的完善、资源的改善、模式的创新等,主要是国家自“十一五”以来,通过实施三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来逐步实现的。 (一)逐步完善职教师资培训制度体系 我国职教师资培训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原国家教委在1986年颁发《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培训在职教师。自“九五”以来,原国家教委或教育部每个五年计划期间都会发布一个关于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加强职教教师培训。如1997年国家教委《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采取多种形式对在职教师广泛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2007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在“十一五”期间实施职教师资素质提高计划,确定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3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开发80个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的师资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其后,国家继续推出了2012-2015年、2017-2020年等两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不断推进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最近一个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了若干关于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专门性文件。其中,《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教师全员轮训制度,探索教师分级培训模式,把国家职业标准、国家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和相关标准等纳入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要求针对团队教师开展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开展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专项培训,支持团队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 (二)积极探索职教师资培训的实践模式 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是一个结构复杂的体系。从培训内容方面区分,职业院校教师的业务培训包括专业理论培训、知识更新培训、教育理论培训、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方法的培训、专业实践技能培训等等。在后来的培训实践中,这些培训提炼概括为包括新知识、新理论、新工艺、新方法在内的“四新培训”。从培训对象方面区分,有新任教师的上岗培训,在职教师的岗位培训,部分骨干教师培训,专项教学技能培训以及职教管理干部培训,这些培训实现了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的全覆盖。从培训组织形式方面区分,有校本培训、国家级和省级“基地培训”、企业实践培训、院校帮扶培训、远程培训以及海外研修等,且已形成成熟稳定可复制的培训模式。 1.校本培训模式。校本培训模式是由学校发起并组织的教师在职培训。职业院校校本培训以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为中心,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为目的,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和基地,由学校独立开展或与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校本培训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注重教师教、学、研的时空统一,一直是职业院校普遍开展、全员参与的活动。 2.“基地”培训模式。“基地”培训是指由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或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组织实施的教师培训。从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来,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已建立100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7个国家级校长培训基地和364个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3]。这些培训基地具有多层次、多形式、广地域、宽专业的特点,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和职教管理干部提供了专门化培训平台,成为促进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阵地。 3.企业实践模式。职业院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是一项国家制度安排,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就明确提出: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此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文件,在2012-2015年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当中还专设了由中央财政支持的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目前,职业院校加大了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的执行力度,定期选派教师下企业,通过现场观摩、技能训练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