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7;I2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20)03-0054-13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在外交上实行“一边倒”政策,与苏联建立了友好同盟关系,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学习苏联运动,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合作,中国得以引进和吸收苏联优秀的文化艺术成果。苏联文化代表团频频到中国访问演出、大量苏联文学作品被翻译出版、中苏友好协会积极组织放映苏联电影等,引发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苏联热”,扩大了苏联文化在中国民众中的影响。本文以新中国成立初期苏联电影的放映为考察对象,通过阐述其所发挥的思想教育与文化娱乐的双重功能,揭示苏联电影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民众精神生活产生的影响。 一、放电影:注重发挥苏联电影的思想教育功能 电影具有其他艺术形式无可比拟的直观性,如果电影拍得通俗易懂,就会对观众产生巨大的视觉影响和心灵震撼。电影既是一种文化娱乐方式,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对观众进行思想教育,具有思想教育与文化娱乐的双重功能。列宁曾经指出:“在一切艺术形式中,电影对我们是最重要的”。①正因为“电影是最有力和最能普及的宣传工具”,是传播意识形态的有效途径并且能够产生较大的影响力,故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在对待电影的思想教育性与文化娱乐性的问题上强调:“目前电影工作的中心问题是思想政治领导问题”,②注重发挥电影所具有的思想教育功能,借助电影这种艺术形式进一步加强政治宣传的效果。1954年1月,《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我们的电影是向人民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工具,同时又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的电影应该发挥它的特有效能和巨大力量来动员和组织人民为完成我国的伟大历史任务而奋斗”。③文化部电影局局长陈荒煤也曾明确指出:“我们的事业要完成政治的任务,必须通过艺术形象的手段才能达到。不加强艺术思想的领导也就无从加强什么政治领导”。④这些都表明,党和政府特别注重发挥电影所具有的思想教育的特有效能。 (一)甄选具有教育意义的苏联电影 作为一种形象化的教科书,早在20世纪30年代,延安和各解放区就开始放映具有宣传和教育意义的苏联电影。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对苏联电影的引进,并在50年代形成高潮。对于中国引进和放映苏联电影,苏联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1938年,苏联就赠送了一台35毫米放映机给当时设备简陋的“延安电影团”放映队使用。⑤而且,据长期从事新中国文化外交工作的梁沈修回忆,在苏联电影的引入过程中,很多时候是苏联赠送或苏联影片制作人员赠送拷贝的,苏联从未提出过使用补偿、拷贝复制数及放映场数限制、票房收入分成等条件。⑥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在引进苏联电影时特别注意甄选具有重要思想教育意义的电影,如《列宁在十月》《不拿枪的敌人》《伟大的公民》等加以翻译制作,随后在全国各地公开放映。主管部门引进苏联电影的标准,首先看重的是其思想教育功能,其次是其文化娱乐功能。如《列宁在十月》,以艺术的形式展现了列宁领导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既生动刻画了列宁作为革命领袖的坚定、果断和机智,又再现了布尔什维克党领导十月革命的宏大场景,表现了武装起来的俄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和英勇,对中国民众了解俄国十月革命的壮烈历程、理解布尔什维克革命斗争的坚定不屈及俄国工人阶级斗争的勇敢顽强,进而为共产主义革命事业而奋斗具有重大的教育意义。这说明,中国在审查、甄选苏联电影时特别注重发挥电影的思想教育功能,将苏联电影作为教育中国民众的媒介之一,既关注影片所反映的政治性和思想教育性,同时适当考虑其艺术性和文化娱乐性。 为了与苏联及各新兴民主国家建立联系,1949年7月16日,中苏友好协会筹备委员会在北平成立,⑦并很快与苏联对外文化协会建立了联系,获得了苏联方面提供的大量影片、图片和图书,向中国民众介绍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成就。8月28日,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筹备委员会在北平中山公园中山堂举办了苏联建设图片展览会,展出了关于苏联工业、农业、教育、艺术、军事、知名作家等方面的图片1000余幅,每日参观人数平均为4100余人,8日内参观者共达3.3万余人,一周内报名参观的团体达50多个。9月初,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筹备委员会收到苏联方面赠送的“图书一千册,放映机一套,唱片六十七张,幻灯机连片子一套,及其他照片材料等”。⑧为了配合苏联建设图片展览会的举行以及进一步加深中国民众对于苏联的认识,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筹备委员会于9月11-14日每晚7时还在中山公园音乐堂举行了“苏联介绍”系统讲演(包括苏联国家组织、经济建设、教育文化、外交政策与中苏关系等题目)及电影晚会。该会在这4天期间,以放映苏联电影的方式招待参观苏联建设图片展览会的群众团体,先后放映了《马丽德传》《西伯利亚交响曲》《政府委员》《钢铁意志》等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苏联影片。⑨ 1949年10月5日,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其“宗旨是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的友好关系,增进中苏两国文化、经济及各方面的联系和合作,介绍苏联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经验和科学成就,加强中苏两国在争取世界持久和平的共同斗争中的紧密团结”。⑩会长刘少奇在成立大会上明确了该会“以俄为师”的工作方针,强调中国要全面学习苏联经验。他指出:“我们之所以特别重视与珍贵中苏两国人民的友谊与合作,还因为苏联人民所走过的道路正是我们中国人民将要走的道路。苏联人民建国的经验值得我们中国人民很好地学习。我们中国人民的革命,在过去就是学习苏联,‘以俄为师’,所以能够获得今天这样的胜利。在今后我们要建国,同样也必须‘以俄为师’,学习苏联人民的建国经验……苏联的文化完全是新的文化。吸收苏联新的文化做为我们建设新中国的指针是中国人民目前的迫切任务”。(11)因此,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的工作重点就是着力介绍包括苏联电影在内的苏联社会主义新文化。 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成立后,不仅将放映苏联电影作为中苏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而且将其作为中国人民认识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情况的重要方式,致力于以放映苏联电影的方式促进中苏文化交流。苏联政府为了推动中苏文化交流,支持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的电影放映工作,特别将《斯大林格勒战役》《青年近卫军》《在易北河的会晤》《科学院士帕夫洛甫》《米丘林》《康司坦丁·萨司洛诺夫》《西伯利亚交响曲》《列宁》《普希金》等15部苏联影片赠送给刚刚成立的中苏友好协会总会。(12)这15部苏联影片的主题是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成就及苏联卫国战争,讴歌了苏联军民反抗法西斯侵略的英勇事迹,其共同特点是:具有思想教育意义,能够向全社会传播正能量;艺术形式生动直观,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娱乐性。因此,这15部苏联电影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方面都有益于中国观众了解苏联历史,对于培养人民群众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放映这些苏联影片,可以充分发挥其独有的思想教育功能,同时也适当兼顾了其文化娱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