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具有悠久灿烂辉煌的历史,从公元前221年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的建立,到1911年最后一个王朝清朝的结束,共经历了2132年的历史、60多个正式的王朝。每一个王朝的兴衰都经历了建立、发展、繁荣、衰败、灭亡这样一个过程,然后就会有一个新的王朝取而代之,再经历同样一个过程、上演同样的故事。这种现象在世界历史上是非常特殊的,被很多学者称为“中国历史周期率”。 “中国历史周期率”成为困扰历朝封建统治者的“迷津”,每一个朝代都想努力走出这个“魔咒”,成就“千秋伟业”,然而,历史上没有一个朝代能够最终跳出这个“周期率”。 中国近代爱国主义者黄炎培先生希望中国共产党能够找到一条跳出“中国历史周期率”的新路。1945年在延安,黄炎培先生与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同志进行了一次关于如何走出“历史周期率”的经典对话。黄炎培先生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姑且不论,凡亲眼所见,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①毛泽东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②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再到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肩负着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重任的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一代代领导人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破解“历史周期率”的探索和实践,这些探索和实践的成果最终体现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创造中国奇迹的根本原因。 一、中国历史成也“官僚制”,败也“官僚制” 中华民族拥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国是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也是一个文明型国家。中国是世界历史上官僚制建立最早和最完善的国家,也是世界历史上官僚制传统最为深厚、对社会影响最为深刻的国家。中国的“行政主导型社会”“新型举国体制”即由此而来。首先,我国历史上国家治理的最大特征就是大一统治理体系。春秋战国以来,孔子的王道思想奠定了大一统的理论基础,董仲舒及其生活的汉武帝时代是大一统的理论与实践成熟期,并最终形成了以血缘认同、文化认同、政治认同为标志的完善的大一统思想。事实上,当战国时代梁惠王问孟子“天下乌乎定”时,孟子就说“定于一”。秦朝统一天下后,“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大一统政治开始形成,大一统国家治理也随之成为历代王朝面临的重大问题。在这里,统一还是割据,是我国历代统治者治国理政无法回避也回避不了的问题。实际上,国家统一一直都是他们努力追求的目标,如由战国七雄到秦灭六国,由三国鼎立到西晋灭吴等,都是很好的例证。郡县制体制是中央集权治理体系的行政区划基础。郡县制度使先秦宗法血缘等级分封体制演变为秦汉以后的中央集权体制。国家统一、“要在中央”“郡县体制”是我国古代国家治理理念和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③然而,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经济发展长期繁荣的关键,是让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充分发挥作用,政府要成为为市场“服务之手”而非“掠夺之手”。中国古代官僚制没能解决好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政权兴衰。 中国历史上的官僚制,既可以解释我国的“举国体制”“行政主导型社会”等基本国情特征及其在国家治理上的历史价值,也是中国古代政治陷入“历史周期率”的关键因素。 中国古代官僚制有着巨大的治理效能。在自然经济、农耕文明的时代背景下,君主制和官僚制、郡县制、科举制等共同发挥作用,开创了秦汉、唐宋等开明封建盛世。中国古代官僚制是在以皇权为核心的单一权力体系下形成的高度集权的组织体制,其治理经验在于:一是建立上下级关系明确、层次森严、集权化的行政管理体制,与中国的农耕经济和家族式管理相一致,并具有家国同构的特征。二是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府官员选任和考核制度,其科举制和文官制度在当时世界上是先进的,对于保持古代官僚制的稳定和强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选贤任能”制度,与单一选举制和考试制相比更为有效。三是重视监督作用,重视治理的制度化,具有鲜明的伦理特征。唐、宋、明、清等朝代,特别重视律法,形成了鲜明的中华法系。特别是其大同理想、大一统传统、德治主张、民本思想、和为贵的和平理念、协和万邦的外交之道,以及“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创新意识,是中国古代官僚制的精华和精髓所在。 但在官僚制实际运行中也面临一些复杂的治理难题:一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具有浓厚的人治色彩,人格化倾向明显,现代组织理性精神缺失。它不是把管理任务和管理目标联系起来,组织理性不强,并具有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二是它是一种家族式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行政层级之间是一种封建的臣属关系。这种人身依附关系,造成了组织臃肿僵化、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管理方式的制度化不够,对规则的认同感缺位。“任人”还是“任法”,“任德”还是“任刑”?一直以来,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对于法、术有着强烈的不信任感。特别是其“治吏”不“治民”“君在法外”“轻徭薄赋”等,缺乏现代理念,对法律、制度的敬重和信仰缺失,以致个人权威、职务权威大于法律权威、制度权威,结果是人治高于法治,潜规则盛行,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治理效能。例如与委托代理关系相伴随的激励问题、协同问题、信息问题、权力集中和部门自我扩张的问题、权力俘获和监督问题、体制僵化和形式主义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导致国家治理陷入无序状态,经济矛盾、社会矛盾、阶级矛盾陡增,使官僚腐败、民心背离,甚至形成社会发展的恶性循环,历代王朝的倾覆就是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持续发生的。这就是传统官僚体制弊端所引发的“历史周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