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极快、病毒复杂多变、感染范围极广、防控难度极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对汹汹疫情,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对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大考,更是对应急管理体系的严峻挑战。 一、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点及完善 应急管理是政府对于有可能对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的行政活动。在应急管理中,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的政府,负有保护国家安全稳定、维护社会秩序、降低社会危害、保障公民权利和进行危机教育等社会责任。2003年抗击“非典”的过程中暴露了我国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诸多薄弱环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中国吸取“非典”教训,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不断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迅速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并且投资164亿元建设了一个覆盖城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1]。确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安全发展理念,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点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就要根据突发事件或危机特点,形成包括预警机制、应急反应、应急法律、应急意识教育等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机制的保障。 (1)机构设置。应急管理区别于常规管理,是处置公共危机和紧急事件时启动和运行的管理模式,有独立的政府管理机构和执行机关。国家实施“大部制”改革以来,国家层面组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性应急事务的处置,各地方也建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区域性应急事务,实施属地化管理。 (2)预警机制。是通过及时提供警示的机构、制度、网络、举措等构成的预警系统,具有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特点。“非典”后我国虽然建立了重大疫情的预警机制,但应对新冠疫情的大考,还是暴露出了我国在信息收集和疏通、舆情披露等防控预警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如在疾病初期,以“大数据”为资源链的防控系统未能及时有效拉响警报,不仅导致疫情防控的精准施策缺少技术抓手,同时也带来一些民众抢购物资、各类谣言骤起,极易造成“群体极化”现象,消解经济社会多年的建设成果。“凡事预则立”,要预测事物发展的未来状况。既要预“利”,从而趋之;也要预“害”,从而避之。只有既预“利”又预“害”,才能做到趋利避害,及时把灾难风险化解在最小概率。 (3)法律法规设置。构建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法制化保障。公共危机和紧急事件的处置要遵守法律的规范,遵循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会道德要求。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1]。 (4)科技支持。先进科技的引入可以提升公共危机和紧急事件响应速度和执行效果,“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1]。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资源平台等网络科技,在疫情分析、物资调度、信息传递与反馈、科研攻关、人员动态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5)队伍建设。重大疫情危机给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重大挑战。面对重大疫情危机,在人民生命健康与安全面临重大威胁的时刻,将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危难作为领导决策的出发点,以危机治理成效检验干部队伍运用系统思维、前瞻思维、专业思维和法治思维等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综合治理能力。“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1]的应急队伍是处置公共危机和紧急事件的重要支撑。 (6)物资保障。物资保障是公共危机和紧急事件处置的基础,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加强物资调配和市场供应,保障物资调运,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杜绝出现“次生”灾害。 2.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在一心一意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成功应对了一系列重大风险的挑战。社会快速转型,城市化加速推进,各地域情况复杂、人口流动性超强,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治理理念和水平面临新的大考。这次疫情暴发正值春运高峰,地处九省通衢的武汉,密集的人口大流动,新冠病毒的“未知”特性,感染人群与未感染人群以及其他基础病人接触机会多,切断传染源,控制疫情波及范围的工作难度大。 同时,新冠病毒作为人类尚未系统认知的领域,具有传染力强、变异快、传播范围广、无特定易感人群、目前无特效药和疫苗的特点,对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威胁,对应急管理体系的应急治理、预警机制、物资保障、应急队伍、精准施策、综合防控等构成极大挑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发展和稳定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既要高度警惕和防范自己所负责领域内的重大风险,也要密切关注全局性重大风险。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2]。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着力预防灾害风险,尽力维护人民群众和国家利益。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