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地区一体化的先导者,其一体化程度最高,对全球一体化的影响也最为深远。欧盟也是现代税收制度(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发源地,其税收变革与发展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或左右着全球税收发展动向。并且,欧盟是我国税制体系构建时的重要参考地区,为此本文基于我国税制现状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与欧盟地区比较视角,分析差异和差距,并提出了相关思考和建议。 一、税收发展趋势分析:欧盟VS中国 (一)欧盟税收发展趋势的分析 2018年,欧盟国家总面积为43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为5.13亿人,GDP总计18.75万亿美元,人均GDP为36532美元。自金融危机以来,欧盟地区GDP可比增速经历了一个从增长低谷(2009年欧盟28国可比增速为-4.3%)到缓慢回升的过程,2012年又跌至负增长(-0.4%),之后缓慢回升,2017年达到最高点(2.7%),2018年欧盟地区经济增速为2.0%。 总体来看,自2005年以来,欧盟地区的税收运行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宏观税负①总体缓慢上升,2017年为39%,略高于其他发达经济体。 自2005年以来,欧盟地区的宏观税负水平经历了一个下降再上升的过程,总体呈缓慢上升态势。2005年,欧盟28国宏观税负为37.5%(欧元区19国为38.2%),然后缓慢下降,2009年至最低,为37.1%(欧元区19国为38.0%),之后又缓慢上升至2017年的39%(欧元区19国为40.2%),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2005~2017年欧盟和欧元区宏观税负水平 资料来源:《Taxation Trends in the European Union(2019 edition)》。 相较于其他发达经济体而言,欧盟各国的宏观税负偏高,具体如图2所示。2017年欧盟28国宏观税负比美国高出约11.9个百分点,比日本2016年的数据高出约8.5个百分点,同时也明显高于新西兰(32%)、加拿大(32.2%)、澳大利亚(27.8%)、瑞士(28.5%)和韩国(26.9%)。
图2 2017年欧盟和一些其他国家的税收收入(含社保缴费)占GDP的比重 资料来源:《Taxation Trends in the European Union(2019 edition)》。 注:(1)冰岛(IS)、日本(JP)和澳大利亚(AU)是2016年的数据。 (2)一些其他国家指美国(US)、加拿大(CA)、日本(JP)、澳大利亚(AU)、韩国(KR)、新西兰(NZ)和瑞士(CH)。 第二,从税种分类来看,欧盟地区直接税、间接税以及社会保障税收入占比“三分天下”,总体上呈现出直接税占比微降、间接税占比微升态势。 按照税负转嫁难易来划分,税收可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总体来看,欧盟地区直接税、间接税以及社会保障缴款收入占比“三分天下”,三者之间差异较小。2017年欧盟地区直接税、间接税以及社会保障缴款收入占比分别为34.3%、34.7%和31.2%(欧元区19国分别为32.6%、32.7%和34.9%),具体情况如图3和图4所示。
图3 2005~2017年欧盟28国直接税、间接税及社保缴费收入占比 资料来源:《Taxation Trends in the European Union(2019 edition)》。
图4 2005~2017年欧元区19国直接税、间接税及社保缴费收入占比 资料来源:《Taxation Trends in the European Union(2019 edition)》。 从演变趋势上看,欧盟地区直接税收入占比总体呈微升态势,从2005年的34%(欧元区19国为30.7%)上升至2017年的34.3%(欧元区19国为32.6%),期间波动也不大;间接税总体呈微降态势,从2005年的35%(欧元区19国为33.8%)下降至2017年的34.7%(欧元区19国为32.7%),期间小幅波动;社会保障缴款收入占比总体保持不变,最高点为2009年的32.9%(欧元区19国为36.7%),最低点为2007年的30.3%(欧元区19国为34.4%)。但从欧盟成员国内部情况来看,欧盟各成员国的税收结构差别很大,如丹麦的直接税占总税收的比例最高(65.4%),而采用比例税(flat-rate)制度的国家,如克罗地亚等的直接税占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