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180(2019)04-0106-08 所谓暴力,是指“为了个人利益的满足,旨在伤害受伤害者并不顾社会的制裁而采取的有意的、反社会的、使人遭受痛苦的行为”[1]。暴力通常体现为对某一对象的毁灭式破坏,它既可以发生在现实层面,包括对人肉身性的摧毁或者对某一物体的毁坏,也可以发生在精神层面,例如通常所说的“话语暴力”“冷暴力”;它既可以是个体之间的行为,也可以发生在群体之间。暴力在电影中逐渐被审美化、风格化,发展成为成熟的“暴力美学”,这造成了对暴力的形式化,“那就是把暴力或血腥的东西变成纯粹的形式快感……电影的社会功能和道德教化效果从来不是暴力美学的关注焦点”[2]。本文的暴力特指不对其进行美学化的设计,而是还原为纯粹的、真实场景中的暴力,它通常发生在个体之间,通过直接方式对个体肉身加以摧毁,或者说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暴力,并且这种暴力不是一种与文化道德无涉的风格或形式,而是对于社会症状具有揭示作用的表征。 暴力在当下内地电影中具有重要意涵。它作为一种别无选择的选择,是个体在被困社会中所能采取的唯一行动,是在非公正遭遇中为自身抗护的手段。它言说着个体在当下的生存处境,暴露出社会正义性匮乏的同时揭开了弥散在社会中的躁动与压抑。对暴力的书写因而勾连起个体与社会、正义与非义、困境与突围等多重维度,成为矛盾丛生的社会中重要的文化表征。通过对《天注定》(2013)、《追凶者也》(2016)、《暴裂无声》(2017)、《绣春刀》系列影片中暴力叙述的分析,可以展现当下社会真实的生存图景。 一、暴力治理:从“义气”叙事到“暴力”污名 “以暴制暴”曾是江湖儿女解决冲突的惯用方式。在古代中国,江湖的兴起与社会的动荡有着重要的关联,流离失所的人们出于生存需要集结他人,组成了各式各样的江湖团体。古典文学的叙述中,江湖与庙堂对立,“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行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江湖”被赋予了与正统社会对抗的文化意味。在中国的武侠电影中,江湖则被赋予了快意恩仇、逍遥浪漫的诗意想象。其中,杀伐厮斗的血腥惨烈和义薄云天的热血壮怀成为武侠电影中江湖的生动写照。暴力频繁出现在这类江湖中,甚至成为基本的生活形态。“江湖成了一个非历史的‘非政治’、神话式的地方,世俗的恩怨不停地透过以冤报冤的暴力形式循环出现……人在江湖,可以为着维护一己之需,任意进行残暴的杀戮”[3]。 江湖作为自治化的底层空间,是法外之地,它在官方的法治结构之外建立了一套以“义气”为原则的世俗规范。“义气”建构了底层民众对人际交往和社会伦理的理解,在亲缘和血缘关系之外塑造了后天的人际关系,它甚至比前者更为可靠。江湖社会中,舍生取义之士往往受到人们的尊崇。在古典小说《水浒传》《三国演义》中,有一大批侠义之士。“义气”精神的体现则需要通过冲突实现,这种冲突不是为着个人私利而产生的矛盾、攘夺甚至戕害,而是在自己的朋友兄弟遭遇不公之时的复仇行动,通过暴力的方式为正义张目,为自己的义气正名。暴力成为在“义气”观念支配之下的合理化举措,并且它还带来了正义战胜非正义的大快人心的效果。 然而,这样一种推崇“义气”的江湖世界已渐趋消逝。贾樟柯的电影《江湖儿女》(2018)描绘了江湖作为历史性的空间/生活形态在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趋于消亡的事实。如果说贾樟柯以前的电影在为时代立传的话,《江湖儿女》则为女性的义气立传,导演通过后者透露出对旧时代江湖义气消逝的哀惋情绪,从而贯穿了从《小武》到《三峡好人》对现代性的批判主题。电影中,廖凡扮演的黑社会老大斌哥有过属于自己的光辉岁月,他在喋血街头的日子里同时享受着风险与风光。而当他锒铛入狱之后,其人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出狱之后,他以前的小弟在市场浪潮中攫取了财富,而他则错过了财富积累的关键阶段。他的人生被截然隔成了两个时期:前期他是势力广泛的帮派头目,而后期努力使自己成为商人但最终以潦倒落魄收场,遭受侮辱与损害。然而,不论哪一个阶段,赵涛扮演的巧巧始终是他忠实的伴侣,也是电影中“义气”的担当,她勇敢承认手枪是自己捡到的,从而代替斌哥坐了5年牢;在斌哥落魄投奔她之际,她也热情接纳了斌哥,仍然期待着与之相伴相守。不少评论者认为,影片《江湖儿女》应该将名字改为“江湖女儿”,这是因为在电影中,只有赵涛扮演的巧巧始终坚守住了江湖义气,当斌哥对她说“我早已不是江湖中人”之时,巧巧则以“但是我还是在江湖中”予以回应,她的勇敢和担当成为消逝的江湖中最后一抹亮色和永恒的乡愁。 江湖的消逝伴随着现代社会的文明转型。现代化的行政体制在纵向上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细密网络,而在横向上则设置了官方或者半官方的机构、行会等组织,从而将整个社会纳入管辖之中,尤其是户籍制度的设立终结了此前混乱无序的流动状态,社会中的游民被固定在某一居所,失去了自由迁徙的可能。同时,社会法治的建立与普及也不再允许以“义气”为核心的江湖伦理大行其道,法治要求法本身成为裁决正义的唯一尺度,它规定了任何私自以武力解决事端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惩治。江湖自身具有的反社会性、自治性与现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因而,随着法治精神的逐渐深入,“以暴制暴”的举措则不仅显得老派,而且迂腐蛮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