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19年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好实体经济,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成为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 2015年底党中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致力于通过减少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效率来提升供给体系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以促进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中国新增长格局尚未形成,在保持适度经济增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重点解决供给侧、结构性和体制性矛盾(刘鹤,2017)。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是改革,是结构性改革,不等于供给学派主张,不等于结构调整,不是搞新的计划经济(尹艳林,2016)。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直接作用于生产者,在政策调控、传导机制、制度创新和政府与市场关系统筹上构建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刘伟,2016)。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体系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是有效发挥金融体系媒介资源配置的功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中介服务质量和金融资源分配效率(李扬,2017)。高质量发展转型中,金融业依靠传统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元化、多类型的金融需求,需要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金融供给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的能力(孙国峰,2017),尤其需要通过供给侧管理和结构性改革增加融资的有效供给(刘光溪,2017)。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究取得一定进展,但整体缺乏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本文致力于从金融功能视角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最新命题提供分析框架,以金融供给侧为研究对象,以金融供给侧的功能性含义、功能性缺陷、功能性改进为主线,分析中国金融供给侧与金融功能的关联、中国金融体系的功能性缺陷以及如何通过改革实现功能性改进。本文第二部分在明确金融功能定义后,主要讨论金融供给侧与金融功能的关联以及金融供给侧的结构性秉性与功能性含义;第三部分讨论中国金融体系功能性缺陷,分析定价、机构、市场以及政府职能等功能性短板;第四部分基于功能性改进提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任务;第五部分是结论与建议。 二、金融功能与金融供给侧的结构性关联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后,学术界进行了积极讨论(孙国峰,2017;刘光溪,2017;张斌,2019;李扬,2019),但是,如何从更加宏观系统的角度认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亟待一个更为完整的理论框架。由于金融功能注重金融体系与经济体系的关联,注重金融供求匹配以及金融结构优化,同时,不管是在时间维度还是在空间维度上,金融功能都是相对稳定的,从金融功能视角来理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媒介作用、金融供给侧与金融功能的结构关联以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功能改进等是有益的理论尝试。 (一)金融功能定义及其四个功能划分 金融功能是金融体系在不确定环境下对经济资源跨时空调度与配置的便利化媒介。金融功能整体表现为资源配置的媒介作用以及通过金融深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McKinnon,1973;Shaw,1973)。围绕金融功能的理论及政策研究逐步形成金融功能论,在金融功能论开创性研究(Merton和Bodie,1995;Merton,1995)中,金融功能被进一步分为六个核心功能:一是商品服务交易的支付;二是企业融资的资金池构建;三是跨期限、跨区域和跨行业的经济资源转移;四是不确定性管理和风险控制;五是不同部门经济决策的价格信号提供;六是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的应对。 金融功能在时空维度上保持相对稳定。金融功能稳定性体现于两个方面(Merton和Bodie,2005):一是金融功能比金融结构更加稳定,不管在时间维度还是在空间维度上金融功能基本是相似的;二是追求更高效率的金融竞争会使金融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但是,结构变化的归宿是金融功能的实现。国内外其他诸多针对金融功能的研究(Levine,2002;Allen和Gale,2001;Luintel等,2008;白钦先,2003;沈军、白钦先,2006;孙国峰,2017)对金融功能的要点划分、作用机制和政策启示均保持较好的相似性和稳定性。 金融功能是金融体系在不确定环境下对经济资源跨时空调度与配置的便利化媒介,进一步可以分为交易促进、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经济调节四个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基本功能。交易促进功能主要指金融体系的交易、支付、结算、兑换、计价等基础功能,目标是交易实现和价值交换。资源配置功能主要是指金融体系在储蓄者与投资者资金融通中的期限转换、信用转换和流动性转换等媒介功能,亦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功能,其目标是引导价值交换、要素流动和资源配置有序进行。风险管理功能是金融体系通过储蓄投资风险转换以及金融机构风险管控、金融市场纪律约束以及金融监管标准强化等来实现金融风险缓释与转移。金融风险再分布效应可降低单一经济主体的风险承担,同时会导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Gaffeo和Molinari,2016)。随政府能动性强化,经济调节功能成为金融体系显著的扩展性功能,这种功能与宏观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的实施紧密相关。当然,不同功能的协同及整体效应是金融功能发挥的基础(Merton和Bodie,2005;曾国平、王燕飞,2007;Cihak等,2013),金融体系四个基本功能的划分是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