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在整个中国经济改革中处于一种特别重要的位置。尽管多年来各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但迄今仍未取得全局性突破。从今年的情况看,宏观环境相对宽松,将有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召开两件大事,各方面对经济发展前景较为乐观,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应该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所需要的条件有些已大体具备,有些通过积极努力是可以创造的。经过这些年来在实践和理论上的探索,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应该说已经比较清楚,改革大的方向和指导思想也已经明确,但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仍需深化认识,拿出有助于解决深层难点问题、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 首先要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确立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新优势。在新形势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明确在我们正在建立和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应当和可能干什么,它的基本职能和作用是什么。这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是整个国有经济改革中纲领性的东西,纲举才能目张。在这个问题上不清楚或不大清楚,改革恐怕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有些事情做了可能还会有反复。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经济仍要发挥重要作用,这一点是明确的,但传统的国有经济摊子过大,需要改革和调整,这一点应该说也是有共识的。进一步看,现实的情况是,一方面国有经济的战线仍然拉得过长,另一方面一些应该由国家做的事情反而没有去做。现在人们关注比较多的是已有的国有企业经营不善、亏损增加等情况,其实应由国家去做而未能去做所导致的宏观损失可能要更大。从总的方面看,国有经济的战线需要缩短,但更具有实质意义的是结构变化,这种变化应当是有进有退。在新体制下,国有经济应当去做最适合它做的事情,或者说其他经济成份做不好、做不了以及不愿做的事情,以使有限的国有经济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确立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新优势。为此,要研究哪些领域应由国家完全所有或专营,哪些领域重点或主要参与,哪些领域有限度地参与,哪些领域应该基本退出,按照轻重缓急,排出国有经济进入的优先顺序。从已有的讨论看,在竞争性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国家应当退出来,对涉及国家安全、高度自然垄断、社会公益性很强的领域应完全或主要由国家经营等问题上,基本上是有共识的;意见不大一致的是,处于两者之间的那些领域中国有经济应当在多大程度上,以及以何种方式介入。对这个领域,可以采取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使国有资产进入资本市场参与竞争,通过竞争决定国有资产具体配置的办法。应当说,对人们主观上看不准或意见不统一的问题,通过市场竞争来解决更具有合理性。 第二个问题是国有资产产权改革和政企分开问题。国有资产产权改革是多年来讨论的一个较为敏感的热点问题,观点和争论较多。在继续实行国有制的前提下,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即对国有资产负责任还是不负责任,其结果是有差别的,而且差别可能相当大。这就是改革的潜力所在和出发点。通过改革要形成这样一种体制:有那么一些人和机构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结果实实在在地承担责任,既要有搞好经营的积极性,又要因经营不善受到惩处,既要有必要的权利,又要受到不滥用权利的约束,避免或减少经济学上所说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但国务院不可能直接管理经营那么多国有资产,需要有一些机构来做经营管理工作,这样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近年来我们进行了多种形式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试验,目的是寻找到能对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后果真正负责任的实体。这方面目前还不能说已经取得了大的进展。 另一方面,应当把流动性作为衡量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资产缺少流动性,实际盈利能力低,甚至没有盈利能力,又难以变现,这种资产的市场价值就很成问题了。近些年对国有资产的流动和流失问题有不少议论。在缺少规范和监管的情况下,确实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但如果国有资产不流动,将会导致更严重的损失,所以问题并不在于应不应该流动,而在于如何更有效的流动。提高国有资产的流动性不仅有利于改进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对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的监管。比如,在规范的证券市场上,国有资产将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反映其经营状况的多项指标也将以透明度较高的方式定期公布,这显然有助于降低国有资产的管理成本。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政府职能的分解、政府机构改革是密切相关的。管理以至直接经营国有资产,是以往政府职能之一。改革要求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职能分开,更重要的是把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与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行业管理职能等分开,并且通过政府机构的改革加以体现。实践证明,这一变革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它涉及到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利益关系的调整。长期以来的政企不分,事实上形成了某种利益集团。历史地看,有些既得利益的形成有其必然性,改革中对之有所照顾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当前的突出问题是片面追逐部门和地方利益的行为正变得越来越显而易见。这个问题的解决对新型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制的确立至关重要。 第三个问题是如何解除国有企业债务负担和企业融资结构问题。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过重,其中大部分又是欠银行的债。关于国有企业的负债率,不同的统计口径有一定差异,但债务负担过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近几年为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在理论和政策上作过不少探索,提出了若干种解决方案,如债权转股权,债务在企业、财政、银行间重组,财政增加资本金的注入等等。这些方法的着眼点是把过高的负债降下来,调整现有的企业资产结构。然而,深一层的问题是:即使通过某种办法将负债比例有所降低,在现行的银行作为融资主渠道不变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使负债率不重新上升?撇开负债存量不说,在新增资产中,能否出现较低的负债率?在股权和债权的关系上,不改变股权结构,不改变行使股权的股东的行为,负债过高、负债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能否得到根本性地解决?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居民收入上升为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仅依靠财政收入能否解决如此大量国有企业的资本金充实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将会使我们对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境的实质有更深入地了解。从根本上说,负债率过高不仅仅是一个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企业融资体制、产权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如果在这个基本问题上能有大的进展,究竟是直接融资多一点,还是间接融资多一点,主要由每个企业依据自己的生产特点和融资环境作出选择。即使间接融资的比重高一些也不一定会构成问题,反而可能是企业融资能力强的表现。因此,对目前国有企业的高负债问题,关键还是取决于企业的融资体制和治理结构能否转变,减免债务的种种措施只能作为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