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原则之一,也是党内重要的政治纪律。这一原则的确切内涵是什么呢?执行这一原则有哪些具体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与其它“三个服从”关系如何?在调研和教学中我们发现,对这些看起来非常简单的问题,有些党员、干部的认识并不正确。比如,有的同志认为,少数服从多数“实质上”就是少数人服从多数人,进而在党组织内部拉帮结派,扩充自己的势力,争取“多数”,压制持不同意见的人;有的同志把少数服从多数仅仅看成是投票表决的公式,认为这既是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原则,也是其他政治组织、一般社会团体遵循的准则,抹煞了二者之间的区别;也有的同志割裂少数服从多数与其它“三个服从”之间的内在联系,将其当作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的唯一内容和最高表现形式,以至于当多数人的意见与上级组织决定和中央精神相抵触时,少数干部甚至党组织,以“服从多数”为借口,不贯彻上级乃至中央的决定和精神。这些问题不解决,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很难真正执行好。 一、少数服从多数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要求 理解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关键是弄清“少数”、“多数”的含义。在这里,“少数”、“多数”不是抽象的数量比较,也不是单纯指“少数人”、“多数人”,而是表示党组织讨论决定具体问题时内部意见分歧程度的概念。“少数”指少数人的意见,“多数”指多数人的意见。“少数”“多数”反映的是具体认识问题,其表现是因事而异、变化不定的。党组织讨论决定的具体问题不同,就会呈现出不同的“少数”与“多数”。在这件事上,持肯定意见的可能是多数,持否定意见的可能是少数;在那件事上,持肯定意见的则可能是少数,多数是持否定意见。具体到个人,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意见可能属于多数人的意见;在那个问题上,“我”的意见又可能属于少数人的意见。 党组织内部产生“少数”与“多数”的分歧,原因主要在于,客观上,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多种关系、多种矛盾,人们对其内在规律的认识,需要经过从感性到理性、由现象及本质的复杂过程;主观上,党员、干部在知识水平、思想觉悟、思维方法、经验积累、社会分工等等方面不尽相同。自然,在讨论决定问题过程中,难免出现意见不一致。 “四个服从”中的“服从”,意思基本一致。正确把握“服从”的内涵,一要明确服从什么。服从是指服从组织、集体的决定,不是服从个人的意见或其它指令。即使是上级领导,如果不是代表组织发表意见,只是表明个人见解,下级也不能机械服从。二要弄清服从的实质。服从就是坚决执行。如果口头上服从多数人的意见,行动中我行我素,阳奉阴违,那就不是彻底的服从,而是自由主义倾向。三要看到,服从既是纪律要求,也是自觉行为,只有自觉的服从,才能真正符合纪律的要求。 “少数服从多数”,就是说,当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不能只议不决,也不是以领导的意见为基准,更不是把各种不同意见“综合”到组织决定中,那是折衷主义,而是依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组织决定,并坚决付诸实施。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从根本上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要求,反映了民主集中制一种量的规定性。 显而易见,少数服从多数与少数人服从多数人具有质的区别。前者是具体认识、实践问题,着眼于解决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产生的意见分歧,以便科学决策,并确保党内认识上的统一和行动上的一致。后者则截然不同,其立足点在于以人为界,以派定论,把“少数”、“多数”看成是因人而异而不是因事而异、一成不变而不是变化不定的,因而完全背离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要求,是错误的、有害的。 二、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是一个复杂过程 党章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这并不是说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只是履行投票表决程序,更不意味着少数服从多数仅仅是表决的公式。事实上,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是一个复杂过程,包含诸多环节。而每一个环节的展开都是贯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必不可少的要求。具体地说: 首先,充分酝酿。在决定问题特别是决定重大问题之前,党组织既要广泛征求、认真听取有关领导、专家、群众的意见,同时在组织内部要深入讨论,让每个人充分表达自己对问题的意见、主张,允许争论。如果没有充分酝酿的过程,甚至不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只有一种声音,就不存在所谓“少数人的意见”和“多数人的意见”了,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自然也就失去了运用的前提。 其次,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依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组织决定。这是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的核心问题,也是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最重要的体现。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是“多数服从少数”,关键看这一点。但同时也应看到人类追求、掌握真理的过程是复杂的、辩证的,先发现真理的总是少数人,真理从发现到被大多数人认同,往往要经历一个社会化过程,需要实践的充分证明。在此之前,反映真理的则是少数人的意见。与之相应,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多数人的共识有时也与真理相悖。另外,不同认识之间往往在矛盾中相互启发,即使是谬误,对于真理的发现和深化也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为避免失之于武断,党组织在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作出组织决定的过程中,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善于从反对的意见中发现问题。这就是说,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能否定少数人意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