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在组织人事工作中,存在着一种令人忧虑的现象,这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一方面劣迹昭彰,受到群众大量举报;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得到提拔重用。对于这种扭曲的“官场现象”,群众愤怒地称之为“边腐边升”、“越腐越升”。 “边腐边升”、“越腐越升”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给我们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敲响了警钟,必须加以高度警惕。江泽民同志严肃指出:“用人方面存在的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党内外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整肃,坚决刹住这股歪风,坚决惩治这种腐败现象……历史上的腐败现象,危害最烈的是吏治的腐败”。认真领会江泽民同志这一讲话的深刻含义,弄清“边腐边升”现象的危害,剖析“边腐边升”现象的成因,寻求解决“边腐边升”现象的现实对策,对于坚持党的任人唯贤的组织路线,真正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拔上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边腐边升”这一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其危害突出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它使腐败分子更加狂妄大胆。有腐败问题的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警示的意识十分淡薄。刚开始时,他们中有些人可能还有点提心吊胆,左顾右盼,如果他们的权力大了,胆子就会更大,地位高了,欲望就会更高,会变得更加利令智昏,忘乎所以,在腐败的泥坑里越陷越深。 第二,它使腐败现象更加蔓延扩散。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边腐边升”的无疑只占很小比例,但所带来的对干部队伍的腐蚀却有如癌细胞之于人体,有着极大的危害性。古人云:“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腐败分子得到提拔重用,会使邪气上升,有腐败思想苗头的人便会争相效仿;“边腐边升”者也会利用权力去笼络纠合更多的腐败分子,形成一个个腐败小团体。 第三,它使腐败的后果更加严重。腐败分子受到提拔重用,祸国殃民,直接危害着党和人民的事业,损害党的形象和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同时,还使一些兢兢业业,希望从正常途径成长进步的同志得不到提拔重用,工作积极性无疑会受到挫伤打击,一部分人甚至会对党的干部路线产生怀疑。长此以往,必然会助长“跑官要官找靠山”的庸俗风气,从而导致整个干部队伍精神状态日趋消沉低落。 “边腐边升”作为一种腐败现象,它产生的直接原因有三: 一是领导者任人唯亲。培植个人势力,是产生腐败分子“边腐边升”的重要原因。因为只有在一些领导的羽翼庇护下,有腐败行为的干部才有可能得以升迁。 二是腐败者善于伪装。不少腐败分子往往非常善于伪装,骗取领导和组织的信任。在他们的嘴里,改革开放、廉政勤政的调门喊得比谁都高;在他们的头上,常常戴着各种政治桂冠,什么“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等,他们不择手段,为自己歌功颂德,捞取政治资本;在他们的身边,物以类聚地结成一个个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体和一层层严密的关系网,互相吹捧,互相利用,互相包庇。 第三,监督名存实亡。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近些年来,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薄弱,“一言堂”现象极为严重,民主集中制遭到肆意践踏,党内监督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党外的各种监督也形同虚设。这样,使得有腐败思想苗头的人有了可乘之机,敢于公然藐视和触犯党纪国法。 解决“边腐边升”问题,必须从三个方面做扎实的工作: 第一,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举报。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的统计数字表明,现今查办大要案件的80%以上的线索来自群众举报,群众举报中的80%以上内容是属实或基本属实的。举报,是对付腐败分子的致命武器。在群众举报的天罗地网面前,任何腐败分子都难以躲藏、脱逃和逍遥法外。只要我们真正严肃地对待群众的每一起举报,许许多多的腐败分子是绝对“升不起来的”。十分遗憾的是,现今不少群众出于对腐败现象的义愤和对党对人民事业的关心而写来的一些举报信,有的被弃之墙角,置之不理;有的甚至被转到被举报者手中,成为打击陷害举报者的依据。这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和党纪决不能容许的。因此,制订并严格执行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群众举报的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起举报,坚决做到“实事求是、有举必查、有查必严、查清必究”,对于惩治腐败、防止干部“边腐边升”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我们党有一套比较完整、规范的干部推荐、管理、选拔、任用、回避、惩处等制度。实践证明,只要我们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扎紧篱笆”,就能有效地防止一些素质不高、品行不良的人混入各级领导层。反之,违背了这些制度,干部工作就必然要走弯路。现今,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推荐、选拔、任用干部不走群众路线,不严格考察干部的道德品质,对提拔重用对象明显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对群众的呼声充耳不闻,致使一些劣迹斑斑的干部青云直上,小腐升成大腐。 第三,建立严格规范的用人责任制,坚决追究用人不当、荐人不当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一个干部被提拔重用,都是有人推荐的。一些荐举者出于种种不良动机,公然不顾事实,把一些德才平庸素质低劣的人拔高溢美吹嘘为难得的人才,使这些劣才、歪才、庸才登上了一定的领导岗位。对这些荐人失察、荐人不当者要严究其责,严加惩处,从而坚决有效地防止那些本有腐败行为的贪官污吏“边腐边升”、“越腐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