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法的比较与选择 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提法日益增多,目前最常见的有: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从速度型转向效益型、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和从外延型转向内涵型增长方式等等。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性、全局性和相对稳定性的根本性决策,因此,对经济增长方式的界定和选择,必须本着严肃、认真、谨慎、科学的态度对待,本文将对以上几种主要提法进行比较、鉴别,以求对经济增长方式的科学界定和正确使用。 关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的转变,这一提法事出有因,目前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这一组概念的提出的确有其现实意义,但这一提法未必科学。第一,从出发点看,这一组提法只是从产出的总量(数量)和质量出发考察问题,虽然质量也包含有效益的因素,但不涉及投入,不反映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也就从根本上回避或忽视了经济效益问题,任何经济增长方式如果不反映效益,那将是一个最根本的缺陷。第二,经济增长的本义就是讲数量的增加或增多,如果没有数量的增加增多,也就没有经济增长。如果从数量型增长转向质量型增长,那就意味着放弃或忽视数量的增加和增多,也就不存在经济的增长;同时,质量的增长显然是质量的提高,而质量的提高却无法反映数量的增加,这也就违背了经济增长的本义。第三,质量水平的提高也要以数量为基础或依托,数量不存,焉存质量?第四,数量是产品产出的计量,本身应该包含有起码合格的质量,如果产品达不到起码的质量标准,就不能算作数量。因此,数量型增长就应该是被允许存在的。同时,任何经济活动及其产品产出,都会有一个数量和质量的关系问题,只向某一边倾斜都会产生片面性,只有在二者的结合上分析经济问题才是科学和正确的。而且,“数量型和质量型”这组概念是不具典型的极普通的一种表述,而关系到重大战略意义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不宜采用的。 “速度型增长方式向效益型增长方式转化”这一提法也比较贴近现实经济生活。速度是指国民经济的同一经济指标在时序上的比较,也就是全部产出总量或部分产出总量的增长比率,一般用相对数来表示。由于速度是增长比率,速度就是增长的代名词或同义语,也可以说是增长的另一种科学表述,世界上没有不用速度来反映和表示经济增长的。然而,如果将它典型化为“速度型增长”,似乎并不确切。因为界定“速度型”是与“效益型”相对应的,“速度型增长是没有效益”的结论是不正确的。由于速度提高既可以是投入量(c+v)增加所至,也可以是净产出(m)增加所得,而净产出(m)的提高就是有效益的。同时, m的提高或增长也是一种速度,是部分产出的速度,如果以净产出(m )的增长比率计算速度,则速度越高越好!可见,有速度或高速度不一定就没有效益,用“速度型”来概括经济增长有可能产生片面性随之产生误导。 另一方面,如果用效益型增长取代速度型增长也不一定科学。首先,效益本身并不反映经济增长,效益是同一时点同一经济过程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关系,不直接反映与其它时点和生产过程的比较。其次,效益是投入量与产出量的比较,这里的投入量是投入的总量,而不反映投入的内部结构比例,这较之粗放型和集约型增长又是不足之处。再次,效益与速度有矛盾对立的一面,也就是效益与经济增长有矛盾和对立的方面,在有效益的情况下,可能无速度,或者是零增长,或者是负增长。实际上在经济生活中,效益重要,速度也重要,二者不可偏废。经济效益是一切经济工作的中心,而经济工作又是一切工作中的中心,因此效益是中心中的中心。而建设社会主义,发展是硬道理,而没有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发展也难以实现,所以速度同样也很重要。速度和效益既矛盾又统一,它们的矛盾体现在c+v上,如果c+v(投入)下降,其他条件不变,则效益上升,速度下降;如果c+v(投入)上升,其他条件不变,则效益下降,速度上升。二者统一在净产出m上,m增大,效益提高,速度也提高。因此,把二者统一起来将会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所以,我认为,不宜用“从速度型增长转向效益型增长”这一提法。 关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提法,使用更加广泛和普遍,甚至党和国家的文献也予以采纳。然而,学术界也有同志对这一提法提出了质疑, 认为这个提法“仔细推敲似有不妥之处”(见《改革》1996年第1期,张朝尊文)本人不赞成这种看法。我认为, 粗放型和集约型增长方式是时空跨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的一种界定,特别是其出发点从投入与产出总量的关系深入到投入的内在结构比例与产出总量的关系。既有结构的优化,又有总量的合理,是所有经济增长方式表述中最科学最正确的一种提法。首先,这一提法具有悠久的理论和实践的渊源,早在1777年西方学者安德森等一些经济学家就已经在讨论粗放和集约这一组概念,然后古典学派学者李嘉图于1817年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更明确地使用了这一概念,稍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等著作中曾数十次地使用或创造性地运用了这一对概念,直到本世纪60—70年代,原苏联东欧学者也创造性地使用了这组概念来分析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民经济的增长运行状态,直到今天,我国许多学者仍然继续使用这一概念分析和界定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其次,按照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历史和逻辑的顺序,粗放和集约概念的含义逐步在加深与拓宽,既有古典的含义,又有引伸的含义,还有现代的含义,但其本质精神并无改变。再次,粗放和集约概念,随着使用或应用的经济领域、环节和时空的不同,相继产生了至少有5 种有创意的具体形式,这就是:粗放地租和集约地租,粗放经营和集约经营,粗放扩大生产和集约扩大生产,粗放增长和集约增长,粗放增长方式和集约增长方式等等,这些具体形式也是粗放和集约含义的引伸拓展的具体体现。最后,由于粗放和集约具有传统含义、引伸含义以及现代含义,顺应了生产力发展的逻辑和规律,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适合于分析界定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状况,也适合于一国内部不同时空的经济运行状态的描述和界定。正由于此,本文将在下一目应用粗放和集约概念来具体分析中国与之相应的经济增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