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推进改革既需要解决实际操作上的一些难题,更需要澄清在重大问题上的认识,统一思想,才能加快步伐。 (一)加快改革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关键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就要统观全局,从整体上把握三者的内在关系。改革、发展离不开稳定,稳定是改革的保证,改革的落脚点是发展。“稳中求进”是对三者关系的一种具体表述:在稳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化改革,追求经济社会的发展。“稳中求进”并非削弱改革的势头,而是对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中,改革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改革的决定性作用表现在,它不仅要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重大问题,而且还将为下世纪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直接动力,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江泽民同志在《悼词》中明确指出:“我们一定要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教导,把深化改革作为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进一步推进整个事业的关键。” 针对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抓稳定就必须深化改革,扭转企业经营状况,同时要解决有效需求不足,加快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中,经济方面的有效需求不足和改革不到位,正成为主要矛盾。我们要的是改革中求稳定,发展中求稳定,是积极地稳。为此,要处理好经济发展速度与抑制通货膨胀的关系。什么是适当的发展速度?发展中国家的一般规律是高速度增长与通胀并存,二者只能兼顾,寻求最佳结合点,不可能速度又高,物价水平又低。我国前些年通胀率较高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主动进行价格改革所引起的结构性价格变动的必然结果,扣除统计上的水份,实际增长率没有那么高。目前的物价增长水平又嫌过低,因此,要围绕扩大有效需求,适当刺激经济增长。 我们所说的经济增长,应该是实实在在的有效益、有质量的增长,要建立在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上。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密不可分,只有抓紧经济体制转变,才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问题:一是生产不适应市场需要,产销率低,库存比重高;二是投资盲目性大,“大而全,小而全”,重复建设现象严重。这两个问题的深层原因是结构不合理也是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归根结底是机制问题、体制问题。因此,要真正从根本上克服生产和投资不适应市场的现象,必须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正是在发展集约型经济的口号下,目前许多地方竞相上汽车、石化、电子项目,重复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已经和将要造成巨大的浪费。实践证明,离开经济体制转变去谈论和实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很可能会重新陷入计划经济的框架之中,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也会落空。 (二)关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本形态,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集中表现为公有制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家和集体是全部土地和自然资源及大部分资本的所有者。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应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态作出总体判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的基本形态有公有制(国有、集体)和非公有制(个体、私营、港澳台资和外资)两类。我国现阶段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组成部分,它们通过平等竞争,共同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重要的是把握好四点:一是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三是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四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总体而言,在有些地区或行业可以有所差别。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表现在:国有经济主要控制国防、高新技术和国民经济的骨干产业;在金融、外贸和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主体作用;在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可以用控股、参股等方式起主导作用,用少量的国有资产去控制和影响更多的社会资产。 改革不是要削弱公有制经济,而是要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以公司制为基本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就可以有效地达到这一目的。有人担心国有企业采取公司制——股份制的形式,是不是会削弱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我们知道,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同一所有制形态在不同企业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在同一企业中,可兼容不同所有制的不同实现形式或采用同一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的共同实现形式可分为:独资、控股、参股。企业根据财产的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所有制经济成份将在绝大多数行业和绝大多数企业同时并存,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将成为普遍现象,单一所有制的企业将相对减少。 股份制是财产的组织形式,股份公司是企业的具体组织制度。私有制可以利用,公有制也可以利用。换句话说,既不姓“公”,也不姓“私”。股份制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财产组织形式,实践证明,股份制是我国公有制经济可以采纳的一种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份制试点十多年来,这一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已被实践所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