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陆续颁布了一批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和监察法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办发)97.1.31;《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中办发)97.2.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发)97.2.27;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97.3.28,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八届人大25次常务会议通过)97.5.9;《关于对违反〈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中办发)97.5.16;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发13号)97.5.25。 以上监察法律和党内法规共7项。其中,由中央发布3个,中办发3个,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1个。 今年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出台最密集、最多的一年,在党的历史上是没有过的。这是党中央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为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建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促使廉政建设规范化、法制化而采取的重大步骤。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有重大意义的事情。 这么多党内法规集中出台,引起了全党同志和各级党委的重视,也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和反响。特别是《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发布实施,各方面反映比较好。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贯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的期望值比较高。 根据中央的要求,全国各地各部门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的活动。今天向中央党校几个进修、培训班及有关方面的同志,重点介绍《廉政准则》的起草过程、条文含义等几个问题,使同志们了解这个党内重要法规的出台背景及其重要意义。以下讲五个问题: 一、起草《廉政准则》的背景 准则是效力等级仅次于党章的党内法规。大家都知道,我们党内曾经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是我党制定的第一个准则。为什么现在又制定《廉政准则》?这不是偶然的,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它是我国19年来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近4 年反腐败斗争实践的总结,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党,搞好廉洁政治的客观需要。 这里,着重讲讲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这是制定《廉政准则》的大背景。 我国的反腐败斗争,自1993年8月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以来, 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于当年10月5日,以中发(93)9号文件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实际上,反腐败早已开始。改革开放19年,反对腐败也19年,不过那时没有形成现在全党那么集中的声势和规模。 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一定要认识到这场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我们党同腐败现象的斗争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经济建设搞不好会亡党亡国,反腐败搞不好也会亡党亡国。在滋生腐败的土壤条件尚未铲除的情况下,腐败还可能继续呈多发势头。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这场斗争完全是我们党自己发动、自己领导的,反腐大旗必须共产党来扛。这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手抓经济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反对腐败,两手抓方针的体现,深得党心民心。四年来,反腐败斗争总的形势是好的,进展是顺利的。从全局看,反腐败斗争已形成了3项工作格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要案、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确定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地方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四年来,领导干部逐步加强了廉洁自律;从中央到地方突破了一批重大的有影响的案件,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遏止了行业不正之风蔓延的势头,加强了重点行业行风的建设。应当讲,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在全国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和一定的震摄作用。成绩是应当充分肯定的。我们党有决心,有信心搞好反腐败斗争。但是,我们对已经取得的成果绝不能估计过高,目前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有的地方有的方面还在蔓延和发展。总的看,腐败现象尚未有效遏制,群众还很不满意,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我们应保持清醒的认识,万万大意不得。 譬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这几年年年有要求,先后出台了“31个不准”,约束领导干部有了明确要求,作用是大的。特别是前几年讲排扬、比阔气,竞相追求使用进口豪华汽车的倾向,基本上刹住了。但讲究奢侈豪华的错误行为,仍时有发生。如有的顶风违纪挥霍公款吃喝玩乐;有的单位财政紧张,发不出工资,而领导干部却花公款购买豪华轿车和通信工具;有的单位效益不好,职工住房十分紧张,领导干部依然超标装修办公楼和住宅。 查办案件这几年力度加大了,但大要案有增无减,顶风作案很猖獗。199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案件16.8万件,比上年增加8.3%;处分党政干部16.5万人(含县处级6358人),比上年增加12.7%。其中,当年作案占30%,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反腐斗争以来作案的占70%。这说明,仍边斗边犯,斗争很激烈。去年案件特点是: (1)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逐年提高。(2)经济案件增加,涉案领域增多。1996年处分省部级13人,地厅级490人,县处级6358人, 县处、地厅干部分别比1995年增加20.2%、8.1%。(3)团伙作案增多,规模增大。有些案件几十人、上百人参与作案。(4 )腐化堕落案件继续增加。(5)腐败现象侵蚀到政治领域,出现一些政治性腐败案件。 (6)执法违法、循私舞弊、贪脏枉法问题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