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35(2019)05-0012-10 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基础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作为主干,其层次分明,相互衔接,定位固化,除非遇到极特殊的情况,其发展规模基本上也是稳步递进的。而职业教育自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起,虽然也有层次之分,但未能构成制度化的衔接,通常是以下一级普通教育的毕业生为基本生源,学业完成后以就业为主要走向,实际上处于主干教育的旁枝地位,必然受普通教育发展的支配性影响,或连带共进,或此长彼消,同时还受社会经济及生产发展转型所导致的就业需求的强力导向,其定位与时俱进,其规模发展也往往颇有曲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的职业教育也是如此,值得认真回顾和梳理。 一、改革开放前的职业教育历经坎坷 职业教育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始于清末制定的“癸卯学制”,当时称为实业教育,宗旨是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本计,有初、中、高三级实业学堂,专业大类为农业、工业、商业及当时迫切需要发展的商船,均与实业领域相匹配。民国建立后,高等实业学堂改为专门学校(即专科),专业类别除原来的4类外还有法政、医学、药学、美术、音乐、外国语等,强调以“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体系上已归于高等教育而超越实业教育范畴。实业教育遂定位于中等层次以下,这一定位可以说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之前。 1922年新学制强调平民教育、生活教育,将实业教育改为职业教育,注重为民众就业谋生计奠定基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其基本任务是“培养青年生活之知识与生产之技能”,体现了对职业教育定位由“国计”到“民生”的改变,二者当然并不对立,但视角不同,相应的举措也各有侧重。由于当时生产的技术含量和工艺水平都很有限,相应的就业层次不高,职业教育的实施重心自然也较低。1946年,国民政府管辖区域共有职业学校724所,学生13.7万人,是民国时期的最高数,不及当时普通中学在校生数的十分之一,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中处于很低的发展水平。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中等技术教育取代旧职业教育 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即以原有的新教育(即老解放区教育)的良好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然而旧教育中的职业教育体制是被否定的,因其为剥削阶级培养合格劳动力,剥夺劳动人民接受完全教育的机会(一旦进入职业学校,就难以再升学了),是资产阶级“双轨制”的集中体现。老解放区没有职业教育这个类别,苏联也只是进行综合技术教育。至于原职业教育所要解决的就业问题,随着旧社会的完结、新社会的诞生,则是可以彻底消除的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代表的共识是新社会人民当家做主,根据国家需要,每个人都会有合适的工作岗位,人民生活也是有充分保障的,因此不存在从谋生出发的择业、从业、立业等人事问题,需要努力的只是如何更好地端正工作态度、掌握劳动本领和提高业务技术。在这次会议通过的相当于宪法的《共同纲领》中,关于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定使用“注重技术教育”的表述,旧的职业教育称谓遂被取消。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中等技术教育的实施机构来源于旧时的公、私立职业学校和从老解放区迁出的技术干部学校以及新建的中等技术学校。1952年3月政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明确中等技术学校以改归业务部门领导为原则,为此,学校应逐步地与适当地实现专业化与单一化。经过调整,每所学校都有特定的专业方向和实施领域,统称为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属于典型的行业办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学生免缴学费,并享受人民助学金,毕业后原则上由主管业务部门统一分配工作。中等技术教育的另一类机构是技工学校。新中国成立初,为了解决旧时遗留下来的400万失业工人的培训转岗就业问题,各地举办了各种技术培训、补习班,遂成为办技工学校的前身。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生产部门急需补充技术工人,于是技工教育制度建立起来。1953年政务院决定由劳动部门对技工学校进行综合管理。1954年4月劳动部制定《技工学校暂行办法(草案)》,规定技工学校按产业部门分别设置,学校按设定工种进行教学,“以培养四级技工为主”。技校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其待遇比照中专学生标准支付。毕业生由其产业管理部门分配工作。1957年,全国有中专(未含中师)728所,在校生48.2万人;有技校144所,在校生6.7万人。 中专与技校分别以培养中等专业干部和中级技术工人为目标,被录取进中专和技校,也就意味着分别完成了招干和招工手续,这是当时计划经济及“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制度下的产物,学校及专业(工种)的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分配都是高度计划型的,难以充分顾及个人择业和单位用人的具体需求和意愿。总的来看,中专的性质、办学模式、学生待遇均与高等院校相似,只是低一个档次而已。1952年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分别设立,中专(除中师外)划归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这些制度措施有力地保障了中专教育的地位和发展,但也造成中专办学更多的是向高教靠拢,职业教育的意识和色彩淡薄。技校由劳动部门主管,行业乃至企业办学,其就业意识和教学的职业岗位适应性都比较强。中专技校都是先定位后培养,学校教育本身对学生就业的影响不大,与一般意义上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仍有显著区别。 (二)职业教育重新提及和兴办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秩序的全面恢复和经济建设的大力开展,教育事业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也得到蓬勃发展,其速度之快是旧时无法相比的。 表1 1949年和1957年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生数对比 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