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经济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是改革户口制度 户口制是封建社会用于维持小农经济的一种基本制度,在中国已产生二千四百多年,贯彻整个封建社会之中。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又把旧中国的封建社会驾轻就熟的户口制恢复使用,由此硬化了城乡人口结构的比例关系。以致半个世纪过去,农村人口不能向城市转化,农村人地矛盾不但不能缓解,反而日益尖锐。小农经济不但超稳定存在,小农户则由解放初期8000万户,户均耕地13亩、人均耕地2.5亩,到1978年1.8亿户,户均耕地8.5亩,1990年达到2.7亿户,户耕规模7.5亩。农户土地随人口增减而三五年调整一次。因为搭配需要,土地分割零碎,道路难行机难耕。小农户到2015年将达到3.5亿户,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以任何农村经济第二步改革突破口都难以奏效的。惟有以户口制改革为突破口,才能达到和实现既定目标的彼岸。 1.户口制度改革可以软化和转换超稳定的城乡社会结构。我国经过半个世纪之所以农村人口一直占总人口的80%以上。不能通过向城镇机械转移而减少和降低农村人口比例,就是因为户口制的对农村人口的制约。不但人口不能向城市流向和转型,而且因农村剩余劳动力积压浪费,在农村造成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下,一人可耕的农地面积,10人来耕种,随时间推移甚至增加到15—20人来耕种。这种人均耕地日益缩小趋势是与现代农业格格不入且是背道而驰的。这种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硬化的结果呈现了小农户经济的日益严重性。由于农户规模缩小,自给量比重增加、商品率低,国家要按原计划压价征购农产品就会造成农产品价值工农剪刀差继续拉大;农民收入进一步减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性。而在现行的户口制构成城乡关系下任何改革都不能软化和转变城乡结构,而再不改革城乡结构,人地矛盾、工农品价格剪刀差的拉大,农业递减现象等都无法解决的。因此只有改革户口制才能转化和转变超稳定的城乡社会结构,为其他改革措施创造和提供现实环境。 2.改革户口制度才能实现适度规模化的商品化和机械化为标志的现代农业。现行的户口制,户均耕地5.0亩、人均耕地1.0亩。农业80%用于自给,只有20%左右作为法定的粮税,靠用行政手段强制交换。农民人口长期滞留在农村农业不能转换,使农业劳动成本大量增加而农业效益日趋下降。农户规模过小的连锁反映在商品率降低、小农户无力积累和增加农业投入和形成有机构成,因而无法使用和无法实现机械化农业。既然无规模、无商品率、又无机械化,那么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移永远是美好的梦想。而要扩大农户种地面积,实现适度规模必须从城乡人口的结构上转型,减少在农村农业人口解决人地矛盾,而这一切又都以户口制改革为先决条件。 3.改革户口制才能扩大农产品市场,促进农村商品农业的发展。户口制改革使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向城市转移,在减轻农村的人口压力的同时又增加农村商品率。传统的观念都认为城市人口增加会加重对农村的农业和农民的负担。其实这是用计划经济和行政调拨的思维定势和习惯来思索问题而得出的错误结论。在遵守市场价值规律作用的前提下,城市人口增加是以农村人口减少为前提的,城市人口增加客观上就扩大了城市市场强力和吸纳力。而农村由于劳动力人口减少,使农业人地矛盾缓解,由人多地少变成地多人少。那么,自给量必然大为减少,而剩余率作为商品率将大为增加。这些商品率一部分是通过增长来提供,但大量的是靠减少了农业人口来提供的。农业有商品率就可保证进入城市的人口用在城市的劳动收入交换农产商品。而转移进入城市的劳动力人口,把承包的份地转让他人实行规模经营。从整个社会农业总量来说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不因此而减少,而且这些已转移的人口还在城市创造一份社会财富,还高于其他从事农业的劳动产值。这样一来,城市人口增加,市场容量与农村人口减少,导致农业适度规模和商品率的双重效应。 4.改革户口制才能实现城乡现代化,缩少城乡差别。按照国际经验,城乡一体化和城乡差别消失。现代化进程都伴随人口城市化而实现的,都是以农村劳动力人口向城市转移和减少为前提的。这些国家城乡差别的消失,而且农村户均收入高于城市户均收入,城市楼房化,而乡村别墅化,农户生活一般都优于城市居民即使新兴工业国家地区,城乡差别已大为缩小。只有坚持提高城市化人口比重,才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正确途径。 二、户口制度改革是农地产权改革的关键和保障 户口和农地是传统农业和农民赖以存在的两大支柱,农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生存繁衍的依托和根本,户口是农民生存繁衍方式的胶合硬化剂。户口强化农民对农地的依赖。农民并非生来就喜欢种田,而是由于户口的制约。在农村户口套在农民身上是不可以自由解脱的。农民户口者进城,暂时干一段可以,但不能常住,而且经常将遭到有关部门的盘查,以至视为盲流而随意驱赶。所以农民在户口制下,土地是惟一的依托和希望。要农民就地放弃土地转业,以便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行适度规模的商品化现代农业,在不改变户口关系的前提下根本不可能。因此改革户口制便成为农地产权改革的关键和保障。 1.户口制是农地产权改革的障碍。农地产权改革目标,一是土地所有制关系的调整,二是土地使用权、占用权、收益权等产权的运用方式。克服农地过分零散的现象,从而使土地相对集中,达到适度的商品化的现代农业。许多农民也知道和理解国家政府这一愿望,但是不管是改革所有关系——变集体所有制为国有制或农户所有制,或者改变使用权的使用制度,如实现使用权买卖、转让、抵押的自由流转配置等都不能不考虑和面临着一个严峻事实:即农户使用权自由流转之后,失去土地的农民怎么办?他们进城镇务工经商,但不能成为永久居民更不可能改变农民身份,进城务工经商这是权宜之计,最终还是回到农村来,回来后又无地可耕便无法生存,没有安全感。面对大量无地的饥饿农民便会生出许多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政府将采取习惯手段,搞土改或调整土地使用权关系,给无土地的农民分土地,返回均田分包制的小农经济发展轨道和模式上来。所以户口制不改变,单纯的农地改革难以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