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研究 内容提要:国有企业改革难以深入,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何使改革继续深入下去?作者提出了建立经营者更换机制的新理论、新途径。本文对经营者更换机制的基本内容、实施手段,以及如何适应我国国情,建立经营者更换机制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有重大意义的探讨和深刻阐述。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关键 建立 经营者 更换机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从放权让利、两权分离到转换机制、产权改革,但国有企业的亏损面、亏损额不断增加的趋势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严峻的事实表明,现有的改革措施已不足以使国有企业摆脱困境,需另寻它途。本文试图分析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等改革措施何以不能完全奏效的原因,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新理论、新途径。 一、经营者更换机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手段 经营者在企业运行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是企业的指挥者。一般来说,那个企业的经营者善于经营,决策正确,管理严格,那个企业就兴旺发达;那个企业的经营者管理混乱,领导无方,那个企业就衰败没落。换上一个好的经营者使企业起死回生的事例比比皆是。虽然企业的好坏并不取决于经营者一个因素,但他确实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促使经营者优胜劣汰的机制称为经营者更换机制,它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微观基础和基本条件。经营者更换机制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提高、完善、充实的过程。在企业产生的初期,其形态主要是业主制企业。业主身兼所有者和经营者双重职能。千百家业主制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拼博,经营不善的企业纷纷破产或被兼并,其经营者(兼所有者)也随之被淘汰;经营有方的企业发展壮大,其经营者的财产和权力也不断扩大。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企业,破产和兼并是更换能力低下的经营者的主要手段。这是经营者更换机制发展的第一阶段,以破产和兼并为主要手段的阶段。 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对效率的追求要求提高经营者更换机制的效率,创造出更多更有效地更换经营者的实施手段。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公司制企业应运而生,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不再经营自己的财产,而将其委托给经营专家代为管理。但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不同,他有可能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治理结构来监督和控制经营者。这个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执行机构组成,形成股东大会控制董事会、董事会控制经营者的机制。由于在公司制企业或两权分离型企业发展的第一阶段,股权相对集中在一个或几个主要股东手中,他们控制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因而实际上掌握着任免经营者的权力,可以根据企业效绩随时更换经营者。这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更换经营者机制——主要股东更换经营者机制,简称“主要股东机制”。主要股东向企业投入大量资本,与企业建立密切的财产联系。为了使自己的巨大财产不致因经营不善而化为乌有,他们会严厉督导经营者努力工作,并毫不留情地撤换业绩不佳的经营者。这是经营者更换机制发展的第二阶段,以“主要股东机制”和破产机制、兼并机制为实施手段的阶段。 为了避免股份过度分散给自己带来损失,小股东纷纷把钱投入各种机构,如养老基金、共同基金、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由它们代表自己进行投资。由持股机构充当主要股东是一个创举。持股机构领导人是广大小股东或小所有者的代表,受他们的委托来监督、控制经营者。这就产生了一个新的机制——所有者代表更换经营者机制,简称“所有者代表机制”。“所有者代表制”能否有效运转,取决于持股机构领导人利益与企业利益联系的紧密程度。“所有者代表机制”的出现,标志着经营者更换机制进入了第三个阶段,以“所有者代表机制”、“主要股东机制”、“用脚投票机制”、破产机制和兼并机制为主要实施手段的阶段。 综上所述,到目前为止,经营者更换机制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形成了以上述五种机制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运行体系。这五种机制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和层层递进的关系。当企业利润下降时,首先是用脚投票机制发生作用,小股东们纷纷卖掉该企业的股票,换成其它企业的股票。这促使主要股东和持股机构领导人出面干预,要求经营者采取改进措施,尽快扭转局面。如果他们的警告不发生作用,企业业绩继续下降,威胁到企业生存。这时,对股权相对集中的企业来说,主要股东机制将发生作用,主要股东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会采取更换经营者的极端措施。对股权相对分散的企业来说,所有者代表机制将发生作用,持股机构领导人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也会毫不犹豫地更换经营者。但是如果主要股东和持股机构领导人不能识别人才,换上的尽是庸才,企业业绩将继续下降。于是,兼并机制和破产机制将发生作用,它们一方面通过破产,将没有识人能力的主要股东和持股机构领导人淘汰掉,另一方面通过兼并,使效绩优良的企业经营者接管亏损企业,完成管理技能强的经营者对管理能力低下的经营者的更换。 经营者更换机制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专门监督、制约、更换经营者的层次。其主要实施手段是用脚投票机制、主要股东机制、所有者代表机制。它的作用是,第一,督导经营者努力工作,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和帮助;第二,将不能达到规定的利润率指标的经营者撤下来;第三,尽可能选拔最优秀的经营专家充当经营者。但限于经验和见识的不足,一些主要股东和持股机构领导人总是选不出合格的经营者。这就需要第二个层次来加以扭转和纠正。 第二个层次是专门制约、更换主要股东(包括其代表——企业董事会)和所有者代表(持股机构领导人)的层次。其主要实施手段是兼并机制和破产机制。它的作用是,第一,通过破产机制来淘汰不能识别和选用优秀人才的主要股东和所有者代表;第二,通过兼并机制,确保后进企业或亏损企业的经营权从能力较低的经营者手中转到能力较强的经营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