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央提出的两个根本性转变,至关重要的是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当前,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和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虽然经过十多年探索,似乎还没有摆脱“机制不活、管理落后、效益低下、后劲乏力”的阴影。多数省、市不可回避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只有10%左右的国有企业走规模发展、集约经营、集团化的路子,保持着竞争的优势,敢与国内外大集团公司一争高低;20%左右的国有企业有一定的市场和较好的效益;10~20%的国有企业处于微利或潜亏的状态;50~60%的国有企业出现亏损,而且日益严重突出,不少国有企业面临破产的绝境。所以,国有企业的问题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已引起各级领导各个方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最近指出,要把搞好国有企业作为一个长期任务,国有企业是一定能够搞好的。可以说,解开国有企业“魔方”已成为重大攻关课题。在理论和实践中,各地已有很多可借鉴的经验和办法,笔者在这里结合绵阳实际,就重振国有企业雄风有关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国有企业现状不容乐观 1、阻碍企业发展的种种难题 资金紧,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一是国家企贷款总规模年年有所增加,一九九六年将达5700亿元,贷币发放1500亿元,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和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大量的面上的企业无规模和资金可贷。如今年省列重点工商企业流动资金安排17.85亿元,保全省201户重点企业,工行、农行、建行贷我市2.47亿元,主要保了长虹、长钢、江油水泥厂、九洲、新华、华丰、烟厂、湖山、亚太等15户企业,长虹等企业的技改和流动资金也由国家专业银行给予了重点支持,而80%以上的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基本没有增加;加之企业之间的三角债有增无减,更使企业困难重重,市属企业大约欠人资金和人欠资金都在10亿元左右,省属企业长钢欠人资金就达12亿元,人欠资金14亿元。二是贷差日益增多,不能满足技改和生产经营需要。全国除少数经济发达省是存差外,多数地区是贷差。绵阳贷差20亿元以上,存款和拆借资金没有大幅度增加,资金供不应求,缺口在30亿元左右。三是非金融机构开展存贷业务以及资金体外循环,挠乱了金融秩序,造成资金不合理占用。四是“借船出海、借边出境、借台唱戏”的失误,全省在外地投资沉淀资金近100亿元,绵阳也有几个亿。五是不少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基本建设、技改项目和亏损占用,使本来就少的流动资金更加入不敷出。由此可见,不缓解资金困难,企业的发展就成了“无米之炊”,但银根是松是紧,又面临两难的困惑,只有改革金融调节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才能跳出这种两难境地。 包袱重,影响市场竞争能力。近年来,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个体企业)与日俱增,由于这些企业包袱小、机制活、决策快、办法多,以较好的效益占领了部分市场,对国有企业形成严峻的挑战和威胁。尽管国有企业在计划安排、国家投资、技术装备、科技力量、生产规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由于建国几十年来形成的历史原因和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弊端,使国有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难以在一个起跑线上迎接市场竞争。一是税负重。在国家税制改革后,取消了减免税的照顾,依规定税率征税。据国家有关部委对11个行业的调查,有7个行业的税负增加。北京市调查了200户预算内大中型企业,流转环节税增加15.7%,所得税增加1.5%;在14个工业局中,全行业亏损由2个局增加到9个局。我市除电子、冶金等少数行业和商贸零售企业税负有所降低外,全市多数行业的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就世界而言,我国的企业税负还是比较高的。二是潜亏和亏损挂帐重。各地情况大同小异。我市尽管在1994年清产核资中对537户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一些历史挂帐进行了处理,审批核销资产损失47581万元,审批核销经营性亏损及潜亏挂帐3110万元,但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积重难返,很难全部解决。三是企业办社会负担重,富余人员多,离退休职工负担大。初步测算,我市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在30%左右;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基本上是各占一半;列入省、市试点的14户企业,每年要从销售收入中给非生产经营单位补贴4000多万元。 负债高,影响企业投资效益。根据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的统计数据,1993~1995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70%左右。在我国企业留利少、偿还能力差的情况下,债务越滚越大,必然使企业生产经营处于恶性循环。因为高负债率 和高利息率的情况下,难以还本付息,企业更多的亏损就转嫁到银行和其它债权人;银行也就形成更多的不良资产。1994年底,我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3.47亿元,负债总额83.1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3%,而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85.5%,盐亭、梓潼等县的资产负债率高达90%以上。由于物价指数高于银行利率,资金成本高于留利水平,使我市的国有企业不得不借新债还旧债,为了维持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不得不“牺牲”投资效益。 不配套,影响外部环境宽松。主要是企业改革和配套改革没有同步,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同步,政府转变职能相对滞后;在产权制度改革上,没有真正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在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上,由于财政承受能力有限,没有坚持“放水养鱼”政策;计划经济体制“惯性”模式和习惯势力没有根本改变,“统分统配”和行政手段仍在起比较大的作用;在企业经营方式和经济政策上缺乏稳定性;难以处理好“中国特色”和国际惯例的关系,……因而使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还没有形成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