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我们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任务,新课题,要求我们学会用法律武装和法律手段来培育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力求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它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所追求的目标模式,并且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就向我们各级领导提出必须尽快转变领导方式,努力从现在的主要依靠政策、行政领导转变为主要依靠经济领导、行政领导和法律领导来管理国家,以实现法制领导和经济领导、行政领导、和其它领导方式的有机结合,通过这种新型的综合领导,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依法治国宏伟目标。 一、法制领导的概念及特性 所谓法制领导,就是领导主体在对国家和各项社会事务的领导过程中,遵循客观规律,依靠并运用法律服务于领导活动的方式、行为、体制和过程。法制领导以外在结构的纵向表现形式看,有立法领导、司法领导、执法领导等。而从内在关联的横向内容说,应包括领导观念、领导内容、领导方式、领导行为、领导作风等。因而,它是复杂丰富的、多层次的、完整统一的科学领导方式、行为、体制和过程。法制领导,是党政分开原则在法制建设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它的外在形式是我们党对国家法制原则,法制工作方向、重大法制决策的领导,以及向国家法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而它的内在要求则是根据国家建设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性,适应法制建设的特点和需要,为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所必需的一种领导方式。同经济领导、文化领导、外交领导、军事领导等一样,法制领导也是党对国家全面领导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党和国家领导活动作用于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是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不缺少的基本功能之一。法制领导是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领导活动在法制领域的生动体现,是领导与法治内在联系与有机结合的必然产物。作为党领导法制建设方面的基本功能,法制领导服务于党担负国家领导权的大战略,并且是相互作用的。在党的诸多领导制度、领导方式中,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思想领导是带根本性的,尤其政治领导是总揽全局的。政治领导寓于各种专门领导之中,同时又高于所有这些领导,但都不能等同或者代替它们。而且,其他专门领导又都必须以党的政治领导作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政治领导,更不容许以“特殊论”作借口凌驾于政治领导之上,取消政治领导。至于法制领导与行政领导、经济领导等各项专门领导的关系,更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由于法制领导是为实行社会主义法制所必需,党的政治领导乃至所有专门领导也都需要有一个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现代化的问题,所以,确立法制领导的观念和方式,就成为依法办事和依法治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法制领导有别于其他领导,呈现出领导主体的层次性、领导内容的丰富性、领导方式的多样性和领导行为的规范性等特性。 1、领导主体的层次性。 法制领导是不同层次、不同序列的领导,其领导主体上下有别,职责不同。从抽象主体说,有中央和地方两重主体,它们各自职权不一,不能相提并论。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者必须无条件地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权威,不可擅自超权越法,自行其事。从具体主体而言,无论司法、检察系统的领导主体都有高级、中级、基层领导之别、专门部门亦不例外。除了主体结构的层次外,主体本身的层级也很明显。 2、领导内容的丰富性。 法制领导具有宽泛的含义,既包括立法领导、司法领导、行政执法领导、依法管理和监督,又容纳着法制决策、法律机制、法制功能、法律手段、法律信息、法制循环等丰富内容;它既是一门领导科学,又是一门领导艺术,有许多亟待研究、发掘的新内容。 3、领导方式的多样性。 法制领导方式如同其他领导方式一样,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有规范式、契约式、监督式等多种领导方式。只有全面掌握各种领导方式,才能有效发挥法制领导的作用。如行政执法领导过程中的行政命令方式,就有执行令、禁止令、授权令、任免令、公告令等多种方式,这些方式运用的好,就能促使行政执法协调有序、令行禁止。 4、领导行为的规范性。 法制领导不同于其他领导,在于它明确规定了领导者的职责权限、权利义务和行为程序。它充分体现了依法管理,依法领导的有效管理和现代领导的基本要求。就依法管理企业而言,它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规范了企业的主体资格、法律地位和行为方式,要求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并对企业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按照《企业法》要求,依法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使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自觉遵循“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原则,主动参与并积极履行重要的经济、技术谈判和签约活动的职责。 二、法制领导的主要运作方式 法制领导这种现代新型的领导方式,是领导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实现法制领导是极为复杂的过程,它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条件,并通过具体丰富的领导内容和有序的运作方式来完成。概括地说,法制领导就其动态运行的主要方式表现为:进行法制决策;完善法制机制;发挥法制功能;运用法律手段;沟通法律信息;实现法制良性循环等。 1、进行法制决策 法制决策从宏观上说是将领导者的决策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使之程序化、规范化、法律化。从中观上说是使决策的内容上升为法律,把党和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微观上说,则是对各项具体法律、法规的优化抉择和积极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