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电影类型中,传记电影明确关注真实存在的个人的历史性言行,并时刻呼应着历史的影像书写。但传记电影因其传主的客观存在,导致其最易遭受“是否忠实于历史中的真实人物”这一质疑。传记电影身为以虚构为己任的叙事电影类型家族中的一员,却常常被评价者标注真实/虚构的成分比例,并往往以此判断其“成色”是否良好,实为“不白之冤”。传记片确乎在史料搜集层面秉承“求真”的目标,但在创作层面,客观真实性必然会让位于主观艺术构想。更何况传记片与人物传记类纪录片的功能诉求原本就不同:后者归于纪录片范畴,追求客观真实性乃题中之意;前者则在电影艺术创作过程中对历史人物、事件加以“演绎”①,倘若将“演绎”简单称为“虚构”,则抹杀了传记电影在史料搜集层面的“求真”诉求。综上,传记电影研究与实践者亟待厘清上述概念含混之处。 人类学家理查德·鲍曼在分析口头传统研究中的表演民族志时指出:“叙事既立足于‘叙述事件’(narrative event)本身的基础之上——在此事件中,叙事得以讲述,也同时立足于它们所讲述的‘被叙述事件’(narrated event[s])的基础之上。”(112)。这恰好是传记电影和表演民族志的共通之处:“叙述事件”和“被叙述事件”两者皆备。正如表演民族志借助表演框架标定、分析表演各要素,传记电影同样需要立足于一定的框架范围内,界定传记电影中的“叙述事件”和“被叙述事件”,进而分析“虚构”和“真实”如何各安其位。 “表演框架”由人类学家理查德·鲍曼提出,他从口头语言交流找到人类学研究的突破口,使得人类学研究由文本中心论转向表演中心论。鲍曼将表演视为“一种具有特殊标记方式的行为,它建构或者表现了一个特殊的阐释性框架,交流行为在此框架之中将能够得到理解”(68)。表演框架理论构成了表演民族志研究中重要的方法论,这一方法对于传记电影研究也有启发意义。 本文试图设定传记电影的表演框架,观察传记电影中的表演主体如何在虚构情境和历史事件之间,展现交流和诠释的能力,进而探索传记电影的研究方向由“文本性”转向“表演性”的可能性。 一、确立表演框架:作为文化表演的传记电影 当观众坐在影院或通过电视、网络流媒体观看一部传记电影时,意味着已接触到传记电影的表演框架。我们将依据电影银幕、电视屏幕、网络视频等传播媒介的属性和应用边界,对此加以判断并确认:某部传记影片正依托高复制率和高传播度的媒介,试图描述一位著名人物及其所处的历史时期和所经历的历史事件,从而与观众达成一种意识形态观念的交流,这一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文化表演的生成。 鲍曼仅在口头语言交流这一范畴中界定文化表演(例如广场集会、戏班表演、坊间交谈等,均可视为运用口头语言交流的媒介场所),而依托新媒介的文化表演则呈现出不同的面貌。电影作为当代最重要的文化媒介,其表演形式和传统文化表演有所不同:广场、剧场的文化表演框定了观众、演员的同时在场性,而电影文本的预制性特征则将观众和银幕内的演员置于相隔绝的时空。但就传记电影而言,仍体现出特定的“在场性”:演员扮演传主角色,不可回避传主基于真实历史时空场域传达的“在场性”暗示;就观众而言,出于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关注,他们走入影院,或将信任(或怀疑)影像故事的演绎者可帮助他们消除与历史情境的隔膜,恰如古代人类在现场谛听说书人演绎历史故事,电影观众与传记电影主创方构成某种共时性的默契,无论是基于信任或怀疑,一旦关系形成,共时性的语境则得以建立。和其他类型的叙事电影相比,传记电影并非“使虚构成为在场”(海沃德13),而是“使在场得以铭记”,这种“铭记”以媒介传播的方式,将传主确认为“一个社会的象征符号和价值观念被呈现和展演给观众”(鲍曼77—78)。 如何看待传记电影的“使在场得以铭记”?我们需要借助表演框架来阐明这一点。传记电影的表演框架在形式上区分了何为在场的观演关系及观演共同构成的共时语境;何为故事的虚构情境及其中需要加以铭记的历史情境。首先,电影编剧、导演及整个剧组可视为文化表演的重要组织者,他们充分利用电影媒介,演绎了一个虚构情境,换而言之,他们完成“叙述事件”的全过程,交由现实语境中的观众加以品评;其次,“被叙述事件”取自传主的真实资料,直指传主所经历的历史事件,整个“被叙述事件”由传记电影中的角色来完成叙述及演绎,通过特定的标定(anchor)方式,取自真实的历史事件被框定在由不同讲述者参与的表演中,和传记影片的其他艺术虚构部分区分开来。因此,传记电影是典型的“真作假时假亦真”——真(共时语境)、假(虚构情境)、真(历史情境)。在框架界定的基础上,有关传记电影何处真实、何处虚构;何为讲述者、何为谛听者;传主演员何时面向以观众为代表的共时语境陈述历史情境,何时又面向剧中的其他角色参与虚构情境……这一系列的问题才能加以解析。 二、框架之外:传记电影的共时语境 传记电影在“叙述事件”的全过程中,确立了表演框架的形成,同时生成了传记电影的共时语境。和其他叙事电影类型有所不同,传记电影的特殊性在于仅凭影片标题或简介就可让观众了解传主为谁,由“传主是谁”牵引出来的是庞杂的故事背景(background),这一故事背景先于传记电影出现在电视新闻、报纸、杂志、传记文学等其他大众媒介,观众对于传主已有先入为主的印象,于是会产生正面、中性或负面的先期评价,以此为基础,框架之外的共时语境就此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