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关键是要明确补偿什么、补偿多少、怎么补偿。长江经济带范围广、差异大、利益复杂,已有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和政策措施都面临适应性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根据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不同阶段遇到的突出问题,适用不同的理论、经验和政策措施,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一、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面临的突出问题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长江经济带建设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重大举措,有关理论、实践经验和政策措施需要紧密契合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特征,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实效、循序渐进。 (一)生态补偿理论在长江经济带应用面临的挑战 生态补偿理论来源较为广泛,内容比较繁杂。生态补偿是调节相关方的利益关系,弥补生态系统服务生产、消费和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制度缺位、降低交易成本,以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的一种手段或制度安排。生态补偿理论主要是对生态系统功能与服务及其价值化的研究,主要概念有环境服务付费(PES,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ES,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环境服务补偿(CES,Compens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生态系统服务补偿(CES,Compensation for Ecosystem Services)、生态补偿(EC,Ecological Compensation)、环境服务市场(MES,Marke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流域服务付费(PWS,Payment for Watershed Services)等。这些研究和概念的理论基础包括可持续性理论、生态系统服务生产消费和价值实现理论,以及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博弈论、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等。 生态补偿理论仍在不断发展之中,许多问题尚无定论。经过多年研究和探讨,关于为生态环境付费已经成为共识,但如何付费、如何为生态环境服务定价,相关研究尚不能满足指导实际操作的需要。尤其是森林、水、空气、土壤、湿地等不同生态服务价值如何比较、如何衡量,至今仍难以形成共识,也难以设计出有效的政策工具。生态资本核算已成为学术研究热点和难点,自1970年代开始,生态学家和经济学家对生态资本核算开展了大量探索。然而,由于生态资本核算过于复杂,迄今为止尚未形成被广泛接受的核算方法。生态资本核算产权界定难,核算过程中会经常出现重复计算,核算结果缺乏可比性,动态核算更为艰难。在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前,生态服务定价缺少共同衡量尺度和社会广泛认同的定价方法,生态补偿机制只能在较小范围内的项目上进行探索。 生态补偿理论应用在长江经济带时会遇到更明显的适应性问题。由于发展阶段、政策体制、文化伦理观念及生态补偿问题本身的差异性,各国对生态补偿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位,从而生态补偿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表现方式。长江经济带涵盖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发展层级差很大,上游人均GDP只是下游的40%,中游人均GDP是下游的50%~60%。上中下游补偿与被补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程度、人们的思想意识等各不相同,差异十分明显,对生态服务定价时面临的困难更大。长期以来,长江流域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欠账过多,对中央政府的依赖过重,缺乏自发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激励约束机制。特别是由于产权界定缺失、历史数据欠缺、市场机制发育迟缓、传统习惯难以改变等原因,在应用国内外生态补偿理论时,难以界定受损方和受益方,难以核算和确定补偿标准,难以通过交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想的机制设计难以顺利推行,难以达到理论预期效果。已有理论是对现实问题的概括、总结和提炼,需要结合长江经济带历史与现实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理论研究成果,探索尝试各种可行方案和可行路径。
(二)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经验 1.欧洲易北河流域——跨国境流域补偿。易北河主要流经捷克和德国,是跨国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典型。易北河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主要集中在防洪、预警机制的建立、监测网络的构建、监测方案的制定、国际管理计划制定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易北河流域的生态补偿方式主要依赖政府的公共财政支付。1990年,德国和捷克签署《易北河保护公约》,两国政府均以财政公共支付手段进行拨款,用以对河流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对保护上游水源的资金补偿。易北河流域的生态补偿具体标准通过一整套复杂的计算获得,由富裕地区直接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扣除划归各州销售税25%后,余下的75%按各州居民人数直接分配给各州;二是财政较富裕的州按照统一标准计算,以补助金的形式直接拨给欠发达地区。目前生态补偿金的来源主要由财政贷款、研究津贴和排污费组成。 2.美国田纳西河流域——流域管理机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田纳西河位于美国东南部,地跨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佐治亚、亚拉巴马、密西西比、田纳西和肯塔基等7个州,历史上曾是美国最贫穷落后的地区之一,森林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经常暴雨成灾,洪水为患。1933年,美国联邦政府成立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TVA,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整体规划水土保持、粮食生产、水库、发电、交通等,进行流域综合开发和管理。田纳西河流域生态补偿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其生态补偿金来源广泛,一部分来源于电力、航运和水利获得的盈利,一部分来源于利用生态项目通过上市融资和向银行贷款等方式,吸收的社会资金以及外国资金。其生态补偿支付方式有直接支付和间接支付两种方式。例如,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为减少土壤侵蚀,一方面对流域周围的耕地和边缘草地的土地拥有者进行直接生态补偿;另一方面,通过拨付科研专项基金进行高效化肥研究,向流域内农民进行推广,减少因化肥施用引起的水污染,提高产出增加农民收入,间接对农民进行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