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选一届,其成果一方面反映了近4年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最高教育教学成果,另一方面又昭示了今后一段时期内职业教育发展的努力方向。本研究通过对2018年及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公布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比较研究,试图回答近两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总体分布、主要特点,各省近年来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努力方向,以及成果奖项目所透视的职业教育发展的价值导向等,为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借鉴参考。 一、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统计分析 (一)对获奖项目地域分布的统计分析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国32个推荐单位(含军事院校)2018年共计向教育部推荐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1054项,经专家评审和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最终获奖项目为451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399项。关于获奖单位的区域分布,我们按照成果推荐单位所处的区域进行统计。关于区域划分,我们按照政府年度统计的办法,按地理位置将我国分为三大区域①:东部、中部、西部;考虑到军校的特殊性,其成果单独统计(下同)。 本届成果奖的特等奖共2项,分别由山东和广东两省获得,均属于东部地区;一等奖共50项,按照获奖区域划分,分别为东部32项,中部6项,西部9项,军事院校3项。从二等奖的区域分布来看,东部248项,中部62项,西部72项,军事院校17项。从获奖比例来看,东部地区超过六成,而中西部地区均不足两成。与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相比,东部地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数有所下降,而西部地区有明显增长。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
从成果推荐单位的省、直辖市统计来看,451项成果中,有69项由北京市教委推荐(含教指委、行指委推荐的获奖成果数,下同),有46项由江苏省教育厅推荐,占比均超过总数的1/10。与2014年相比,各省(市)获奖情况变化不大,值得关注的是山东省无论是一等奖还是二等奖的获奖数均增长显著;陕西省和贵州省的获奖数也明显增长;而河南省、河北省和吉林省的获奖数则明显减少;青海省连续两届没有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对2014年和2018年各省(市)获得职业教育国家级成果奖总数进行统计发现,排名靠前的分别是北京、江苏、广东、山东等,而排名靠后的分别是青海、西藏、内蒙古、宁夏等。值得关注的是,近两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数排在前5的省(市)均在东部地区,而排在后5位的均在西部地区,具体见图1。
图1 各省(市)两届成果奖获奖总数对比图 对2018年各省(市)的获奖率(即获奖项目数与推荐的项目数占比)进行比较发现,获奖率排名前十的分别为:江苏、北京、天津、山东、浙江、上海、重庆、广东、陕西和广西。其中一等奖及以上获奖率排名前十的分别是:天津、江苏、浙江、北京、广西、广东、上海、陕西、山东和湖南,具体见表2。
(二)对获奖项目类型结构的统计分析 将451项教学成果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成果、中等职业教育成果和其他成果3类进行统计,其中一等奖及以上的52项成果中,涉及高等职业教育成果33项,中等职业教育成果13项,其他成果6项;二等奖399项中,涉及高等职业教育成果261项,中等职业教育成果107项,其他成果31项。(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2018年获奖的成果中,65%左右为高等职业教育成果,25%左右为中等职业教育成果。与2014年相比,高职和其他类型的成果所占比例进一步扩大,而中职类型的成果比例呈减少趋势。 (三)对获奖项目完成单位的统计分析 对所有成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统计发现,2018年的451项教学成果中,高职院校完成的共有282项,中职学校完成的共有88项,另有81项成果是由其他单位完成。与2014年相比,成果奖完成单位中,高职院校和其他单位的比重呈增大趋势,而中职学校的比重呈减小趋势,具体详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