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二战后的日本在特定的历史条件约束下,由后发展经济向工业化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奉行的是一种经济民族主义的发展观,即“以发展为国家最高目标,在政府与企业关系上更倾向于实行政府主导的制度安排”[1]。这使得政府几乎替代了市场的所有功能,有力地推动了超常的大跨度工业化,完成了由后发展经济向工业化经济的转变,使日本迅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成了名副其实的“规制大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和国内泡沫经济的破裂,过剩的规制导致了资源配置的低效和国际竞争力的下滑,严重制约了日本经济的发展,正因为如此,规制改革便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市场复归中最为关键的一环[2]。作为亚洲最早推行规制改革的国家,也是全球第一批接受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规制改革评估的国家。在调研美英等发达国家规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日本规制改革创设了一系列新举措,以转变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为目标,加强市场指导,寻求建立一个“小而有效”的政府。通过系统回顾与评述日本规制改革的动因、演进、举措、制度设计及其内在的局限,对完善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市场化改革,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规制体系,提高国家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日本规制改革的动因 日本规制改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的行政审批精简运动,历经30年行政改革的沉淀,为规制改革扫清了体制上和观念上的障碍,奠定了改革的基础。纵观塑造和推动日本规制改革发生的动力,既有国内的、亦有国际的原因,既有外力的诱因也有内力的驱动。 (一)刺激经济增长的需要 战后日本从1955年开始进入高速增长时期,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叶最终实现工业化。在近20年的时间里,年平均经济增长率高达10%,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居第一位[3]。战后日本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加快国家经济转型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效仿日本,采用了这一“亚洲模式”来促进经济发展。然而,当20世纪80年代末经济泡沫开始破灭时,这种高效快速的行政主导型的国家主义制度安排开始失去光彩。20世纪90年代初,用来弥补预算赤字的政府债券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上升到64%,而且自此以后一直以较高的比率攀升[4]。此外,国内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内需不足而导致的通货紧缩等问题,都要求日本政府尽快建立一个开放的、公平的社会经济体系。这个体系应以市场机制为原则,放松政府规制,提高市场效率,刺激经济增长[5]。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诺斯指出,人类发展中的合作与竞争的形成以及组织人类活动规制的执行体制,共同构成了经济史的核心[6],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7],要促进经济增长,高效、透明的政府规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施压 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是建立在政府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制定政府扶植的产业政策、限制国外企业进入日本市场之上的,这种政府对市场的介入使得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随着20世纪80年代前期美日贸易摩擦不断,美国议会内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不断向日本施压,要求日本政府放松对企业实行的种种限制,增强市场开放度,给企业更多的自由选择权。两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相继进行了一系列谈判与对话,这些贸易谈判促使了日本在通讯、医疗、服务等非制造行业开展规制改革,放松规制也成为1990年代日美双方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5]。从1994年11月开始,每年秋季美国政府都会向日本政府递交一份报告,就规制改革的内容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2001年6月30日,日美两国政府启动了《规制改革与竞争政策计划》,要求两国政府每年秋季根据这个计划交换改革建议,这也标志着日美之间关于规制改革问题的对话不再是美国对日本的单边要求,而转为日美就对方规制改革进展进行监督的双边对话[8]。通过对1989年到2006年美国政府对日本规制改革要求的梳理,可以看出日本规制改革的推进与美国的“期望”有着密切联系(见表1)。
日美贸易谈判促使日本对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进行了渐近式的、全方位的规制改革,涉及零售业、通讯、医疗、服务、职业资格认证等非制造行业,以及建筑业和跨国公司管理等领域的规制改革,不仅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更对国民的日常生活产生直接影响。 (三)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驱动 尽管日本规制改革方案主要来自贸易伙伴的压力,但降低贸易和投资的规制壁垒也使得日本在逐步扩大的全球经济中受益。日本越来越多的对外贸易政策也体现了其对经济全球化和进一步的市场开放所带来利益的认同,这意味着通过规制改革能够提高市场开放度,继而使消费者和生产者获得收益。 为了使改革更具有成效,实现本国国民经济的利益最大化,政府应该在开放的全球经济中增强国家竞争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344-346。20世纪70年代末,为摆脱经济滞胀,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掀起了规制改革的浪潮,通过放松原有规制,为经济发展寻找新的出路。在这种状况下,日本这个严重依赖原料进口而出口产品的国家更加注重对外国市场的渗入,这迫切需要将本国规制与各国规制改革保持同步协调[9]。此外,OECD在推动规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应OECD部长级会议要求,1995年OECD秘书处和所属各专门委员会开展了对规制改革的研究,经过为期两年的比较研究和分析,OECD秘书处于1997年5月向部长级会议提交了《规制改革报告》,从多个方面论证了规制改革的益处[10]。自此,对成员国规制改革的检查和评估一直是OECD的一项重要工作,日本便是第一批接受OECD规制改革评估的国家。1999年OECD在对日本规制改革的评估报告中呼吁日本政府要尽快启动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改革,改变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