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一成就的取得有很多具体的原因和条件,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做出了重要突破。众所周知,现代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所以,长期以来,西方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市场经济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紧密相连的,甚至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根本上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同义语①。从实践层面看,除中国之外,成功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尚无先例。无论是波兰经济学家兰格提出的社会主义模拟市场的“兰格模式”,还是前南斯拉夫实行的“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在实践中要么难以操作,要么昙花一现,最终都没有发展下去。上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施韦卡特提出的作为资本主义优化替代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曾经风靡一时,最终却因空想成分太多而落空。这些似乎进一步证明了市场经济只能是资本主义必然伴侣的结论。然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建立在价值规律基础上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并不是抽象和孤立的,那些认为世界上只存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在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上存在历史偏差和制度偏差。一方面,没有看到市场经济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物质产品既有大量剩余、又未实现极大丰富这一阶段相联系的,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绝对化、样板化,导致历史认知上的偏差;另一方面,没有区分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把社会经济的具体运行方式直接等同于社会生产关系本身,造成了制度认知上的偏差。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探索,打破了关于市场经济的传统思维定势,走出了关于市场经济认识的理论误区。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理论突破到体制创新的历史进程,揭示中国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成功结合的奥秘,不仅是我国继续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理论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为当今世界上像中国一样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中国方案”的需要。 二、我国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融合发展的艰难探索历程 今天所说的社会主义是否能与市场经济融合发展的问题,实质上是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认为社会主义应该消灭商品经济,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列宁在实践中发现,一个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制度,还不能马上消灭商品经济,因此先后三次对资本主义实行“战略退却”,为社会主义实行商品经济进行理论探索。到了斯大林时代,尽管承认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存在一定作用,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遵循社会主义消灭商品经济的思想。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20世纪50年代末期,毛泽东同志就曾批评急于消灭商品经济的想法,他指出有些人“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1]。他进一步指出“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1]。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各种复杂的形势和原因,毛泽东同志的这些深刻认识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之后我国经历了一段较长的左倾错误的曲折时期,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了拨乱反正,社会主义建设才重新回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面对全国人民要求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把失去的时光补回来的迫切愿望,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被再一次提了出来,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绕不开的难题,吸引了几代中国人前仆后继,不断进行思考和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探索过程,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实践探索期(1978—1992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道路。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2]。这一论断为大胆探索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的关系,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在实践上,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粮食产量迅速增加,国家按照商品经济的原则收购农副产品,农民通过售卖多余粮食获得一定收入;城市里同时开始探索国有企业改革,从放权让利到两步利改税,始终围绕政府与企业之间如何实现“政企分开”来寻找改革的突破口,这些改革总体上都与如何利用价值规律,调动农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积极性紧密相连。实践上的积极探索为理论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是内在统一的,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率先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但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关于这一理论依然缺乏充分的理论论证,这直接导致了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调节手段的并行矛盾。理论界在最初提出的“主辅论”“板块论”基础上,又出现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宏微论”,以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渗透论”等等,但始终没有明确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到底应该是什么。模糊的认识导致实践中经济政策方向不明,经常是针对问题制定对策,出现了“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其中关于价格究竟是市场决定还是计划决定,成为深化改革的关键。上世纪80年代末期,因为价格改革的闯关失误造成严重通货膨胀,导致经济发展进入治理整顿的徘徊期。 这一阶段提出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是我国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使我国在这一问题的探索上走在了当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前列,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实践和理论经验。但从根本上看,这一阶段依然没有突破既有的关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传统认识,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仍然停留在争论之中。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中,计划和市场之间的关系究竟应该何去何从,还需要明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