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新阶段。四川率先在广元试点,将财政支农资金以项目资金方式注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集体资产进行股权量化改革,引入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精准扶贫新模式和农民增收新途径。2015年1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的意见》,选取广元市等8地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1月,四川省委农工委、省农业厅等七部门根据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显示了对探索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做实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并让所有集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高度重视。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的要求。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财政支农是十分重要的政府行为。但是长期以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对农民增收作用不够明显的情况比较突出。如何另辟蹊径、引入市场机制、有效利用财政支农资金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增收是一个值得阐拓探索的“新时代立论”。 二、相关文献回顾 检索文献发现,关于财政支农方面存在的问题学界有如下归纳:在规模上,有学者认为,财政对农业支持力度不够,财政支农支出规模过低,自筹资金占比依然过大,并据此认为政府应大幅度扩大财政支农支出规模(韩占兵,2016)。[1]在结构上,部分学者基于理论考察和实证分析,认为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需要进一步优化支出方式与结构(邓卫平和侯俊军,2015)。[2]在效率上,一些学者提出,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率还相对低下,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尚存在诸多不足(刘家养和黄念冰,2015)[3],因此,很有必要探索新的财政支农方式,实现财政支农资金提效和农民增收双赢,而财政支农资金转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由于目前财政支农资金转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就此论题的专门研究付之阙如,不过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的相关研究却不乏其文,主要形成了三方面研究成果:第一,从法学的视角看,我国至今尚未有系统的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规范,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和制约因素(方志权,2014)[4],主要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不明(冯卓和詹琳,2014)[5]、农村集体资产的成员资格标准混乱,以及由于无法人地位带来的治理结构问题和集体资产股权流转制度不健全等。第二,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研究者的视角主要集中于农村治理。刘玉照和金文龙(2013)认为,准确把握集体资产分割背后的多重逻辑,正确处理不同意识形态冲突与村民实际利益之间的关系,是保证集体资产分割顺利进行的关键。[6]井世洁和赵泉民(2015)研究发现,苏南地区农村通过成立“产权社会化”的股份合作社组织,围绕村级治理变革,最终形成了“村社协作型”社区治理模式。[7]第三,从经济学的视角看,赵家如(2014)对集体资产股权的形成、内涵以及建设进行了研究。[8]程世勇和刘旸(2012)通过研究苏南模式中的张家港永联村,发现永联村通过探索“私人”股权与“集体”股权混合的集体经济治理模式实现了农村集体财富的扩张与企业市场效率的双向增进。[9]王军和詹韵秋(2016)针对四川广元改革试点区的实践,对财政支农资金转化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的现状和困境进行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10] 关于农村集体股权量化改革现阶段各地区有不同的做法,但基本形成了以温州“三分三改”、松江“三级合一”和成都“取零为整”为代表的典型股改模式。马永伟(2013)研究发现,温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式是资源禀赋和政府自愿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产权改革,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建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11]李宽和熊万胜(2015)认为,上海松江农村资产产权改革是以股份合作社的形式,根据土地份额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年限将全部集体资产量化到人,以此实现保护集体资产和集体成员个人收益的双赢。[12]李佯恩(2014)认为,成都农村集体资产改革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取零为整,双层配股”,即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除承包地之外的所有资源性资产,通过统一清查核算,按照集体资产“量入为股,清算到人”的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13] 综上,一方面,我们对各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的探索和讨论应给予充分肯定,这种探索和讨论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学界虽对财政支农与农民增收的研究不少,但因其缺乏对近期财政支农资金转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的跟进研究而导致现有文献不足以解释新的实践,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尤其是微观数据的实证研究尚存在明显不足。因此,本文将从财政支农资金转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的视角出发,以笔者在广元市围绕“财政支农资金转为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股权量化改革”“精准扶贫”等主题展开的专项调查和跟踪研究为基础,运用田野调查问卷的一手数据,实证分析财政支农资金转化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对农民增收的影响①,以期为下一步在四川乃至西部广大农村地区推动此项改革辨识机理、厘正策略、探求特色,促进农民长效综合增收机制的形成。 三、改革的基本情况、理论分析与假说的提出 (一)财政支农资金转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情况 我国不同地区实践中,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存在丰厚的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具有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股权量化改革的经济基础,使改革能够得以不断地推进。但西部多数地区则不同,原有的农村集体资产大都已空壳化,并且严重地存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促进农民增收不明显等问题。对此,四川省率先选取了8个试点区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转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其基本线路为:将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按上级政府规划分配下拨,改为由农村基层依托农村各种合作社,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通过申报项目获得批准的形式投入,形成集体资产后再按具有成员资格的农户进行股权量化,其中贫困农户除此之外还额外享受特定扶贫股份②,同时也吸收成员一定数额的人股资金。这项改革的目的是既为几无集体资产的集体经济注入相当的启动资金,又将集体和农民的个人利益联结起来,以促进合作社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既重建或壮大基于合作社经营发展之上的农村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又实现精准扶贫和增加农民收入。实践表明,这一改革是财政支农由过去“输血式”形成“造血式”,扶贫资金由传统“大水漫灌式”转向“资产收益精准式”的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