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1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标志着历经近二十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完成,这在我国利率市场化和整个金融改革历史上都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不过,存贷款利率浮动管制的放开并不意味着中央银行不再对利率进行管理,而是要由行政手段转向更加倚重市场化工具和传导机制。理论上,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中央银行完全有能力影响甚至决定市场利率水平;实践中,无论是利率管制国家还是利率市场化国家,中央银行对利率形成机制和利率水平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利率市场化更完整的表述,应是利率由货币政策当局和金融市场共同决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实际上包含着利率形成方式的市场化和利率调控方式的市场化两个不同的维度(纪敏和牛慕鸿,2014)。《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明确将“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作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原则。随着存贷款利率浮动限制的取消,利率“放得开”目标基本实现。不过,由于金融机构定价机制和货币政策传导等条件尚不成熟,我国在放开存贷款利率管制的同时仍保留了存贷款基准利率,今后还要在“形得成、调得了”等方面进行大量技术性准备。我国利率市场化正进入以市场化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为核心的深化改革新阶段。 目前,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就要求我们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淡化GDP增长目标,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改进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作为实体经济的镜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本质要求。与经济发展阶段演进相适应,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也应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金融调控也要减少对数量目标和手段的依赖。特别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和基本完成,金融创新和金融脱媒迅猛发展,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产品日趋复杂,传统数量为主货币调控有效性日益下降,已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此,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多次指出,当前影响货币供给因素更加复杂,不应过度关注M2的变化,而是要更多关注利率价格指标,逐步推动货币价格调控方式转型。2018年,我国不再公布M2和社会融资规模数量目标,这既是货币政策调控框架转型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更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 不过,尽管我国已经淡化货币数量目标,但与发达国家中央银行拥有较大货币决策自主性不同,作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发展中转轨经济体,中国的货币政策既要为价格并轨和货币化提供必要空间,还要根据不同阶段经济增长的实际,兼顾转型发展和金融稳定的需要,曾很长时期要考虑双顺差的干扰,因此中国货币政策在以通胀为主的同时始终坚持多目标制(周小川,2013)。可见,正如利率“放得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于我国货币政策面临的约束条件更加复杂,目前利率“形得成、调得了”并转向货币价格调控方式的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总结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历程,充分认识我国货币调控方式转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深入分析当前货币调控方式转型的现实约束进而明确改革方向,对今后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地通过利率价格杠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货币政策的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理论、国际经验与中国货币调控方式转型 (一)有关货币政策调控方式的理论与国际经验 根据操作目标或中间目标的不同,货币政策大体可分为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两种方式。理论上,货币的数量和价格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在流动性效应下,货币数量的变化将影响价格调整,货币价格的调整也将引发数量相应变化(Friedman and Kuttner,2011)。因此,在金融市场发育健全、价格机制有效发挥条件下,对物价产出等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而言,货币政策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的政策效果也应是等价的。不过,从政策机制来看,货币数量调控主要是根据变量间的宏观总量关系进行调控,政策效果直接明显,但容易扭曲价格机制并干预微观主体行为。货币价格调控主要是微观经济主体根据宏观经济信号调整自身行为,通过价格机制间接发挥作用,对市场发育程度和货币传导机制要求较高,政策链条较长,效果并不直接明确。可见,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对不同货币调控方式的政策有效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直接决定了一国货币政策调控框架及其转型进程。特别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广度深度与金融产品的价格形成(利率水平)和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能力密切相关,影响着货币传导和利率调控机制的畅通有效,对一国货币调控方式的选择至关重要。从国际经验来看,金融体系发育健全、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通畅的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主要采用以利率为主的价格调控方式,而新兴发展中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则主要以数量调控为主(周小川,2004;Laurens et al.,2015)。 1970年代以来,正是在利率市场化浪潮的推动下,金融创新和金融脱媒迅猛发展,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渠道重要性明显下降(Bernanke and Gertler,1995)。各国中央银行在不断修改货币供应目标的同时,不得不多次修改货币统计口径,货币数量作为中间目标的可控性、可测性及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效果并不理想(Mishkin,2009)。货币数量目标制的实践效果远不及预期,即使是Friedman本人也不得不承这一点(Nelson,2007)。事实上,1970年代之前,各国货币政策一直是以利率调控为主(Bindseil,2004),只是传统凯恩斯主义指导下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使各国在1960年代后期普遍陷入痛苦的“滞胀”,金融市场功能和经济平稳发展都受到了严重损害,各国才不得不接受货币主义主张。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最初就是以利率调控为主,这与其中央银行源自于传统商业银行并一直在相对成熟完善的金融市场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历史密切相关。在放松利率管制和金融创新浪潮推动下,各国金融市场广度深度进一步提高,以货币总量关系稳定为理论前提的货币数量调控的政策效果自然是越来越差。正如加拿大中央银行行长Gerald Bouey所说的,“我们从未放弃货币总量,而是它们放弃了我们”(Mishkin,1999)。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完成,1980年代中期以来主要发达国家普遍转向以利率为主的货币价格调控,普遍采用以稳定通货膨胀为最主要目标(之一)并在一定规则指导下(隐含地遵循泰勒规则)仅调节短期(隔夜)市场利率的货币政策框架(Blanchard et al.,2010;Bindseil,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