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与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对推动区域发展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改革开放等起到了重要引领、示范与支撑的作用。雄安新区作为新时期深化改革的重要试验载体,成为当前经济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持平台。要想发展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就亟须推进在行政、经济、社会等管理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直接关乎雄安新区的发展质量与效益。因此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相结合,行政领域与其他领域改革创新相协调,改革体制与创新机制共性难题相结合,探索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一、加快推进雄安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意义 雄安新区具有新功能、新属性与新挑战的特征。既要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散承载地,又要服务于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打造区域增长极及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历史使命。在积极融入科技、智慧、绿色等元素打造复合型新型城市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何平衡行政与市场、功能区协调与生态环境等新挑战。加快推进雄安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序推动雄安新区科学规划,破解京津冀协同困局,助力对新功能、新属性、新挑战问题的解决,适应新常态环境,发挥示范、引领的价值。 1.总结经验,适应新形态的要求 雄安新区是继深圳特区与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国家级新区。前两者分别撬动了珠三角和长三角经济圈的崛起,与昔日深圳特区利用改革开放发展模式和浦东新区利用市场经济导向的发展模式不同,雄安新区承载着“改革”导向的历史责任与肩负着重要的战略功能,必须力争在“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模式上取得突破。当前在面临经济新常态、国家积极倡导“一带一路”及扩大对外开放等发展大背景下,国家正积极实施引进与输出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结合,构建“对外开放战略”2.0版,体制机制是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要实现经济发展转型,打造区域经济一体化,尤其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内生性驱动发展,就必须使经济改革与行政改革相结合,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建立体制机制新高地,[1]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前导,加快体制机制、政策集成创新,促进和保障雄安新区积极适应新常态形势,保持体制机制与时俱进。 2.主动解决新区规划矛盾,激发创新活力 按照中央部署,雄安新区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集中疏解,京津冀城市布局与空间结构调整优化及区域协同发展等具有重要探索意义。要实现雄安新区的战略定位,必须处理好府际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与地方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就涉及到行政管理体制与协调发展机制变革与创新,秉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扩展的方针,用政策推动与引导,促进机构、人员向雄安新区转移,同时重视市场机制,促进人口流动、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雄安新区要保障当地群众利益,合理规划空间布局与处理好原居民与新居民的关系,需要重点做好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智慧城市建设的新体制、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等的创新研究是当务之急,提高体制机制的供给水平,激发创新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行政效率,使其更好实现既定目标。 3.率先士足,践行创新发展,引领创新潮流 先行先试已成为国家级新区改革创新的流行语。在经济新常态与全面深化改革的主基调下,赋予了先行先试更多的含义。雄安新区要建设成为创新发展示范区是中央规划建设雄安新区7大重要任务之一,肩负着改革探索、创新实验、发展引领的重要使命,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为中心,以新区规划建设的全方位、立体式制度需求为目标,探索城市布局、住房开发、科技创新、城乡统筹、大部制以及行政改革的新体制和新思路,营造创新环境的持续化与常态化。此外,雄安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的率先实践有助于突破固有的开发局限和发展模式,深化各类资源配置方式与行政、经济、社会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新区建设绩效,为其它新区的建设与开发提供学习模仿、移植更新、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浦东新区与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经验分析 在雄安新区成立之前,国内已经建立了数十个国家级新区,尤其是浦东新区与滨海新区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演变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值得雄安新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加以学习和借鉴。 1.浦东新区的经验借鉴 浦东新区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是上海市的一个副省级市辖区,经过20多年的实践探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机制模式,其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将给予雄安新区大量可鉴之处。 自1990年中央宣布开发开放浦东新区以来,政府在管理体制上经历了开发开放办公室——管委会——建制政府的过渡阶段。从起步阶段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设立“开发办”,与市委市政府及浦东新区的三区两县形成决策、执行、协调的分合共存管理体制,共同管理,协力开发。第二阶段成立了管委会与党工委,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具有准政府机构的性质,统筹规划浦东新区开发开放的管理工作。目前已经成为了典型的政府体制模式,即成立了较完整的建制政府,建立了一级政府架构,下设相应的职能部门,实行“两级政府”的管理体制,体现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特色。[2] 浦东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做法与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全面构筑小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打破传统以行业为基点,“条条”对应设置机构的模式,按照职能整合系统化与综合化的原则,强化大部制改革,打造整体性政府,增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与执行合力。以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为目标,现已将政府机构划分为综合统筹、经济服务、社会建设、城管建设、法则监督五个职能模块,[3]同时在机构设置上贯彻精简、统一和效能原则,严格把控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办公、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在机制上创新,探索公共服务一站式、电子化、市场化、社会化供给,以此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与质量。第二,坚持政企、政社分开原则,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同时注重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为政府职能“瘦身”,先后建立了投资服务中心、投资咨询与服务贸易领域的中介组织。第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与用人体制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引进一流人才,为企业的投资与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制度、行政效能评估制度、行政问责制度与行政效能投诉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增强服务型与责任型政府建设。第四,在开发模式上坚持政府的开发意志与企业化运作的高度融合,最大程度的进行市场化运行,坚持以功能区与开发区为主导的开发思路,形成了陆家嘴贸易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等主要功能区,它们之间定位明确、发展有序,同时保持功能区间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