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曾以总结革命经验的方式纪念十月革命。[1]这一点似可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据此,时值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本文拟对国有经济改革经验做些初步分析。 1979年以来,国有经济改革不仅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而且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是: 第一,国有经济改革必须遵循作为唯物论基本原则的实事求是。改革以前,由于盲目地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把整个国民经济搞成了国有经济的一统天下。尽管当时还存在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但这时的集体所有制实际上也是准国有制。同时还将这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确定为计划经济体制。 这里说的盲目性有两重含义:一是并没有看清当时苏联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是国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演变成妨碍社会生产力的阻力,是亟须改革的制度。这种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确实起过重要积极作用。但伴随苏联经济的发展,它却愈来愈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亟须进行改革。二是没有看清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正是这个实际决定了不能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是国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也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改革后有一种流行的观点根本否定这种作用。这是有违历史事实的。[2]但后来这种制度也确实变得愈来愈不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以致酿成了“大跃进”特别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大灾难,险些断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命运。 但在改革以后,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确定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要地位(其中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的条件下,实行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并且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这又焕发了社会主义制度的青春,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气。 这个历史对比表明:坚持实事求是,是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坚持这项原则,不仅是准确确定改革方向所必需的,而且是整个改革过程必须遵循的。国有经济改革的进展,都是依据体现实事求是原则的改革试点和试点经验的总结。正是由于在改革进程中紧紧把握和贯彻了实事求是原则,才使得这个作为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的国有经济改革取得了持续的进展。 之所以能够做到这样,首先应归功于作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第二发展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创者邓小平。1978年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邓小平在此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做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报告。这个报告实际上成为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这表明实事求是一开始就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他在1982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又着重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3]这同样意味着包括国有经济改革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 第二,国有经济改革必须依据作为历史唯物论基本原则的生产力标准。①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首次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的发展。而且,毛泽东还依据这个基本原理,部分地揭示了这个基本矛盾的表现。比如,就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来说,他认为,国家集权过多,对企业独立性注意不够;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中央集权过多,对地方独立性注意不够。[4]但是他始终没有跳出苏联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是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框框,从而没能依据他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理论揭示出计划经济体制与社会生产力发展之间存在根本性的矛盾。 揭示这一点的也是邓小平。邓小平依据我国和各社会主义国家经验的科学总结,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这样,邓小平就把中国市场取向改革方向建立在坚不可摧的历史唯物论的基础上。不仅如此,他还明确提出了判断改革整个进程中是非的科学标准。他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他还要求:“要在改革过程中,保持生产有较好的发展。”[5]这样,我国不仅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解放生产力,而且整个改革进程都要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这是国有经济改革能够显示强大生命力,并能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 第三,国有经济改革必须依据作为辩证法核心的矛盾法则。如前所述,国有经济改革本身就是为了解决作为国有经济实现形式的计划经济体制不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这本身就是矛盾法则的运用。此外,这里需要提出两点:一是国有经济改革包括极其复杂的矛盾。它不仅涉及国家与国有企业关系,而且涉及中央和地方以及中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关系。显然,只有妥善处理这些关系,国有经济改革才能得到顺利发展;否则是不可能的。二是国有经济改革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对阻碍改革的各种错误思潮的批判。在这方面主要是对否定改革的“左”的思潮和把改革引向私有化邪路右的思潮的批判。这两种思潮在国有经济改革的各个发展阶段,其作用是有区别的。在改革初期尽管存在私有化思潮,但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左”的思潮占了主要地位。这种“左”的思潮与改革思想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曾经进行过反复较量。只是在1992年年初邓小平重要讲话对此做了结论以后,这场争论才趋于平息。但伴随国内资本主义思想的发展和国外资本主义思想的流入,右的思潮又上升到主要地位。其主要代表就是极力宣扬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近几年来我国学界对新自由主义进行了深入批判,这是十分必要的,今后仍须坚持。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国有经济改革已经深入人心的条件下,过去那种露骨地反对国有经济改革“左”的思潮已经难以为继了。于是采取了较为隐蔽的形式来宣扬其主张。其特点是:一方面表示赞成国有经济改革;另一方面又采取玩弄概念的手法来否定国有经济改革。但这个问题需要专文分析。这里只是简单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