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1]习总书记提出的军民融合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和时代价值,既是转变经济结构的需要,增强国防建设的需要,也是推动军工企业增强市场活力的需要,是富国强军的根本之策。[2~4]此后,相关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军民融合问题展开了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 一、军民融合的内涵 近年来,理论界对军民融合的内涵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包括基本内涵、国际内涵、本质内涵、经济内涵、战略内涵等(如图1所示)。
图1 军民融合的内涵 军民融合的基本内涵是把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使二者结合起来,使军工企业和非军工企业的资源、人才优化配置,技术和生产成果共享,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齐头并进。[5] 从国际视野的角度来看,军民融合的内涵是将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有机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生态系统,其关系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其产品既能满足国防的需要,也能够满足民用市场的需要。[6] 从本质上来说,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的技术、人才、机器设备、技术创新成果等都是国家的资源。因此,军民融合的本质内涵,是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从国家整体而不是局部的视角来配置社会资源。[7] 从经济角度考察,军民融合涉及投入与产出的问题,也就是投入与产出的效率问题。因此,军民融合就是通过优化配置军事和民用两个领域内的社会资源,实现更高的产出。[8] 就战略内涵来说,军民融合指的是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具体国情出发,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解决军工企业和非军工企业在科技、人才、生产设备等多方面长期分裂的问题,利用国防投入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利用整个社会的资源和力量促进国防建设的升级。[9] 综上所述,军民融合是指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相结合,解决彼此分割互不往来的问题,通过资源共享和利益驱动的制度安排,提高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转化效率,实现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的目标。[10] 二、军民融合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军工企业与非军工民用企业合作的现象一直存在,只是其合作的深度和宽度各有不同。具体说来,大致经历了“军民两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五个发展阶段(如图2所示)。[11]
图2 军民融合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军民两用。“军民两用”是毛泽东同志1952年在听取第二机械工业部的工作汇报时提出来的,他认为要“学习两套本事,在军事工业中练习民用产品的本事、在民用工业中练习军事产品的本事”;1956年毛泽东同志再次就军民两用的问题作出指示:“国防工业在生产上要注意军民两用,注意学会军用和民用两套生产技术,平时为民用生产,一旦有事就可以把民用生产转化为军用生产”,在此期间,军民两用的思想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后来政府开始对国防科技工业开展保护措施,军民两用政策被迫中止,这是建国后军民融合思想初步形成阶段。[12] 第二阶段:军民结合。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要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共同发展,在此背景下,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其后,军工企业开始调整转型,部分军工企业在满足国防生产的同时进军民品生产领域,利用军工企业的技术设备和人才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13] 第三阶段:寓军于民。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寓军于民”的思想,这是军民融合思想的深化改革阶段;此后国防工业体制开始朝着“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大力协同、自主创新”的方向转变;寓军于民拓展了军民结合思想的内涵,但其后来的实践仅仅局限在国防科技工业的市场转型,并未允许民企参军,是一种单向的运动。[14] 第四阶段:军民融合。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军民融合”的思想,这是军民融合思想的全面推进阶段;此后党中央特别重视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提倡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15]部分民企开始与军工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生产协作,军企与民企分离的格局被逐渐打破。[16] 第五阶段: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提出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思想;2015年3月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17]这是党中央从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国家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所作出的重要决策。[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