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开展了四十年,对改革的成就、经验和意义进行总结,对于发展改革理论,推进改革不断深化,在国际上传播中国方案,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都十分重要。 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就 中国在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就基本上建立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与之相应的计划经济体制。之后经过二十多年,这种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又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纠正了此前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自此中国开启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征程,至今已有四十年。 依据改革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特征,可将改革进程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一是市场取向改革的起步阶段(1978—1984年),二是市场取向改革的全面展开阶段(1985—1992年),三是市场取向改革的制度初步建立阶段(1993—2000年),四是市场取向改革的制度完善阶段(2001—2011年),五是以市场取向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阶段(2012—2020年)[1]①。 中国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并不是要根本否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是要把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质,也是衡量改革成就的根本标尺。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共同存在从来都是发达的商品经济(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下同)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亦复如此。因此,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中国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包括八个方面: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现代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开放型经济和市场中介组织[2]。正如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也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因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改革成就的一个基本方面。 中国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原来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基本上改造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原来的个体经济也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私有经济所剩无几。经过之后的二十年时间,私有经济就被扫荡无遗,濒临绝迹! 但1978年以来,经过改革,从零起步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数据显示,2016年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3]。其余下的占比,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这表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已大幅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的占比大幅上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就建立并发展起来。 以上是从整个国民经济来说的,下面再以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工业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做进一步说明。表1所列的数字清楚表明:伴随改革在各个阶段的进展,社会主义国有工业在工业增加值总量中的占比趋于大幅下降,而非公有制经济工业的占比趋于大幅上升。前者由1978年的77.6%下降到2016年的24.7%,后者由0%上升到57.1%[1]。
上述国内生产总值构成和工业增加值构成,确凿无疑地证明:改革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建立和发展起来。 第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层生产单位已经和正在改造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 社会基层生产单位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历来都是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另一个基本条件。这一点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例外。但在改革以前,无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集体经济,其基层生产单位都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前者是政府附属物,一切生产经济活动均听命于政府行政指令,后者是准政府的附属物,大体上也是如此。这是一种适应计划经济要求的基层生产单位的形式,但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全不适应。因此,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主体,就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将这种作为政府附属物的基层生产单位改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建立。 改革以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生产单位已经或正在改造成为市场主体。就国有经济来说,其基层生产单位的大部分已经完成了公司化改造,余下部分也正在加紧进行。据统计,到2016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经达到了90%以上;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其各级子公司改制面已经超过92%。按照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要求,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在2017年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造[4-5]。但对国有经济来说,仅仅实现基层生产单位的公司化改造,最多只完成了改革任务的一半,其另一半就是要从对国有企业监管层面实现由主要管企业到主要管资本的转变。这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必经途径,也是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前提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这方面的改革也已启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一个重要方面。2014年国资委从诚通集团、中国国新集团两家中央企业启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2017年,又有国投、中粮、神华、宝武、五矿、招商局、中复、保利8家中央企业进行这方面的试点。在37个省级国资委中,已有21个组建了52家国有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已经取得良好效果。10家试点中央企业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2450亿元,比上年增加765亿元,同比增长45%,远远超过中央企业的平均水平[6]。今后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工作,有望加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