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物流作为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对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强力推动,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而政策资源配置只有在顺应事物发展规律时才能实现效率最大化,这便要求我们深刻理解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演化的客观规律。但已有的关于我国农产品物流演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物流技术(魏际刚,2006)[1]、物流组织(李晓锦,2007)[2]、流通模式(黄祖辉,2006;李碧珍,2008)[3-4]、农产品流通渠道(陈建青,2012;赵晓飞,2012)[5-6]等具体环节的发展变化,缺乏对其演化规律的深入探讨,尤其是对我国农产品物流整体的演化规律认识不足。农产品物流作为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体现了目的性、相关性、动态性、整体性和环境适应性,是一个复杂开放的系统,因此,可以将其演化纳入到系统演进的理论框架中进行研究,同时,自组织理论富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和独特的系统简化思想为研究系统演进提供了一个合适的理论方法。自组织理论认为社会经济系统演化的根本力量在于系统内部的自组织力量,在远离平稳态的外界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有可能产生负熵流,形成新的结构,使系统由混乱走向有序(Haken,1987)[7]。谢如鹤、邱祝强(2010)、周熙登(2015)等少数学者已尝试把我国农产品物流作为一个自组织系统,从微观角度探究其内在运作机理,揭示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的运行规律[8-9],但现有的分析不够全面,对于其自组织演化规律的论证有待深入,并且缺乏对其自组织演化路径的进一步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基于系统科学的视角,以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演化的非线性特征为突破口,从理论上证实应用自组织理论研究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演化的可行性,进而深入研究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前提、诱因、动力和路径,以期丰富我国农产品物流演化的研究成果,为今后的政策制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自组织理论研究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演化的可行性 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所体现出的非线性特征使得用自组织理论研究我国农产品物流演化成为可能。农产品物流系统是由主体要素、流动要素和支撑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吴勇民,2008)[10],其中,主体要素是指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农产品物流活动中的个体或组织,主要包括农产品物流服务需求者、农产品物流服务提供者和农产品物流系统影响者;流动要素主要包括流体、载体、流向、流量、流程和流速;支撑要素是确定系统地位,协调与其他系统关系所需的体制、制度,法律、规章,行政、命令和标准化体系等。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的演化过程就是要素之间作用与关系在时空上的无尽解构与重构过程,具有以下非线性特征: (一)突变性 当内外部环境对我国农产品物流尚未达到一定的影响时,我国农产品物流并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只有当内外部变化的刺激逼近某个阈值时,我国农产品物流才会发生革命性变化。例如,农产品物流产生以后,物流技术水平持续发展,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条码技术、射频技术、GPS技术等信息技术推动着物流作业的机械化和电子化,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物流作业效率,但并未对农产品物流模式产生革命性的改变。直到步入21世纪,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物流技术自身发展随之进入爆发期,总体技术水平跃迁到一个新的高度。集中出现了冷链运输及仓储、自动立体仓库、智能分拣系统等物流作业技术;出现了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无线通讯技术、配送技术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结算系统、网络仓库系统等物流管理技术和管理系统;出现了连锁化的流通业态组织形式,引领着我国农产品物流的演化,推动以配送为中心,以连锁超市为末端,以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为主体,大量加工企业积极参与的现代农产品物流开始产生并发展起来。 (二)曲折性 我国农产品物流的演化一般需要经历长期摸索和反复实践的过程,在遭遇挫折时,我国农产品物流演化方向将受到质疑,农产品物流调节农产品产销平衡的功能和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的功能较低甚至不起作用,但是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我国农产品物流将会向高效率的方向演进,这时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模式必将有所改变,农产品物流系统的有序性相应增强,系统实现升级发展。21世纪初,我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改超”运动,然而,最初的实施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以广州市为例,2002年“农改超”试点80家,而2003年上半年只剩下10家左右。这是由于“农改超”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以及建设、消防、卫生、环保、交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与管理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具有投入资金巨大、投入后收益预期不明朗的特征,让不少市场业主对改造持观望态度,业界对此模式的质疑声也越来越多,“农改超”一度陷入僵局。直至2013年永辉超市借助“农改超”项目,依托农超对接模式,有效打开上海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使得这一模式重新受到追捧。可见,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是在反复的曲折道路中逐渐演进的。 (三)多值性 我国农产品物流的演化路径并非是唯一的,存在着一因多果的非线性现象。在相同条件下,不同的经济系统可能会有不同的农产品物流选择,即便是同一个经济系统也可能在相同条件重复出现时,由于其内在的要素结构发生了变化,农产品物流演化的结果也不会一样,表现出多值性特征。王道平等(2011)从农产品的生产、消费和物流的相关影响因素入手,提炼出11个对划分农产品物流模式相关性较强的指标,并以2007年各省市的数据为例,通过聚类分析得出我国31个省市农产品物流模式主要有四类: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模式、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模式、以加工企业为核心和以批发市场为核心并重的模式[11]。证实了同一时期各地区不同的农产品物流模式选择受到地区的经济发展、消费偏好、自然禀赋、交通情况等因素的交互作用,具有多值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