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翻拍自美国庭审片《十二怒汉》,是话剧《喜剧的忧伤》导演徐昂的电影处女作,由何冰、韩童生等十二位活跃在话剧界的戏骨级演员联袂出演。该片于2014年入围罗马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并一举摘得该电影节的最高奖项“马可·奥雷利奥”奖。在2015年的上海国际电影节上,《十二公民》更是连获“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五项大奖。 话剧班底主创挑战好莱坞经典叙事,并将之呈现于电影银幕,这既是一次跨文化改编,也是一次跨媒介实践。放眼国内电影界,《十二公民》更是一次有意义的题材创新与类型探索。但同时,影片也存在着一些不成熟之处。跨文化、跨媒介改编的得失何在?本文将在比较研究的视野下,从不同版本的生成语境、《十二公民》的改编策略、人文诉求等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一、不同版本的生成语境:颂扬民主、反思历史与凝视时代 重拍经典,是历史与当下的互视,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经典故事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被讲述,总会蕴含着相通的人文精神与人类情感,反映着相似的社会问题,这正是电影文本得以跨文化改编的基础。就《十二怒汉》及其诸多改编版本而言,偏见/公正、仇恨/仁爱、暴力/宽容等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二元命题就是其恒定的轴心。而环绕这一内核,不同版本又被独特的社会历史语境及导演的个人风格打上了鲜明印记,呈现出不同的叙事手法和美学面貌。 在这条跨文化改编链条最顶端的,是由雷基纳德·罗斯编剧、1955年登上话剧舞台的《十二怒汉》。旋即,美国导演西德尼·吕美特对其进行改编,电影版《十二怒汉》于1957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从时代背景看,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叶,麦卡锡主义的幽灵刚飘过美国上空,政治领域的白色恐怖依然残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对立,各种矛盾与偏见此起彼伏。从电影史的角度看,此时是综合了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德国表现主义风格和美国本土“硬汉派”推理文学的“黑色电影”的黄金时代。因故事多以底层社会为背景,黑色电影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触及到社会的阴暗面。这阶段好莱坞的侦探片大都带有黑色电影的特征,它们的主要功能是满足观众的推理愉悦与冒险快感,因此扑朔迷离的线索埋伏、跌宕起伏的剧情走向、阴森颓败的戏剧氛围、恐怖血腥的视听效果甚至蛇蝎美人的香艳演出都成为了此类影片颠簸不破的类型经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与影坛风向下,《十二怒汉》选择以古典主义戏剧理论“三一律”构建框架,以精悍的表达、极简的布景、凌厉的剪辑直指戏剧矛盾的核心,于黑色电影之外别出心裁,剔除了过多表现手法对观众造成的干扰。它讨论的重点并不是贫民窟男孩是否杀害了养父——这正是其他推理悬疑类电影的核心要义——而是意见不同的陪审员们如何通过民主制度达成了嫌疑人“无罪”的共识。换言之,导演的落脚点在于制度和理性,借助一个案件模型生动地展现了陪审团制度的具体运作过程,向观众科普着“无罪推定”“合理质疑”等现代法律观念,以电影这种最具公众宣传效力的艺术形式标志了美国民主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陪审团制度并不能保证将每个罪人都绳之以法,但在其合理运作的情况下,可免蒙冤之人于牢狱之灾,是对个体利益的尊重和保障。对民主制度的自信使影片从黑色电影那种愤世嫉俗的悲观阴郁中走出,即便是对社会矛盾的犀利揭露也都保持在光明且充满希望的调性之中。在电影结尾我们看到,判决结束时已雨过天晴,8号陪审员(建筑师)与9号陪审员(老人)在检察院门前的阶梯上亲切握手,影片以一个闭合式结局象征着不同阶级间的友好、尊重与共荣。 《十二怒汉》问世半个世纪后,俄罗斯导演尼基塔·米哈尔科夫执导的《十二怒汉:大审判》(以下简称《大审判》)作为出色的翻拍片,于2007年荣获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提名。影片延续了美版密闭空间内剑拔弩张的激烈交锋,又将视野扩展到法庭之外,通过对车臣男孩刺杀俄罗斯军官养父一案的讨论,串联起一幅苏联解体后社会生活的宏大画卷。法庭之外,对车臣战争场面的闪回再现着伤痛的历史记忆。法庭之内,无论是主线案情还是陪审员各自的身世经历,都可见车臣问题对政治格局、民族关系甚至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深刻影响。何以化解冤冤相报的民族仇恨?基于俄罗斯的宗教、文化背景及导演的人道主义立场,影片给出的答案是:以宽容、以悲悯、以仁爱。剧中,8号陪审员在审判之前将随身携带的圣母像置于体育馆一角的书架上,犹如将整个审判过程置于东正教的上帝视角下。影片的终极旨归实际上继承了俄罗斯的古典文学精神,是良心的叩问与救赎,是律法之上的道德审判。不同于《十二怒汉》“雨过天晴”的闭合结局,当陪审员们集体判定车臣男孩无罪后,导演于法庭之外又提出了新的问题:虽然2号陪审员决定暂时抚养被无罪释放的男孩,但在如此尖锐的民族矛盾和无力的法律制度下,男孩独立后境遇会如何?判决结束后,天色渐晚,风雪交加,8号陪审员独自返回体育馆取回圣母像时,一直穿梭在体育馆内的麻雀也翩然落于书架,唧唧叫着抖动翅膀。他为麻雀打开窗,任其选择去留,继而带着圣母像离场。麻雀不再留恋温暖的庇护所,纵身跃出窗外,消失在漫天风雪中,恰似被释放的男孩,以鲜活的生命力不屈地对抗着现实处境。作为表意符号的圣母像与麻雀象征着宗教信仰对心灵秩序的守护,象征着由悲观绝望之处升腾的不灭希望。就这样,影片以宗教立场达成了对冰冷现实的诗意超越,在对历史的反思中达成了对未来的展望。影像落幕后,导演再次以字幕形式向观众发出追问:“法律是永恒的,是至高无上的。可是,如果仁慈高于法律呢?”哲思由戏里延伸至戏外,营造出余韵绵长的艺术效果。 当西方经典文本跨越了文化与制度的屏障,原故事框架还能否站得稳、立得住?这是对主创改编功力的巨大考验。美、俄两个版本在对现实问题发起讨论后,又分别侧重于对民主制度的弘扬和对社会历史的反思,而《十二公民》则更注重以严肃而犀利的目光坚守着对这个时代的凝视。身兼编剧与导演的徐昂巧妙地用本土社会环境承接了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以此达成西方经典在中国的平稳着陆。陪审团的制度基础在中国是不存在的,为了使陪审团对一桩谋杀案的讨论成为可能,导演给出了这样的设定:某政法大学的虚拟法庭正在讨论一起甚嚣尘上的真实案件,12位陪审员是被生拉硬凑来的学生家长、保安、小卖部老板。其中,8号陪审员的真实身份是检察官,他被导演安插在陪审团中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保证陪审团的讨论能在专业人士的引导下相对理性、有序地进行,既为影片叙事的合理展开扫清了诸多障碍,又带有国家机关与民众进行沟通的政治寓意。毕竟,与其说本土化改编的重点在于搭建完全真实可信的生活逻辑,倒不如说在于贴近本土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社会生活与伦理观念,这样才更容易激起观众共鸣与思考。模拟法庭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其中映射的问题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中都绕不开的。片中对“富二代”嫌疑人的裁决过程就如实还原了充斥着暴戾之气的民间生态及舆论场域——众口喧嚣之下实则无人倾听,偏见与仇视横行,理性与善意缺席。当愤恨慢慢发酵为恶意,肢体暴力、语言暴力、道德暴力就此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如主演何冰所说:“我们没有陪审团制度,但在网络上,类似的争论每天都有发生。大家交换意见时前三句还能好好说,到第四句就骂起来了。”①正是因为如此,当故事抽丝剥茧地在一个看似毫无现实基础的设定下展开时,当十二位陪审员间的针锋相对碰撞出当下社会生活中以贫富矛盾为主的种种矛盾时,模拟法庭的悬浮感逐渐被感同身受的代入感所取代。观众的自身经验缝合于影片中呈现的中国式怪现状,原生自西方的故事开始在跨文化转译中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