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7)04-0048-06 在西方,对电影叙事学的讨论与叙事学的伦理转向几乎同时发生;而在中国,“文以载道”这一古已有之的叙事传统使得我们的电影叙事行为亦或电影叙事研究必然在践行伦理呈现的同时更应当关注其道德理想。虽然“文以载道”的“道”在历经千年洗礼之后已然演变成为当前存在着不同向度的诸多阐释,但在全球化的今天,尤其是当中国电影正处于由世界大国到世界强国转变的关键时刻,对“底线道德”和“全球伦理”等相关命题的重提和建设则显得必要而迫切。 一、何谓“伦理”与“道德”以及“全球伦理”和“底线道德”的提出 在《什么是道德》这本书中,李泽厚先生指出,康德主义之所以在后来被人们排斥,“是因为康德把道德等同于伦理”[1]154,在他看来,“伦理是指外在的风俗、习惯、秩序、制度,而道德是个体的行为和心理。”[1]146此外,他不仅赞同杨国荣教授的观点,认为“历史地看,伦理(ethics)与道德(morality)二词从古希腊语到拉丁文,并没有根本的区别。”还补充道“中西都没有什么区别。”[1]245事实上,西方哲学家们在对“伦理”与“道德”相关命题的讨论中早就在语义层面上对它们进行了区分,且不论诡辩派们声称“人是万事的尺度”,就连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幸福既需要完全的美德,也需要完全的生活;在阿奎那对“道德”进行重新定位的过程中,他着力阐释的正是“道德”有赖于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而不是专横随意且客观普遍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十分接近当前对“伦理学”的思考;再比如,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他强调,“自由”作为“伦理学”的要义之一不过只是“道德”的保证,这也在逻辑关系中反映出“伦理”和“道德”之间的差异。而在中国,这两个词语更是自发生开始,便存在着显而易见的不同。潘光旦先生在其两篇关于“伦”字解析的文章中对“伦”的由来和用法做了详实的介绍:首先,他指出,“伦字从人从仑。《说文》说:‘仑,思也,从亼从册’,是一个会意字。”接着,他分析,“因为册有条理与秩序的意思,是比较确定的”,所以,“凡属从仑的字都有条理与秩序的意义。”而后,潘光旦先生继续援引说明,“《说文》说:‘伦,辈也’。辈字也有类别与序次的意思。人的类别序次,关系,谓之伦。可见伦不但从仑得声,也从仑取义。”此外,“伦字,既从人从仑,而仑字又从亼从册,亼是合,册是分,自条理或类别的辨析言之是分,自关系与秩序的建立言之是合,便已包括了社会生活的全部。”[2]253而对于“道德”,韩愈曾在《原道》一文中指出,“道与德为虚位”,也即在区分“道”与“德”不同的基础上认为对“道”和“德”的理解存在着不确定性。潘光旦先生同样也对“道德”进行过追根溯源的考证,“道与德原是两个为铺叙之用的名谓字,而不是两个为称誉之用的形容字。道与德分指人生的内外两方面,德指内,等于说人是什么,道指外,等于说人做什么。”[3]29-38虽然历史上对“道”与“德”的诠释略微有变,但国内学者基本上认同“道德”一词并非源起于“道”与“德”的同义组合,例如蔡元培认为,“《老子》二卷,上卷多说道,下卷多说德,前者为世界观,后者为人生观。”[4]20张岱年指出,“孔子所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即以道、德为两个概念……道是最高原则,德是原则的实际体现。”[5]20当然,就像韩愈所言,“道”在不同的学派那里有着不同的说法,比如《道德经》中“道法自然”的“道”就显然有别于《齐俗训》之言曰“率性而行谓之道,德其天性谓之德”和《中庸》所谓“率性之为道,修道之为教”的“道”,但是,在“伦理”几乎等同于“人伦”的中国,以如下的方式来理解“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却不失为一种不悖古今的读解,即“伦理”属于既包含了“人道”也包含了“天道”的“道”之一种,人们在日常“伦理”实践中通过对“道”的明晓和遵循并经过复杂的情理结构演变而最终将之内化为人们美好的德性,因而,如今的“道德”是“美德”的代言,也是“伦理”的理想却又不等同于“伦理”。正如威廉斯在《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中所说的,“道德”应被理解为伦理学的特殊发展,是特别发展出一套义务观念而且有某些特别的预设[6]6。 虽然,“伦理”与“道德”在中西方的具体话语中都存在对象、标准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且此种存在为一种历史地、变动地存在,然而,人类发展到今天,“无论是外在的伦理风习和制度、内在的个体道德都有进步,但理性作为动力、情感作为助力这一情理结构在道德领域里的实现,却是绝对的、不变的,古今相同,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征之一。”[1]155也就是说,总有某些还并未在“道德”领域内得以实现的、仍属于“伦理”范畴的“情理”是纵横古今的,是帮助“道德”的最终完成并推动人类步入今日之文明的。其实,某些“伦理”以及由“伦理”内化生成的“道德”不仅在中国是“绝对的、不变的”,即便是以世界视野来看,也是永恒的、互通的。比如,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美德是“(1)一种裁决的状态,(2)(存在于)中道,(3)中道是相对于我们而言的,(4)参酌理性加以定义,(5)亦即,参酌明智之人定义的理性。它是两恶——过度和不及之间的中道。”[7]26这与中国智者哲人的“中庸”思想何其相似,“中庸者,即唐虞以来执中之主义。庸者,用也,盖兼其作用而言之。”[4]10再比如,中世纪的斯多葛主义否定激情的人生状态,在他们看来,欲望、恐惧、痛苦甚至快乐都是扰乱心灵的非理智情态,需要加以严格控制以致漠然外界的一切,这似乎又有点像中国老子的无为哲学,“彼以为太古之人,不识不知,无为无欲,如婴儿然,是为能体道者。”[4]21这也有点儿像中国庄子的修为之法,“贵、富、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到也。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4]26此外,休谟说过,理性是,并且只应该是,情感的奴仆;康德说过,我们如果更真切地审视自己的思想和愿望,随处可以发现亲爱的自我;黑格尔说过,世界历史不过是自由意识的发展;穆勒说过,行为的正确性与对幸福的提升相称,行为的错误性与产生幸福的反面相称;摩尔说过,“善”如何被定义这个问题,是一切伦理学中最基本的问题,他还说过,善就是善,它就是问题的终结;萨特说过,存在主义的第一步是使每个人意识到他之所是,并使他对自己的存在负完全的责任……通过对上述或许存在偏颇甚至对立的伦理感觉进行攫取,我们发现,“理智”“情感”“欲望”“自由”“幸福”“善”“责任”等等这些反复出现在西方伦理思想中的语词也反复地出现在中国学者对伦理思想的研究之中,这无疑使得中西方伦理学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有了交汇的可能。如果说伦理学体现的仅仅是一种实然,且一直处于对应然的寻求过程之中,那么,中西方伦理则又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共同的价值询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