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现代学徒制逐渐成为了西方国家较为一致的职业教育改革战略。然而,相同的改革战略并不意味着各国发展制度的趋同。事实上,西方国家在现代学徒制的开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恰恰是制度结构的多样性。作为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和莱茵国家的典型,人们经常对英国和德国展开对比研究。其中,德国是世界现代学徒制的开展典范,其成功不言而喻;而英国近几年来为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开展,改革举措不断革新,年新注册学徒人数在过去二十年里已增长了近7倍(House of Commons Library,2014,p.4),成绩显著。尽管如此,两个国家的制度结构存在很大的差异。现代政治经济学中的制度互补性(institutional complementarity)理论为我们提供了理解这种制度多样性的思路。问题的关键在于,现代学徒制的相关制度之间究竟是如何互补的?它们有何规律?以往的研究对此涉及较少。本文通过建构制度互补性的分析框架,对英德两国现代学徒制的制度结构进行深度解剖,力图打开现代学徒制度互补性的黑箱,探寻现代学徒制的制度互补规律。这些规律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不同国家现代学徒制度的多样性,更有助于我们在推动和开展现代学徒制的过程中主动、有效地进行制度配置。 一、制度互补性分析框架的建立 制度是“一些具有规范意味的——实体的或非实体的——历史性存在物,它作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中介,调整着相互之间的关系,以一种强制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与社会的发展”(辛鸣,2005,第51页)。现代学徒制的核心特征之一就是它的“制度性”,即它具有强制性、外部性、公共性、有界性、利益性、明晰性或模糊性等制度的一般特征(张旭昆,2007,第106-113页)。由于现代学徒制具有跨界特征,因此,它不是一个单一或孤立的制度,而是一组涉及了经济、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的制度体系或制度组合。在这样一个制度体系或制度组合中,其他制度与现代学徒制存在关联性和层次性,即制度结构(institutional configurations)。制度互补性理论即是基于制度结构的研究提出来的,它的代表人物是法国政治经济学家罗伯特·布瓦耶(Robert Boyer)教授。布瓦耶(2006,第114页)所表述的制度互补性是指“一种将不同制度形式相互粘连的力量”。制度互补性可以是两重的,也可以是多重的,互补性的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学者将制度互补性的形式总结为两种类型:一是相同或相似制度逻辑的联合匹配,即在制度体系互相作用的过程中,不同制度安排相互促进,合力实现制度运行的秩序;二是相反制度逻辑的互补匹配,即不同制度安排相互弥补(compensate)各自的缺点和不足而实现制度运行的秩序(王星,2008,第123页)。本研究便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展开的,即在现代学徒制开展较为成功的国家中,相关制度是互补的。 如何解剖制度结构进而分析制度的互补性呢?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等的解剖方式过于简单,难以深度挖掘制度之间的互补关系。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斯科特(W.Richard Scott)认为制度存在三个关键要素:规制性(regulative)、规范性(normative)、文化—认知性(cultural-cognitive)。规制性要素强调明确、外在的各种规制过程,如规则设定、监督和奖惩活动;规范性要素是基于社会责任和道德评价的规则;文化—认知性要素是基于共同理解的信念和行动逻辑。三者的区别见表1(斯科特,2010,第58-67页)。同时,斯科特还认为,在实际生活中的大多数制度形式中,并非是某一单独的制度基础要素在起作用,而是三大基础要素之间的不同组合在起作用。这些制度基础要素结合在一起,所产生的力量是十分惊人的。而三种制度基础要素之间一旦出现错误的结合,将直接支持和引发不同的选择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混乱与冲突,并极有可能导致制度的变迁(斯科特,2010,第70-71页)。基于这三大基础要素,斯科特建立了制度的分析框架。
这一分析框架对现代学徒制的制度互补性研究极具参考价值。首先,它以制度要素而非制度作为分析单元,这符合现代学徒制的制度复杂性。现代学徒制不是一个独立的边界清晰的制度,而是具有明显跨界特征的、涵盖多方面制度或制度要素的制度组合体。对于这样一个制度组合体,与其刚性地将其分解为若干制度,不如柔性地讨论其所包含的制度要素。其次,三类制度要素在现代学徒制中都存在,并且三种制度要素的划分能较好地帮助我们理解这些制度究竟是如何起作用的、如何联系在一起的。当然,本研究也对斯科特的分析框架做了一定调整。在斯科特的分析框架中,制度的三大基础要素构成了一个连续体,“其一端是有意识的要素,另一端是无意识的要素;其一端是合法地实施的要素,另一端则被视为当然的要素”(斯科特,2010,第59页),即三者是一种线性关系。然而,若仅基于线性关系,则很难说明三者的互补合力。因此,本研究在分析框架中将这三大要素的关系调整为带方向性的三维关系,在每个维度的方向性上做强、中、弱三个程度判断的划分,由此构成分析的理论框架(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