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3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6)09-0072-08 一、问题的提出 “美丽乡村”建设是我国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并指出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与全过程,“五位一体”的推进建设的总要求。2013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2014年,“以奖促治”的美丽乡村建设政策,着力整治人居环境,建设农民美好生活的家园。2015年,更是提出提升农村基础建设,城乡一体均等化,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建设“美丽家园”。总而言之,美丽乡村建设是集农村生态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于一体,关系千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 “项目制”是在税费制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乡村公共设施建设的一种新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是我国近十年来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运行中的一个极为独特的现象:国家财政若不以转移支付的形式来配置资源,就无法通过规模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各种公共事业也无法得到有效投入和全面覆盖;地方政府若不抓项目、跑项目,便无法利用专项资金弥补财政缺口,无法运行公共事务。[1](p61-68)折晓叶和陈婴婴通过项目进村的研究,发现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即国家部门的“发包”机制、地方政府的“打包”机制和村庄的“抓包”机制,形成了以县为主导的项目运作模式。地方政府将“打包项目”和“招商引资”结合集中用于乡村各种经济开发区的建设。[2](p82-85) 近年来,项目制在国家对农村的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项目下乡旨在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村落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通过资源输入的方式,将基层组织和村民调动起来,提高基层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目前根据我国不同的项目进村方式,可将村庄分为三种类型:接受型、争取型、捆绑型。[3](p1-12)第一,接受型村庄,指项目由市县政府负责申请后统一发包给施工方进行施工,村集体只在项目中起到协调上级政府和村民关系作用。政府对村庄进行统一规划,往往是对组或村的规模改造,投资额较大,主要涉及乡镇政府和村民之间以及村民和村民之间的利益分配。第二,争取型村庄,是指项目主要是由村两委争取得来,项目工程由村级组织负责发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话语权并起主要作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较高,利益分配主要是在村级组织和村民之间。第三,捆绑型村庄,是指项目主要目的是招商引资,通过外来资本来解决村项目工程资金不足的问题,利益分配集中在乡镇政府与开发商之间。M村是政府主导的美丽乡村建设,其类型为接受型。 然而,在接受型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政府动员、基层互动、社区参与之间存在何种联系?这种联系是如何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的?本文选取政府主导下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的M村,针对M村村民集体行动能力、施工配合情况、设计落地程度等问题进行调研,探讨了在以政府为主导建设背景下的乡村设计实施过程中村民、两委、施工和设计等多方之间存在的问题与相应对策。 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异化”实践 1.M村美丽乡村建设概况概述。 M村有着400多年历史,有着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是4A景区的组成部分之一且距离城区中心仅30公里。村庄有溪水流经,植被覆盖面积高,野生动物较为丰富。目前全村现有三个自然湾,5个村民小组,共计1037人,237户,人多地少,村庄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打工经济,大部分村民外出务工,村庄的小农经济具有“全民参与”打工经济的特点。 2014年9月,M村通过参加“W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评选成为W市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村落之一,总投资1496万,以紧邻山脚的Z湾为试点,进行立面整治、污水集中处理、公路、绿化、垃圾、村公共物品等方面建设。当国家项目资源开始增多,村庄的治理模式逐渐向精英替代转变。 设计方前期通过田野调查方法对村落整体情况进行梳理和掌握后,以“我村我素、我村我品、我村我业、我村我家、我村我根”为核心,依托周边旅游资源和传统文化的优势,发展农业观光体验和乡村旅游休闲服务业实现产业转型。在保留民俗民貌的前提下制定村庄整体规划、产业发展模式、旅游规划、建筑改造方案、环境整治方案。 经过一年多各方的共同努力,M村已完成道路建设、环境整治、污水处理、民居风貌修整及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生态厕所、污水净化系统、便民设施均已投入使用。获得省级生态示范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多项荣誉,并成为W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周边村落纷纷来此参观学习。 2.项目实践中的群众参与。 调查发现,项目进村初期,63.9%的村民对村里将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并不知情,25.8%的村民知晓村里有建设项目,但不知是何种建设,以为像从前一样只是修修路、通通电,而且还抱怨“与其修,还不如把钱分给我”。剩下的10.3%的“骨干”村民知晓这次是国家拨款的大规模建设,还知道总投资额1000余万元,平均到每人15000元。此类“骨干”强烈要求进行公平划分,其有两类观点,一类是吆喝着要把资金平分到个人,自家修自家的“门脸”(建筑外立面);另一类则提出资金一定要均匀公平的用在3小组建设中,由小组统一集中安排。原因是此前政府划拨行政村的一些专项资金,因为村落内部房头势力的强弱不同,产生资金分配的不公。所以有些村民对于项目进村持无所谓甚至抵触的态度。此次项目因为村民积极性普遍不高,故通过召开村党员代表大会和群众代表大会,村书记在群众动员会上说道,“我们是织渔网的,而不是送鱼来的,把网织好了,你们自己来收鱼”。其用意是告知村民,美丽乡村建设是实实在在的“惠民利民为民”工程,发掘村落潜在的生命力,实现产业转型,让产业带动村落,让村民在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的同时增加村民的收入。并让党员和群众代表率先加入到建设中来,首先改造自己的房屋并开办农家乐。有了样板工程后,村民才逐渐参与到项目建设之中来。但是,仅仅是让施工队按统一的样式改造自己的房屋,其余基本上不闻、不问、不管,当遇到需要征用自己房屋或土地时,便漫天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