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16)03-0117-05 伴随IP思维创作的持续升温,产业资本拉动刚需的盲目投机对电影创作产生了负向影响,对中国电影整体的美学“品相”提升不利。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应该是具有独特艺术“品相”的,它的韵味带有丰富的生活体验,它的气质因丰富的情感表达而弥足珍贵[1]。2015年是中国电影的IP元年,也是其改编电影大放异彩的一年,风口的有力风向加速了这股热潮的涌动,但是电影文本价值的创作并不似市场营销中“风口上的猪”那样简单粗暴,它的风险不仅在于单个作品的票房价值,更在于其改编IP文本的隐性价值与可持续开发回报。每个优秀的IP文本背后都是一座富矿,它凝聚了一个人甚至是几代人的辛勤耕耘,如红色经典文本《智取威虎山》,其创作从原始的故事素材到曲波的《林海雪原》,再到经典电影、革命样板戏以及戏曲、电视剧等,最后到徐克的同题材版本电影,它的每一次改编都打下了创作者的艺术气质与时代烙印,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每一个版本都让人耳目一新,具有鲜活的生命气质,以至于远在香港的徐克在上世纪看到这个故事的影像便在心中种下了改编这部作品的念头。所以,无论是经典文本的互文性呈现还是网络时代IP改编的影像化创作,其核心质素都是对题材故事文化资源的有效开发,其创新机制则基于对经典文本的批判继承和时代精神的正向观照,而不是创作的盲目跟风与短视的文化资源消费。当下的IP热则深层面反映了我国文化伦理层面的创作失范,应照了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提到的“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创作现象。 影视作品的创作活动是社会文化的重要内容,“无论是高度抽象的哲学创造,还是轻松愉快的娱乐休闲,都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包含着某种社会价值精神,告诉人们什么是真善美,应该如何认识与对待宇宙自然、生活世界、人生生命、社会历史,如何处理与认识和社会其他成员、群体、种族的关系。”[2]当下中国电影,其故事不应悖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的文化土壤;作为丰富而直面的文化传播形式,它的价值在于“中国梦”的重塑与“正能量”的传递。于IP改编而言,其原始动机是“互联网+”思维范式的实践运用,是代表国家战略层面的新技术经济范式改造传统电影创作生态的一种有效尝试,但却在网络时代文本资源的选取及影像表述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纵观2015年暑期档以来的IP运用,从《西游记之大圣归来》《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到脱胎网播热剧的《煎饼侠》,再到网络自传体漫画改编的《滚蛋吧!肿瘤君》,以及自身极具优质IP潜质的《捉妖记》《寻龙诀》,IP创作仅其概念被电影产业运用火热,其题材内容及其原创精神却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一方面,网络时代的IP用户消费“粉丝电影”,另一方面,“欢声笑语”之后这些IP却并未留下原创IP持续转化的类型衍生能力。 于是,部分IP在当下似乎成了“一锤子”交易,成为房地产商、IP商投资炒作的资本符码。因而,“得IP者得天下”成为部分投机者的商业信条,滋生了部分“玩主”不关注IP本身文化价值,只求其快速交易后差额价值的产业发展现状。毕竟手握IP并不一定能够用好IP,IP的真正价值在于其内容的运用及价值观念的表述。电影版《何以笙箫默》则属典型案例,先是围绕这部爱情电影创作的IP之争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其后电影版《何以笙箫默》的雷人表现也使得小说、电视剧粉丝无力吐槽,糟糕票房成绩也反映了粉丝对电影版同题材故事的失望,导演黄斌则微博发图总结得失,表示其创作“方向>努力;态度>能力;执行>创意;团队>个人;速度>完美”,由此可见围绕IP实现精良的制作才是IP跨界创作的“重生”,要使IP落地并结合新媒介表述特性才能使IP的价值放大,否则则变成了走马观花式的跨界重述,最终导致观众口碑和经济效益大打折扣。同时,《何以笙箫默》作为网络时代的爱情典型文本的价值在于对爱情伦理价值的重构,它本身是对新爱情观的表述,表达了时代青年对爱情的坚守与信仰,表达“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传统文化命题。但是,电影版《何以笙箫默》却“高位低走”,用跳跃的情节、浮夸的表演和混乱的人物关系将爱情题材故事拆分,只剩下基于IP价值的营销概念。“在票房增长时刻中国的电影批评还是应该保持清醒和理性,电影质量和票房矛盾会成为未来中国电影发展的主要矛盾,有的电影为了抢钱触碰中国电影商业的底线,还有一些非专业资本大量进入电影业,但缺少对电影的专业准备和必要尊重……特别是一些资本拥有者,不按照电影规律进行运作。”[3]它也再次验证了“市场迎合主义”与“超稳定美学”[4]合谋下对中国电影畸形发展的产业现实。所以,盲目关注“IP”却忽视电影产业自身发展的规律是极其危险的,而仅仅在市场和销售环节做到“不将就”与“不妥协”更是远远不够的,电影的创作应更加关注其本身的“质量”提升和影像本体的美学品相。 论及IP,其严格意义上的指称应为“IPR”(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即“知识产权”。同时“也跟我们IP地址的那个IP有一定的关联性”,而其“可以理解为具有互联网IP价值的知识产权IP”[5]。当下中国电影的IP改编热潮离不开互联网的娱乐文化产权的跨界运用,其包括互联网书籍(《何以笙箫默》《鬼吹灯》系列电影),网络微视频(《老男孩之猛龙过江》《煎饼侠》《万万没想到》),戏剧(《分手大师》《恶棍天使》),新闻报道(《解救吾先生》)甚至于流行歌曲(《同桌的你》《栀子花开》),更广泛的媒介融合和新媒体力量的介入,共同组成了目前炙手可热的IP改编资源。IP改编的影视工作者相信利用成熟IP开发出的影视作品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其原因在于IP热门资源可以无限契合并广泛地来源于青年草根阶层的网络(游戏与小说)、电子产品、流行音乐、碎片化阅读新媒体(微信和微博)。“好莱坞的《星球大战》和《007》的开发,可以持续几十年,这种IP才真正显示出某种强大的实力和对一种创意的深入开掘。说到底,是否是IP并不重要,影片品质才是进军市场的根本。”[6]所以对于电影而言,人物、故事、思想才是最重要的,优秀的影片(如周星驰版《美人鱼》)应体现社会生活的质感,关注民族文化正向精神价值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