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的《影戏生活》上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作者不满于当时影坛过分关注“爱情生活”和“富豪家庭”、不断摄制所谓“贵族化”影片的现象,认为这“不见裨益于社会,实是有害于社会”,因而倡导各个影片公司拍摄更多“逼真”的“平民化”影片,以便感化社会、净化影坛。在发出这样的倡议之后,这位作者甚至还列出了一些“平民化”影片应该涉及的题材,包括“穷人的生活、劳工的苦况、平苦人所处的境遇、受饥受寒的凄惨、农村的情形、农人的生活、受经济逼迫者的状态、为经济自杀的悲境”等①。 现在看来,这样一篇文章是非常富有意味的。首先,它表明电影在20世纪30年代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大众消遣和娱乐,也成为了普通观众日常生活经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巨大的社会效应和教化作用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运用;其次,在作者提出的这些“平民化”题材当中,“为经济自杀的悲境”这一主题更是传达出当时的电影观众对银幕上“虚构”和“真实”之间巨大张力的理解和接受。一方面,他们显然已经熟知银幕上死亡的表演性和虚构性,了解这种“自杀”背后的制作模式和电影真相;另一方面,他们又笃信这些银幕死亡是对现实的“真实”再现,可以作为现实生活的参照和对比,甚至是自己日常生活中行为模式和主体身份的经验来源。 这种“训练有素”的观众的形成,事实上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现象,而是随着电影再现死亡的众多艺术手法和表达方式的转变逐步发展起来的,因此早期电影观众对于银幕死亡表演的接受和理解,在不同的时代语境之下也有着不同的表现侧面。 银幕死亡:真实与虚构 中国早期电影对于死亡的呈现,从一开始就是与它的机械纪录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1924年建立的昌明电影函授学校的电影教材中,作者就把“永久保存”看作是影戏的重要功效之一:“人之一生,如婴儿的初生,夫妇配合,兄弟聚散,朋友游宴,亲属丧亡”,都可以借助影片永久流传。而伟大的时代人物和事迹更是可以万古长存,“躯体虽死,艺术不死”②。这些说法让人联想起巴赞(Bazin)笔下的“木乃伊情结”:一种渴望突破时空限制,实现永久保存的冲动③。事实上,这也正是早期中国电影制作当中的重要主题。从《西太后光绪帝大出丧》(1908)、《盛杏荪大出丧》(1917)到《周扶九大出丧》(1921)、《徐国梁出殡》(1922),一系列的名人葬礼纪录片都成为当时银幕死亡的显著表现。这些作为时事新闻片的死亡记录,同当时颇为盛行的风景片一样,都是为了展示早期电影的机器形态,通过突出其技术特性,以真实和时效为噱头,给观众造成一种异质空间“在场”(Presence)的新奇性和满足感。 但是,随着国内政治格局的变化,这种单纯的纪录性影像风格很快被一种激进的、带有鲜明意识形态色彩的摄制方式所取代,银幕死亡的再现开始带有浓厚的政治表演性和宣传性,成为张扬意识形态立场的重要媒介。 例如1925年由友联公司拍摄的《五卅沪潮》(1925),就将还原惨案真相和烈士死亡情状作为了影片的表现重点:在“五卅惨案”发生后的一小时,创办人陈锵然和摄影师刘亮禅就“由司机胡廷芳驾了汽车,飞速赶赴南京路现场,出其不意冲着捕房门前拍了正在冲洗血迹的一些镜头”,之后二人又到南码头同仁辅元堂拍到了五具烈士尸体和大学生送棺游行的镜头。据当时为影片编写字幕说明的徐碧波回忆,由于现场“尸室光线太暗”,“很难把死者面部拍清楚”,二人还是在工人的帮助下“开了临时天窗,又费了好些周折,才拍好这几个镜头”④。这时影片所试图呈现的死亡场景,已经不再是早期纪录片单纯的时事记载,而变成了从政治立场出发的宣传演绎,这使得影片对于惨案的再现既带有轰动的时效性,又极富表演的煽动性。 随着20世纪30年代以来外部侵略的扩大和民族危机的加深,战争中的死亡也开始成为影片的表现重点,一大批记录战场实况的“血战”新闻片开始登场,并赢得了普通观众群体的关注。例如《东北义勇军抗日血战史》(1932)、《上海抗敌血战史》(1932)、《长城血战史》(1934)等,这些影片以战场上的激烈战况和惨烈死亡为主题,既包含了关乎国家和民族的话语,成为民族国家宣传的重要路径,又通过切身的死亡表现为处于后方都市中的观众提供了一种具有共时性的身体想象。 尽管这些时事及新闻纪录片都以真实性作为标榜自身的重要特点,但也无可否认地带有鲜明的意识形态立场和颇具煽动性的演绎成分,也正是这些原因使得大多数影片招致了各类审查机构的普遍关注和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这些真实死亡在银幕上的进一步呈现。但是与此同时,跟随着电影由“展现”(Exhibition)发展至“再现”(Representation)、由“吸引力”(Cinema of Attraction)⑤转向“叙事”的另一类“虚构性”的死亡表演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广泛的接受,成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电影的重要主题。 与电影初生时期的时事纪录片一样,早期的滑稽短片也是一种贩卖影片机器特性,强调其技术魅力的“吸引力”电影。在这些喜剧作品中,常常有假扮“死亡”来获得戏剧效果的情节设置,例如《活无常》(1913)、《打城隍》(1913)、《赌徒装死》(1913)《庄子试妻》(1913)等。在这些桥段里,死亡成为一种预设后续情节的假定性前提,这在传统的戏曲文化和灵魂观念中并不少见,因此很容易得到观众的接受和理解。同时,电影作为一种视觉性和大众化的新媒介,又为这些死亡的表演提供了一个更具表现力和感染性的银幕空间。在这银幕之上,死亡已经不再是传统观念中严肃的人生大事,而成为了具有喜剧效果、能够调节日常生活情绪的娱乐表演。